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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策:十二年國教之會考、特色班與整合入學方式]--伍、整體重點說明
2011/10/22 23:53:26瀏覽691|回應0|推薦4

  1. 國中學生會考各科成績只分「精熟」、「基礎」及「待加強」三個等第標準(依教育部2011/6宣佈的方式),而且必須嚴格遵守只依各科目公佈等第,實際分數絕對不洩漏或公佈!(此規範為方案的必要基礎,應法定。)

  

    源由:不公佈實際分數,才不會被用來做為入學錄取依據,也才不會造成分分計較,這是降低升學壓力的關鍵!這規範是此制度中會考與抽籤入學方式之所以成立的先決條件,所以必須法定。

2. 國中會考之等級可換算成積分,各科分開評等與績分。一般方式(基本版積分)可為:「精熟」計3分,「基礎」計2分,「待加強」計1分。因此五科合計積分,最高為15分,最低為5分,成為三等十五分制

源由:合計有11個積分差(155分)可做抽籤的優先順序,又不會造成分分計較,可減低學生的學習與考試壓力。

3. 競爭較激烈的免試入學區,可以對三個等第再做細分,建議可對「精熟」與「基礎」各自再分成ABC三級,「待加強」則不再分級,於是就形成三等七級三十五分制精細版積分)。五科合計積分,最高為35分,最低為5分。

源由:競爭較激烈的免試入學區,很可能無法滿足用三等11積分差來訂定抽籤的優先順序,為避免實務的困難,以及志願與實際錄取間的落差太大,並避免部份入學區或學校另立其它比序規則造成混亂或弊端,如能直接在會考等第上再分級,成為三等七級31個績分差,將是一個較合適而成本低的作法。

4. 依適性輔導,分成「特色招生」與「順序抽籤(免試)」兩種入學方式。各入學招生區的特色招生班級的學生總額,由0%25%

源由:入學方式不應過於複雜,因此在「特色招生」之外,有必要整合成一個整套的「順序抽籤」方式,並讓全國可以一致,避免師生家長混淆。(請參見流程圖)

  5. 免試入學的班級,在超額的情況下,除了結合學生志願與會考等第績分的順序抽籤外,絕不另做其它比序加分。(此規範為方案的必要基礎,應法定。)

 

    源由:免試升學的部份,除了參考會考等級之外,是沒有必要再採計各種競賽或社團成績的。既然是免試免門檻的升學,也規定不採計在校學科成績,為的就是至少在非特色班免試入學的部份,不要學校去篩選學生,那為何還要採計各種競賽或社團成績呢?更何況非特色班,尤其是高中普通學科班級,我們採計各種競賽或社團成績是沒有道理的,這種比序也不具任何增加公平性的意義!特定的競賽成績,留給特色班甄選加分就好,免試班部份就不要再增加困擾了!而且,高中職學校基本上已經不排名了!那麼,為何還要這種「比序」呢?我們要特別重視的應該是學生志願選擇才對

         進一步的探討,採計國中各種競賽或社團成績,其實非常容易產生弊病,難保許多國中不會巧立名目採行各種爭取升學加分的做法,比如學校增辦競賽讓學生人人參加等;也將會有許多學生盲目進補習班補習才藝,造成更多升學壓力,到最後,原來的才藝與多元學習都變了質,嚴重違背了免試免門檻升學的目的!

 6. 各學校可保留5%40%二次順序抽籤名額,由地方教育主管單位核定。

     源由:二次順序抽籤名額,主要是保留給參加特色招生考試或甄選但未錄取者,為保障公平性與保留就近入學的機會,實有必要預先保留一些名額以備二次抽籤。沒有理由懲罰參加特色招生未錄取的學生;但是二次順序抽籤總額應少於首次順序抽籤總額。

 7. 除了術科(特殊技能)的特色班(體育班、音樂班、藝術班等)外,其它學科類特色班、職業類特色班與一般「順序抽籤」免試入學班級,絕不採計在校成績。(此規範為方案的必要基礎,應法定。)

   

    源由:在免試入學所佔比例極小的情況下,採計在校成績還勉強可行,但是當免試入學已成為主要升學方式時,採計在校成績將直接帶來災難!由於學習壓力延續到各學年,大考小考都要重視,變成分分計較,惡性競爭,這將最難以減低學生的壓力。包括學生間的惡性競爭、補習風更加盛行、老師評分的客觀性問題、不同學校間評分的不同標準、家長的質疑、關說弊端、巧立名目的評量等等,這些問題都將很難解決。所以,採計在校成績是最不好的做法。

8. 除了極少數學校外,各學校的特色招生班級的學生總額,最多不應超過全校的15%

源由:在新制下,大部份學校會有「特色招生」班級與「一般」班級並存,為了避免學校資源分配產生不公、以及不同班級學生間產生優越或挫折問題,有必要讓「特色招生」班級數設計成該學校的絕對少數,以利於學校行政與教學。至於具有傳統的極少數特殊才藝或學科明星學校,才可以專案特殊核定讓其百分之七十以上甚至百分之百都是「特色招生」班級。

9. 大多數被評鑑為優質的學校,都須要能至少設立一個特色班班級

源由:我們須要讓大多數被評鑑為優質的學校,都能至少設立一個特色班,以鼓勵學生就近入學淡化明星學校的標籤,這是非常重要的設計,可以促進各學校的正常發展,避免學校被分等為好的特色學校與二流的免試入學學校,那將會形成十二年國教的致命傷!

我們應可訂「60%的高中、高職與五專學校均設立特色班」為目標。同時,對於辦學良好的職業學校,我們更應該保障設立特色班,千萬不可讓特色班變成目前明星普通高中的專利,那將惡化競爭、鼓勵了狹隘的升學主義、並損害提升技職教育的努力,也將與就近入學的期望背道而馳!

10. 「特色招生」中的「學科類」如數理、語文特色班,可參採會考等第績分,並進行其它科目的加考;但需嚴格的限制考試科目不可超過三科

源由:特色招生名額有限,必然會產生篩選與競爭,因此需可以增加相關的學科術科考試。學科、術科、職業科之各類特色班,必須有一些合理且充份的規範,以避免造成不當的競爭。尤其對於學科的特色班,將會成為國中生最主要的升學壓力來源務必嚴格的限制考試科目,以降低不當的壓力與升學競爭,並使教學可以較為正常化!(參閱前文「四、特色班類別與考試甄選規範」)

11. 「特色招生」除了設定考試科目外,各區可規範加分審查項目,而所有加分項目必須規定一個可佔考試總分的比例上限,避免加分項目浮濫,導致弊端或失去公平性。

源由:特色招生中,各區可規範考試科目之外的加分審查項目,但所有加分項目必須規範成為只佔考試總分的一個很小比例,以維持公平性,並避免使國中的各項敘獎與競賽變了質,或者因為與升學高度相關而衍生弊端!這裡擬了一個合理的上限,設定加分項目不得超出原考試總分的 21%;另外如該特色班沒有考試,則計分應改成以會考績分為主,而其它兩項加分在加權計算時仍不得超過會考績分的14%

12. 「特色招生」入學區以單一縣市或聯合二到三縣市為單位。

源由:「特色招生」入學區應以大學區為單位,一方面大區域的資源統合起來會較平均,另一方面也才能在有限預算下達成特色招生的目的。

     13. 「順序抽籤」入學區原則上與「特色招生」入學區相同,但如果原來的「特色招生」入學區之高中職五專學校眾多(如大都會區),可以考慮在大區域原則下做適當分割縮小,讓每一個「順序抽籤」入學區的學校數以少於十五所為原則。

 

    源由:小的入學區顯然會使某些偏遠地區的學生長久居於資源弱勢,這恐怕非政府有限財政所能改善的。而大的入學區有利於「特色招生」與平衡各區資源,因此大的入學區才是一個公平與可行的方案!在大的入學區架構下,就不會有明顯的明星學區,但為了避免都會區傳統的明星學校在順序抽籤時遇到過度報名的技術問題,有需要時可以考慮讓都會區中的「順序抽籤」入學區適度的分割縮小。

     14. 每一位國中生,最多只能重考一次「學科類」特色招生之考試其它術科類與職業類別則不限制。未來甚至可考慮限制「學科類特色班考試」完全不得重考。(此規範為方案的必要基礎,應法定。)

    源由:「特色招生」班級,尤其是學科類的特色班級,顯然會吸引眾多家長與學生去競爭,為了避免成為另一種強烈的升學競爭,必須限制「每一位學生,最多只能重考一次學科類特色招生班級之考試」。 這是另一個減輕升學壓力與國中教學正常化的關鍵,也是「特色招生」能比傳統聯招基測要好的重點,務必要嚴格實施與法定!至於「術科類」與「職業類」的特色招生考試或甄選,則因為較不會產生不當的升學競爭,為著重適性發展的彈性,可以不用做此限制。

15. 高一、高二階段,讓各類特色招生、順序抽籤免試班級與高中高職五專之間,可進行有條件但具備彈性的轉學考試

    源由:參考德國與北歐國家的經驗,讓高中職階段學生可及早分流但又可彈性的轉換,是對學生學習成長與國家競爭力最好的教育設計,尤其每位學生的性向發展快慢不同,我們不應讓學生只能做一次選擇,因此高中職階段有條件但具備彈性的轉學考試,是非常必要的設計。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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