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12/03 13:39:40瀏覽1782|回應6|推薦31 | |
引用文章/新聞: 馬英九總統很久以來一直以「廉潔」自許,但是真的當上 「大頭目」之後,應該發現只有這樣是不夠的,你真的要夠 「能幹」,要「苦民所苦」並解決問題。以前的「支票」跳票, 已經讓大家對他到底有沒有能力有所懷疑。也有網友對於他的 「一直在道歉」感到厭煩,你至少先搞清楚「狀況」,別先急著 「打小孩」。就如維安人員穿上競選者背心,是為了「融入」 當時當地環境,別人一批評就「道歉」,實在是太讓人失望。 2185時代又如何? 自古以來「道德治國」也許是儒家的「夢想」,但是一直無法 真正的做到,因為道德屬於「君子/偽君子」,他們唸過書, 才知道如何「以道德殺人」。孔先生當時是以司寇「攝」相事, 「七日而誅少正卯」,乾脆說就是「立威」,以後別人才會聽話。 齊國送來美女好馬就讓他自動離職。對於真正的「問題」又 無可奈何,也難怪流浪十多年別人不用他。(註) 有史以來「黨爭」不斷,「道德」只是被利用的工具。最有名 的宋朝神宗年間「新舊」黨爭,雙方首領像是新黨的王安石 曾好幾次拒絕「徵召」,舊黨的司馬光幼年就會「砸水缸」 救人,當時都算是「君子」。但是舊黨除了批評沒有提出更好 的辦法,甚至流於「人身攻擊」。王安石又稱「拗相公」, 元祐年間司馬光一上台不論好壞「盡廢新法」,要談氣度‧‧‧ 彼此彼此。舊黨後來又分為朔(劉摯、梁燾)、蜀(蘇軾)、 洛(程頤)三黨,括弧中是三黨首領,蘇軾就是蘇東坡, 程頤、程顥兄弟可是理學名家,可是他們一樣互相攻擊, 尤其後兩者「水火不容」。當時制度是諫官如御史可以 「風聞奏事,這樣只是讓黨爭更厲害,看來看去實在覺得 好像現在的「名嘴」,造謠不必付出代價還有錢拿。 說了半天先讓大家明白,「君子」不一定會做事,一樣也會做 錯事或者壞事。「道德」會隨著社會演進而變化,例如如今 還有人「蘆墓三年」?「割股療親」當然也不再受到「稱讚」。 現代社會不同的是已經「教育普及」,大道理就免了。 應該是「先明是非,講求法律,再談道德」,「政治」和 「從政者」要分開,以前的問題就是太過「分不開」。 日前某位立法委員的「出軌」事件,他對不起老婆?是。 所以只有他老婆可以告他和外遇對象「妨礙家庭」。 於私德有虧?也是;對不起選民?不至於。某位前行政 院長的「雙人枕頭」,也算同一類,不過老婆沒計較或忍下 了,法有明文-「追訴期」?->過了。對「從政者」 的個人行為建議是:你的「道德水平」還是要比我們高。 這不是苛求,因為你手中有更多「權力」,或你可以給予某 些人特定「利益」。你也更有機會面對許多「誘惑」。 例如英國可不只一位「國會議員」,在「女人」問題上栽了 跟頭。一位是與某俄國間諜都與同一「Play Girl」交往, 有幾位是到俄國旅遊,與「遊伴」OOXX被拍照/錄影。 台灣也有某立法委員被「天上掉下來的石頭」砸到無法翻身。 各位「大人」,不可不引以為戒。 「政治」問題如「總統維安」,請直接用政治的方法解決。 我們有沒有「維安標準程序」?一定有。李登輝以前幫人 站了幾百次台怎樣麼做的?民進黨拿這個問題來談,只能 說:「大家有時候還懷疑馬政府的人材或他們的能力問題, 對民進黨就不用懷疑了,他們證明了:本黨真的沒有人材。」 拜託一下,2185也當過兩任總統了,又已經站了幾百次台耶? 註:漢朝宣帝說過:「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 延伸閱讀 ‧‧‧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