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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2 11:09:43瀏覽1552|回應4|推薦50 | |
上圖: 德國朋友家的客廳。 今天在部落格上看到一篇讀者在《吉姆情人》新書介紹的留言時,覺得相當感動。通常我們都聽不到讀者的聲音,而且假如不是翻得太爛,被罵得很慘之外,大部分人是不太會注意到譯者的存在的。雖然字字句句都是我們譯出來的,但是書畢竟還是原作者的作品,我們只是影子而已。編輯看多了譯稿,翻得好是應該的,翻不好下次不找你合作就是了。所以能聽到讀者的鼓勵是很難得又令人開心的事情。 他/她說:「我是個愛讀小說的讀者,常看西洋和日本的翻譯小說。但也許是語言本身的限制,看西洋小說總覺得比看日本小說來得有隔閡感。前陣子買了你譯的「吉姆情人」(當然挑的時候就有特別注意翻譯的問題),今天終於開始看,真的讓我覺得很開心,第一次看西洋小說讓我覺得完全沒有語言文法上的隔閡,所以特地找上你的部落格,幫你加油打氣,希望你譯出更多更好的作品!」 http://blog.udn.com/Soula0816/2872770#reply_list 以前聽一位教授說過,讀翻譯小說就像隔靴搔癢一樣,總是抓不到癢處。我想英文有一點底子的人大多有這種感覺。很多人讀翻譯書籍是不得已,因為不會那個語文只好讀翻譯。如果是休閒小說的話,譯筆太差也讓人不忍卒讀。翻譯的東西再怎麼樣都跟原文有隔閡,而且通常譯筆都比原文差的情況居多,但是那些雙語能力超強的人,很多都不願意來做翻譯。有次有人托我幫她找一個人翻譯英文詩集,我找的這位教授朋友說:「妳也知道,翻譯錢少事多,吃力不討好,功勞名利都歸作者,我才不幹呢!」 乍聽之下覺得很好笑,細想之後,感覺也不無道理。他自己寫書好歹也是掛自己名字,還有版權費可拿。我們台灣的譯者,雖有掛名,但都沒版權,稿費大多由出版社自己定,稿費也經常分批發給。一半(或40%)交稿後六十天內付款,另一半等書出版後六十天內付款。一本書要拿到全額的稿費經常是半年後或更久以後的事了。接到書和簽約後,花三個月完成譯稿,收到第一筆稿費已經是四個半月或五過月後。順利的話,出版社花三個月左右安排出書,距離簽約共等了七八個月後才能拿到第二筆稿費,有時候還要等更久。 所以我們領到稿費時,就要規劃好三四個月的生活支出,不能沒腦袋地亂花。還好我不用養兒育女,一人飽全家飽,沒錢時就省一點,有錢時就闊綽一點,日子倒也過得很愜意。我生平無大志,也不想做大生意,賺大錢,生活過得去就好了。我喜歡這個工作的自由,反正我也喜歡待在家裡當宅女,不用出門上班打卡多好,而且有人付錢請我看小說,練文筆,我也很快樂。 當然,做什麼事情都要認真地盡忠職守,才能有立足之地。我會努力提昇自己的品質,讓自己的文筆、文風和文氣在每一本書中都能保有一定的水準,讓譯文能自然到讓讀者忘了它是翻譯的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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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