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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脫序演出,真的無法處罰?
2010/02/09 21:10:38瀏覽2158|回應7|推薦22

引用文章/新聞: 

慈湖儀隊脫序演出 上演「愛的禮兵步」 

這兩天,在電視上看到一則「愛的 慈湖上哨變愛神

中視標題》的新聞引用文章談的是同一件事)。

講到2008年底慈湖的兩蔣陵寢儀隊的張姓「禮兵長」

交接儀式時脫序演出。據說因為是快退伍了女友正好來探班

儀式中做出對女友示愛動作,好像被人錄了影並 Post 到網上

了起來 

以一個軍人來說當然不對交接儀式算太正式的表演,可也絕

不是你的「個人秀」。大家要知道儀隊成員是「挑」過的

比我們這種普通「大專兵」素質要高的多(身高、面相)。

奇怪的是當場看到的人很多在場憲兵也有發現。沒有立即究辦

該單位軍紀執法態度已經值得「研究研究」?懲罰

我猜最多也是禁假/禁閉(勞役?),不至於「軍法」。

差勁的是下面這一段,新聞報導說軍方的態度是:「此人私下道歉,

已退伍所以「無法追究」。」這樣的作法叫「息事寧人」或

鄉愿。真的沒有辦法?不是沒辦法,只是不認真思考。看看哥哥

這一招:發個「教召令」,他就得乖乖回來,好好「操」他一個

禮拜,看看爾後還有沒有人敢,以「待退」心態「胡作非為」。

快退伍了抱持「待退」 心態,偷點懶在所不免,兄弟我以前這時

也是,動嘴多動手少,不過績效一樣好。五大信念之一的「榮

譽」觀念至少還有,沒有做出「丟人」的事,好歹混了個「榮譽

退伍」(一條船七個)。搞出這種紕漏」,完全不懲罰?

太說不過去。不是我愛計較,「待退」 的兵已經很難帶了,

好好想一想:「有這樣的「模範」在前,以後的兵你怎麼帶下去?」

如今的是非,還真的有些不明。

上回總統出去站台隨扈穿候選人背心,負責人其實是不該

懲戒被懲戒。因為早有先例可循。這次,阿兵哥脫序操演,是應該

懲戒反而不被/逃脫懲戒。軍方搞什麼啊?

軍隊是一個「特殊」的團體,接受「特殊」的訓練,環境有點隔離,

常常還得接受「特別」的任務要求。例如,颱風天去巴士海峽搜救,

平常人誰肯?「軍紀」整頓要由上而下,否則州官放火,

百姓自然「點燈」。老是發現大官佔大便宜(占用公家官舍),

小官佔小便宜(借貸不還或接受招待喝花酒),兵就不怕你了。

整頓就是要有人不怕當「壞人」?「軍紀」才能維持。這次就是

「得過且過」者太多「壞人」太少。有人以「小聰明」,或一再

「逃脫」法網,讓人覺得有點嘔?能否告訴我司法的代表圖像

為什麼是一座「天平」?與其指望「劉羅鍋」,不如認真面對問題,

想想「無枉無縱」是什麼意思。 

 

台灣「上行下效/上樑不正下樑歪」已經很久了。碰巧又看到

陳公子曰:「說他會逃亡,對他人格最大的汙辱」。

別鬧了,「有令尊這樣的總統,已經是對台灣人最大的汙辱」。

我們還不知道要浪費多少民脂民膏,才能結束這個「鳥」案子。

「那個人」還是留在單人牢房(享有最惠人犯待遇)深刻反省。

就不知媒體能否幫幫忙,這一陣子少報導他們一家子幾次,

我們也好安安靜靜快快樂樂過這個年。 

延伸閱讀 ‧‧‧ 

這對恬不知恥的父子! 

不管這些不愉快的事先給大家拜個早年 

 祝大家 新年快樂

有吃有玩紅包拿不完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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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etSpider&aid=3766123

 回應文章

荒野金刀吐槽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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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大兵真的太草莓了
2010/02/13 23:28

現在的大兵真的太草莓了

不能吃苦耐勞就已經粉丟臉囉

退伍前還耍寶  留個爛尾巴

搞得晚節不保

想當年庵在金門防衛部的軍樂隊(軍團樂隊)

下銜接以前  每天還得練習樂器8至10小時呢

每天含著薩克斯風  嘴歪臉斜口水不聽嘴巴指揮就"自然流露"

但比去前三個月留在步兵營

我已經算是"超爽"的了

金門防衛部軍樂隊薩克斯風手非哥哥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10-02-15 10:14 回覆:

非哥新年好,

辛苦了。這個「天兵」欠操。
沒有「危機」感,要整頓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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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丟臉了
2010/02/13 10:06
當兵當成這樣,真是太丟臉了。他的長官是怎么督導的? 這個兵要罰,他的長官更要罰。軍紀敗壞,是做長官的錯! 天下只有不能打仗的官,沒有不能打仗的兵!!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10-02-15 10:13 回覆:

新年好,

他的「長官」的確失職。


念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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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兵的任務是打仗
2010/02/13 08:49
請注意,兵的任務是打仗。不然養兵作甚麼?如要打仗,當然不能隨便,耍個性;請問這要如何打仗?由小看大,台灣真正是危險了!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10-02-15 10:13 回覆:

新年好,

同意。兩岸間不是沒有「走火」的可能。


a0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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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死他
2010/02/10 01:49

贊成版主意見,所言甚是,發個教召令狂操他一個月!

儀隊代表國家軍隊的門面,居然做出這種動作,

簡直跟警察去搶劫一樣可惡!

這種人退伍以後到社會上還會有責任心和榮譽感嗎?

會有起碼的敬業態度嗎?

恐怕有待商榷!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10-02-10 21:57 回覆:
同意。
現在社會中許多人真的頗缺乏敬業態度。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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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處壞處哪一個多?
2010/02/10 01:47

哥哥你教召令這一招當然管用,而且也能收殺雞儆猴之效。

但是同時告訴全台灣每一個在服兵役或替代役的男子,別以為拿了退伍令就沒事。  今天這個你受不了的單位可以繼續折磨你二十年。

好處壞處哪一個多?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10-02-10 21:59 回覆:
現在,我們難道不是不時有點召或教召?
不過次數已經很少,教召也不是每個都有。
如果也考慮文中所發生諸事,對太過份的人
「殺雞警猴」一下還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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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小兵的自由!
2010/02/09 22:34
他愛跳什麼舞,那是兵的自由和人權
政府無權干涉!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10-02-09 22:53 回覆:
他的身份與任務使他當時沒有「跳舞」的自由。
這與人權也無關。

田園火雞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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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一下訪客簿
2010/02/09 22:08
因為不宜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