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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媒體每天造孽,不知可否修個福,幫這個女孩出口氣,把事情鬧大?』
我看可能性很小。
現在是重大選舉的最後階段,媒體不會去炒這件事。
解嚴之後媒體惡性競爭,臺灣的媒體生存困難,現在爛透了,聯合汪汪兩報略好,這兩報也常登納稅人罵媒體罵名嘴的投書,網路上罵得更兇,總有十多年了,有用嗎?!
媒體不會去炒這件事的根本原因是沒有媒體願意揭國際廢死教臺灣分壇榮譽壇主馬英九的底,我想這可能是因為馬英九“無條件”簽兩公約那時候沒有媒體開口指正過,唯一的批評是諷刺馬英九自作多情,人家聯合國根本不承認我們中華民國,馬英九還要找友國代遞文書。喬家大院一眾藍綠喬家也無異議通過批准了馬英九的簽字。我那個時候還不知道兩公約跟廢死有關,也不知道國際廢死教臺灣分壇那麼喜歡歪理窮辯,對受害者家屬那麼惡形惡狀,更不知道馬英九和歐盟那麼無恥。
我努力打廢死從瀆職部長王清峰公開堅持瀆職有理才開始,我也由於絕對反對廢死而與一個網路上多年的道友分道。
臺灣大多數法律系教授買辦歐盟的廢死主張,臺大法律系的“法理學”名教授顏厥安帶頭。臺大法律系畢業生陳水扁掌國柄之後偷著幹,法務部長施茂林兩三年不執行死刑。臺大法律系的另一個畢業生馬英九接著掌國柄,這個人在法務部長任內首次下令調查廢死民意而且十多年來一直很清楚臺灣的反廢死民意一直是八成,卻在上任後很快地“主動而且無條件地”簽了兩公約,然後上任之後一直不執行死刑的法務部長王清峰開始有一些奇怪的公務言論,然後王清峰被迫表態,在王清峰被九成納稅人(這是當時的民調)轟下臺之後馬英九公開說廢死是長期政策,然後在一兩個月之內兩個法務部次長跟著說廢死是長期政策,馬英九卻在廢死教由於新上任的法務部長一次執行了幾個死刑而去總統府找他哭訴的時候說他並沒有說要廢死,瞿海源那些人覺得被當頭打了悶棍,也不敢公開抱怨,其後至今馬英九再也不曾公開談到廢死,也不再提簽兩公約這個他先前曾經得意過的光榮政績(不過這件事在他的“卸任政績表”裡一定會出現),但他後來任命的兩個法務部長都公開支持廢死而且拖一年才一次執行幾個死刑。
馬英九的的確確是國際廢死教臺灣分壇的榮譽壇主,到今天還不能確定這件事的人顯然心裡有些什麼特別的障礙,比方他在政治上絕對支持馬英九,比方他非常痛恨國際廢死教臺灣分壇的那些頭面人物都是綠色的或者反國民黨的。
馬英九或許心裡會說:『當初很多進步國家的總統總理也是這樣幹這樣搞廢死的,我為什麼不可以?!』以後也一定會有為他寫傳的人拿這個理由為他辯解,但是我因為以藍票和中間票高票當選總統的馬英九在有了權力之後膽敢如此背逆不分藍綠長期穩定的八成民意而鄙視他,我也從此不再相信任何看來非常值得相信的政客。
人權當然是好的,沒有人不支持人權得到法律保障,不過【中華民國無條件簽了兩公約】在政治上和法律上無疑是個愚昧的錯誤。
當主犯是顏厥安之流和馬英九(一個小顏厥安),當大多數喬家大院院民是共犯(不管他們個人對廢死的看法和立場如何),當絕大多數記者和媒體老闆坐視(不管他們個人對廢死的看法和立場如何),當【無條件簽兩公約】在某個程度上可以說是“權力者的共業”,沒有權力的人怎麼去拆解【馬英九總統主動+無條件簽了兩公約】所種下的禍根?!
馬英九清廉勤政,兩岸大方向正確,經濟政績則在民進黨不顧一切不擇手段的掣肘扯腿之下乏善可陳,但他自己領導無方,識人用人的本領極差,政治手腕極差,魄力不足,也要負一半的責任。最後他心慌意亂,竟然因為有個人不吃飯好幾天了就運用總統的權力廢了核四,無能到無法預測,跟死刑政策有關的任何事他在卸任之前絕不會碰。
根據近幾年來的民調,納稅人對職務不同的治安和司法公務員的滿意度的順序一直沒有變,從高到低是警察、檢察官、一審法官、二審法官、三審法官,在絕對數值上警察相當高,三審法官相當低,低到實在難看。最高法院法官在任何正常的法治社會裡都很受尊崇,敝國最高法院的法官在社會上聲譽如此之低,他們似乎也不以為意,在重大的刑案上繼續恐龍,好官我自為之,畸形極了。中華民國的法官數十年來飽受社會訾議,陳水扁當政時有意改革,但成就不大,主要的原因是法官群體自我保護的心態太強,抗拒改革。馬英九高票當選,也曾信誓旦旦要負起改革司法的重任,結果衹弄出了一部《法官法》,最高法院的法官衹要不貪瀆,也不太懶,判決書的平均水準還可以,大眾矚目的刑案判得再恐龍還是什麼事也沒有,平穩地幹到退休年齡,然後享用豐美的退休俸 —–『三審豬腳麵線』之譏於我何有哉?!
情況是很悲哀的。中華民國各大學法律系的“買辦廢死教育”至今未曾受到法律界人士(法學教授、律師、檢察官、法官)公開檢討反省,絕大多數檢察官和大多數一審法官的公義良知也完全抵不過許多高等法院法官和絕大多數最高法院法官“參酌兩公約的精神”集體自行造法然後發回更審甚至自為終審判決。
“法”為納稅人而存在,為納稅人服務,為社會服務,為公平正義服務,為被害者服務,“法”不為權力者服務,不為想當菩薩的人服務,不為法官服務,不為【瀧岡阡表情結】服務,這麼簡單這麼基本的道理不但中華民國的高階法官不懂,連中華民國的總統馬英九也不懂,荒唐至極!悲哀至極!
在2016年總統選舉的電視辯論場上,納稅人必須要求候選人明確回答他對廢死的態度,明確回答他會不會與長期穩定的八成民意對著幹而或明或暗地以廢死為國家長期政策,明確回答他會不會在任內責成法務部宣導廢死,明確回答他在任命法務部長和次長時會不會先在選擇名單上排除支持廢死的人,明確回答他會不會下令改變現在法務部長拖一年才一次執行幾個死刑這種以道德為名敷衍塞責的做法,而且候選人必須提出講求時效而且切實可行的由納稅人主導的最高法院法官免職或高額罰款(由五十萬起)辦法,否則納稅人也太笨了,活該受未來的民選皇帝欺負。
當今之勢,除非發起公投,否則八成納稅人的反廢死主張不可能受到手上有權力而且想當菩薩的人正眼誠心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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