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11/19 20:30:09瀏覽1771|回應7|推薦17 | |
引用文章/新聞: 應該是昨天晚上(18日)的事,屏東縣潮州鎮縣長候選人造勢會場, 有一枝BB槍,但是「沒有子彈」。警方連夜將玩具手槍送驗,將人 留置一晚,確認沒有殺傷力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三千元。 首先有點好笑的是上面的標題是玩具槍,但BB槍可不是玩具槍, 或不是普通玩具槍。很久以前玩過,還有一陣子玩長槍,所以知道 BB槍可以打傷小鳥,還有人誤傷差一點瞎了一隻眼。一定距離以內 塑膠打火機或鋁鉑罐(易開罐)可以打穿,所以BB槍傷害力有限 還是「有一點」。這次看電視是手槍型威力想來就更小了。 中午更好笑的是電視新聞出現:「維安漏洞」四字,這實在太誇張。 入場時就偵測出來又「沒有子彈」,那麼「洞」在那裡? 這次讓人「匪夷所思」的是某男子的下場,一群警察「隨扈」進入警局。 BB槍傷害力本來就有限,「沒有子彈」表示沒有「意圖」。 你可以入場時扣留,出場時領回,這好像‧‧‧太麻煩。 或先行扣留測試有無殺傷力改裝等等,一切OK他日警局領回。 這才像是「正當程序」。有必要扣人? 這樣的倒霉事某男子不知該怨誰,警方?「維安」系統? 「319」槍擊案之後,大家對於「維安」系統沒有「信心」 (總統、副總統坐同一部吉普車!?),更沒有「尊敬」 (總統受傷《自傷也不可以》應該懲處的反而升官!?)。 民主社會選舉,邀請總統來造勢,馬英九如此,歐巴馬亦然。 所以負責「維安」的人會很辛苦,只是我們需要既維護 「總統安全」又盡量少傷害「人民權益」。持有一把「沒有 子彈」的BB槍,沒有犯意/犯罪行為,竟然要受罰? 請不要製造更多的「笑話」吧! 我們不是希望對面鄰居,看到我們的「民主/人權」嗎? 對了,各位先生、小姐,特別是小朋友,請注意: 請不要「帶槍上街」,警察叔叔說不定會請你去作客,萬一 「過夜」說不定還要「收」三千元。爸爸媽媽賺錢辛苦, 這裡可是沒有「按摩浴缸」的喲! |
|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