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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30 04:54:03瀏覽664|回應0|推薦9 | |
與1679年社會民粹運動相配合,沙夫茨伯里伯爵迫使查理二世召集新的議會,也聯絡查理二世的私生長子詹姆斯斯科特·蒙茅斯公爵(the Duke of Monmouth,1649年4月9日~1685年7月15日)返國,查理二世決心結合托利黨壓制輝格黨恢復國內秩序,1681年排除法案在上議院被否決;沙夫茨伯里伯爵以涉嫌叛亂被逮捕,不久獲釋。 1682年倫敦支持托利黨的保安官(Sheriffs)佔多數,沙夫茨伯里伯爵在這不利的環境下帶著約翰·洛克出逃鹿特丹,1683年1月病死異鄉,他參與密謀的拉伊豪斯陰謀( the Rye House Plot)在同年六月也被揭露,十名主要參與的輝格黨支持者被吊死支解或燒死,數十名被拘禁或流放,輝格黨煽起的議會民粹狂飆之風被壓抑了。 逃亡至荷蘭的洛克,失去了政治上的依靠,只能專心的整理他先前撰寫的他完成了人類理解論(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雖然論寬容(A Letter Concerning Toleration, 1689)以及政府論(the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1685年2月6日,查理二世去世;1685年4月22日,詹姆斯,約克公爵以不公開的天主教儀式在白廳宮(Whitehall Palace)”帶上皇冠”,然後4月23日,再以公開的國教儀式在威斯敏斯特教堂(Westminster Abbey)繼位成為詹姆斯二世(James II of England)。 查理二世私生長子蒙茅斯公爵畫像 1685年7月6日,三十六歲的查理二世私生長子詹姆斯斯科特·蒙茅斯公爵所領導的新教徒叛亂在塞奇莫爾戰役(the Battle of Sedgemoor)被徹底擊敗,7月15日被處決;新召集的議會嚴厲懲罰新教徒叛亂份子,至少250名被吊死或被拖行到行刑地點、吊死並支解為四塊(hanged, drawn and quartered)並在各地展示,超過850名成為契約奴工被送到西印度群島服苦役。 詹姆斯二世得到國教派托利黨佔優勢議會的支持,國王的權力達到空前的高峰,擁護王權的國教處於獨尊的地位,君權神授、君權至上的理論是主流,但是,國教派的意識形態對天主教就像是對待新教一樣是”絕不寬容”的。 1685年10月18日,法蘭西路易十四又宣佈撤銷了南特敕令(the Edict of Nantes),鎮壓胡格諾派(the Huguenots),挑動了英格蘭公眾輿論反法情緒。與此同時,志得意滿的詹姆斯二世不僅擴充常備軍隊(standing army),也擴張皇家特權(dispensing power)任命天主教徒軍官並免除測試法案(Test Act)的宣誓,引起下議院的抗議,在1685年11月國王宣佈議會會期結束,此後在他的統治期內就沒再召集議會,進行類似查理一世的專制獨裁統治。 1686年,在皇宮接見教廷大使(the papal nuncio),這是自瑪麗一世(Mary I)統治之後一百多年來第一次。 1687年2月12日,在蘇格蘭發佈寬容宣言(Declaration of Toleration);1687年4月4日,在英格蘭發佈“信仰自由宣言”(Declaration of Indulgence),給予包括天主教徒在內的所有非國教徒以信仰自由。 1688年4月27日,再次發佈並命令英格蘭國教教會主教在各主教區教堂宣讀,引起英國國教會主教們普遍反對,包括坎特伯雷大主教(the Archbishop of Canterbury)在內的七位主教提出請願書,籲請國王修正他的宗教政策。 1688年,他試圖消除國教對教育的”壟斷”控制,他強制提命信仰天主教的安東尼法姆(Anthony Farmer)為牛津大學莫德林學院(Magdalen College, Oxford)主席時,遇到強烈的反對,導致與學校評議委員間的公開決裂。 1688年6 月,瑪麗皇后(Mary of Modena) 生了男性繼承人,確定了詹姆斯二世會有信仰天主教的繼承人,也改變了英格蘭王位繼承的順位。 過去相互掣肘的輝格黨與托利黨基於共同反天主教的意識形態,聯合起來發動”政變”,被稱之為光榮革命(the Glorious Revolution),各方自利動機的合縱連橫,匯集”陰謀叛變、國內革命及國外入侵” 的各種”偶然”元素於一身的事件,卻不可思議的導引歷史轉往約翰·洛克在政府論(the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所主張的方向發展,催生了人類文明上層政治制度演化最偉大的”飛躍”。英格蘭議會廢黜詹姆斯二世,迎立信奉新教的詹姆斯二世女兒瑪麗二世(Mary II,1662年4月30日~1694年12月28日)及其夫,荷蘭執政奧蘭治威廉三世(William III of Orange)為英格蘭的共主----注意: 1688年蘇格蘭及愛爾蘭都有獨立的”議會”,是以共主邦聯(personal union)的方式結盟,英格蘭及蘇格蘭的議會是各自獨立的,這個”政變”僅是英格蘭議會發動的,蘇格蘭聖公會的議員依然效忠詹姆斯二世----後來發展為詹姆斯黨(Jacobitism),在天主教聯盟支持下伴隨歐洲的局勢”餘波盪漾”了一百多年!! 1689年5月24日,”威廉和瑪麗”共同頒佈新召集的議會終於通過的宗教寬容法案(1689)(the Act of Toleration (1689))規定英格蘭國王必須是信仰英格蘭國教,允許清教徒保持自己的信仰,只是在出任公職上對清教徒仍有限制,這種寬容不適用於天主教徒。 注意 : 1582年2月24日,教宗格列高利十三世(Pope Gregory XIII)頒布使用格里高利曆(the Gregorian calendar)替代已經使用1600年的儒略曆(The Julian calendar),因為儒略曆的春分時間和實際觀測的春分點有十天的差異!! 因此,格里高利曆開始實行時,將儒略曆1582年10月4日星期四的次日,”直接跳”為格里高利曆1582年10月15日星期五,但原星期的週期保持不變----這是結合包括哥白尼等的天文學家們當時最精確的天體運行觀測結果進行的年曆改革-----因意識形態的作祟,受到東正教會(Orthodox Churches)及新教教會(Protestant Churches)的抵制。 英格蘭是在1752年9月2日才”直接跳”為格里高利曆的1752年9月14日----這時距1687年7月5日,牛頓出版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Philosophiæ Naturalis Principia Mathematica)又是兩個世代的時光,反天主教的”民粹”意識形態才真正的由與普羅大眾息息相關的曆法中消除!! 宏觀而言,宗教寬容成為法律被確立,國教仍佔據統治地位,宗教紛爭”暫時”告一段落。清教轉化為公理會、浸禮會、教友會等不同派別,不再謀求變革或取代國教。他們不可以擔任國家公職,但卻把熱情投入到促進社會其他事業的發展上,他們推動了自由貿易、奴隸制的廢除及教會稅的廢除。 宗教寬容的精神是一種容忍異已存在的精神,從而達到和平共處和諧社會,每個人都可以維護自己的生存權和信仰的獨特性---基於”自由意志” ,以自己的良心,領悟個人的責任,不安於“即使是罪惡,大家都這樣做,我也就這樣做”,恪守嚴格道德戒律,這種個人良心與責任,對英格蘭、美國及新教國家社會的發展有重大的影響。 馬克斯·韋伯(Max Weber,1864年4月21日~1920年6月14日)在他的著作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有宏觀完整論述。 1688年,洛克返回英格蘭後,接續出版他已經整理完成的人類理解論、論寬容以及政府論。 1704年10月28日,洛克去世,他的君主立憲制和議會民主制的理念還處於”萌芽的狀態”有待於往後的實踐中完善。 在工業革命後,重商主義推動經濟發展的情況下,如何使擁有權力的新興”議會權貴”免於腐敗? 對權力的制衡、監督如何得以落實? 這些問題都在約翰·洛克視野之外,解決這些問題則是有賴於法蘭西的孟德斯鳩男爵(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 Montesquieu,1689年1月18日~1755年2月10日)及讓-雅克·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年6月28日~1778年7月2日)提出創新的理念”想法子”解決。 歷史就是不斷積累的過程,會依據基於眾人”自由意志”最大公約因數---”公義因子”能茁壯成長的社會大趨勢中尋找出路----就像火山的熔岩”會依據地形”漫行----而且是一定會有出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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