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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策:十二年國教之會考、特色班與整合入學方式〕--陸之三、其它論述(三)
2012/02/18 18:08:05瀏覽510|回應1|推薦13
(七)

 
升學評比的迷思──談「品德表現」、「服務表現」、各種「學才藝競賽」、「就近入學」



 「品德表現」不應列入任何評比中,因為它無法量化且不應變成一種為了得積分的手段。近代大哲學家康德明白的闡釋:「道德自身即是目的,不帶任何條件」;也認為「道德良心是自律的。學校不應側重獎懲的辦法,因為這樣會降低道德的尊嚴,使個人成為他律的人」。放開哲學上的思辨,從現實上看品德或行善,至少我們應可同意:它不應輕易地變成追求其它目的的手段或被交易!而在目前所看到的超額比序條件中,竟把品德表現列為升學評比項目,讓它淪為升學的手段,這是非常本末倒置與令人不安的。坦白說,敗壞價值觀並引領功利至上,就由此開始。這難道就是我們的教育嗎?

 品德表現,在校作評價,可;列為升學評比,就只會在許多學子的認知中形成扭曲了。

 在2012年2月中所看到的一份升學評比草案,列了品德表現的項目,雖然較單純地只敘述未記過者,上限也只有加兩分,約佔百分之五點五六,但仍難脫做為升學手段的定位。顯然原設計者是想藉此來獎勵操守良好的學生,但實際上這會真的有效嗎?學生會因此而更加循規蹈矩、品格提升嗎?或者只是形式上的努力求表現?而校方於獎懲上則變得綁手綁腳、增加無謂的顧慮?

 「服務表現」,也有同樣的問題。也許「擔任幹部」對於被當作手段來應用可以較為寬鬆看待,但仍必須加以嚴格規範!何不改訂成只要當過幹部就加零點五分,不管當過幾次,都只加零點五,讓它的功利成份與競爭性降到最低

 各種「學藝、才藝競賽」列入升學評比,雖說要鼓勵多元學習發展,實際上卻非常容易導致惡性補習與競爭!於是學生只好爭相補習才藝、家長只好花大錢,結果將是許多學生因被迫與過度練習,學習胃口都破壞了。很多科目只要與升學扯上關係,就會有副作用,不去分析因果關聯、審驗現實,只一味的把想獎勵的或認為重要的放進評比,通常反效果很大。更別說需要花大錢補習才藝這種現象,是延續了經濟、社會地位的不平等!真的想把學藝、才藝競賽列入升學評比,勉強可行的就是嚴格緊縮積分上限,比如即使全國第一名,最多也只加到百分之三,這目的很清楚,就是使惡性補習與競爭不致於產生!

 把才藝競賽成績列入一般升學評比,其實有荒謬的一面,音樂比賽冠軍、美術比賽冠軍、體育比賽冠軍,加分進入明星高中的免試班,有何意義呢?我們應該是讓這些優秀學生們進入各別的特色班吧?特色班採計相關聯的競賽成績,才真正有效益吧?

 至於將「就近入學」列入評比,造就的是炒房地幽靈學籍的亂象,深層意義是延續學生家庭的社會經濟地位不平等!不要小看只有一分兩分的差異,只要有這項評比,在競爭激烈的都會區就可操作地很負面。對於就近入學,我們僅能鼓勵家長學生而已;而這項居住因素,只要入學設計有志願序的規劃,其實就會體現在學生志願卡上;在國中升高中職這個階段,我們不應也不必再採用小學區或獨立參酌居住因素!

 在升學評比上,品德表現服務表現、各種學才藝競賽就近入學等項目,都有嚴重的負面作用國民教育與高等教育、進修教育或績優菁英教育不同,升學不應該設計過多的篩選分級!現有大學入學的一些甄選設計,是不必也不能拿到國中升高中職來參照的。我們取消了學科考試,卻導入了更有問題的評比項目,這不僅僅是本末倒置而已,更可能是一個教育災難




(八)

為什麼整合入學制度仍需要用到抽籤?


原本抽籤代表的涵義是學校不篩選學生,學生也不能選擇學校,這看來符合免試、免門檻與形式平等的精神;但其實是有不少負面問題的,因為這讓不同條件的學生失去選擇權!結果是多數人都很難滿意!而若能設計一套整合的入學制度,結合會考等級順序與學生志願卡來做有序抽籤,就能讓學生有權力有機會去選擇自己想唸的學校;在簡單的順序下,最後才搭配抽籤方式,相信這將可以滿足絕大多數學生的需要與志願。
 
 由於抽籤是建立在志願選擇相同會考等級之上的,因此容易達成學生與家長的滿意度,也較能兼顧到學生的權益,但卻又不至於像基測或聯考讓學生被過度分級!

 實際上,即使是不考試,只要有任何形式的甄選,就會造成學生被分級與篩選,用甄選去取代考試,其實是換湯不換藥!因此某些條件下的抽籤,將是防範學生被過度分級與篩選的絕佳且簡易的方式。

 如果不抽籤而按照居所來決定入學順序呢?--這其實會延續學生政經地位的不平等,造成炒房地幽靈學籍的亂象,在國中升高中職這個階段,實在非常不適合再用居住地或小學區來規範入學,我們只能鼓勵家長學生就近入學而已;而這項居住因素,其實會體現在學生志願卡的填寫上,我們不應也不必再採用小學區或獨立參酌居住因素。

 沒有整合與配套的完全隨機抽籤,是一種假平等,絕對有嚴重問題。而整合入學制度,將抽籤方式設計成僅是整套方案中的一環,於是就能兼顧多數需求、完成高滿意度的升學分發。

 至於,是不是有人陰錯陽差抽到落差極大的學校?相信這無法百分之百排除。但我們能設計彌補方案,比如最後階段落到隨機抽籤(志願序已經取完但都沒有缺額可錄取)分發的學生,可以隨機抽籤取兩到三個仍有缺額的學校,再自由擇一報到。另外,高一、高二階段,較寬鬆的轉學規範,也將可有效彌補這類極少數的特例。

只要完整結合「志願選擇」、「會考等級」與「順序抽籤」,就能打造出符合國民教育精神並兼顧學生權益的良好升學分發制度!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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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ovingsky&aid=612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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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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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對十二年國教入學方式的認真思考
2012/03/15 07:58

謝謝您對十二年國教入學方式的認真思考,

公平是入學方式最重要的部份.加了太多的人為可操弄選項,只是讓家長與學生更功利取向去做每一件事情,那也就喪失了教育的基本精神與價值!

請持續發聲,我們要讓教育官僚聽到真正來自民間的聲音!

星河‧橹文(Rovingsky) 於 2012-03-15 21:03 回覆:

感謝!台灣的教育制度與政策,亟需更多人的關心與思考!

因為身為家長,因為這項十二年國教制度的變革,個人開始深入分析目前的教育制度與政策,並參閱了各方不同的意見,卻發現原來我們的社會,由上至下,充斥著許多片面與粗糙的思考與主張,也難怪過去一、二十年的教改充滿了這麼多問題與遺憾!

許多教育問題,沒有唯一的解答;許多教育政策,也都有正負面;問題是,我們在設計一個教育制度或政策,是否已經充份思考了正負面?是否已經做好充份配套?是否有掌握到關鍵?是否足夠務實並確保不會偏離目標?

教育界人士、學者、官員與家長們,真的需要多加油了!--我們可能是不及格的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