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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超高的效率或是超爛的海軍管理
2009/11/21 13:50:09瀏覽2240|回應1|推薦22

引用文章/新聞:

少校涉猥褻申請退伍 超高效率批准 

御林軍爆性醜聞 國防部:嚴肅軍紀  

軍中的風紀問題由來已久,而且是上行下效。上頭既然有這麼多
將軍們(至少
28個)敢佔著官舍不還,部屬下效也就不免了。

但是,相信每一位海軍同袍或是曾為海軍一份子,看到這一則

新聞,不只想要好好「問候」這個敗類與他的家人,而且要懷疑

海軍司令部的管理體系由上到下是否都「爛透了」?

一個軍官是「「強制猥褻嫌疑犯」能夠由呈遞「申請退伍」到

「核准」,連退伍金都可以領到,共計不到六小時?好扯!

(一定可以列入金氏記錄,但還是免了,以免被列入官官相護典範)。

有這種經驗的人知道,公文要快就是要「跑」。但是六小時?

這要「上下齊手」(註:不是上下其手),一堆人要配合。

他XX的,以前我們申請「物料」,有這麼快就好了。

這時,大概只有仍然在服役的海軍同袍可以高興一下,爾後

由「申請退伍」到領到退伍金的標準就是六小時,其他軍種

應該效法改進「行政效率」,這不是很好嗎?超過六小時可以

投訴這些辦事的人「官僚」、「無能」、「懶惰」、‧‧‧ 

引用新聞言道:「高雄市警局則是「強制猥褻」當「性騷擾案」

來辦,監委痛斥兩個單位「離譜」,同時予以糾正。」

警方的處理方式是否妥當先「擱下」。軍中以前一出事為了面子,

向來的反應就是「包庇」、「掩飾」,這倒是中外皆然。但是

這次最大的問題在海軍司令部的草率結案。王前少校的懲罰是:

軍方記了王喜忠兩支過,一支是「影響部隊聲譽」,一支是

「未依規定回報就接受派出所約詢」,都與「強制猥褻」無關,

理由竟然是「王喜忠拒絕說明案情」。「拒絕說明案情」

可以「自動減刑」?什麼時候我們海軍這麼好說話了?

本該面對軍法,現在已經「退伍」,想讓他再來面對軍法,

技術上也有點困難。決定他退伍的軍官可能以為這樣海軍

就了事了,顯然「頭殼壞去」也該一起「退伍」了。

一群海軍軍官合作「無恥」到了極點,我們還能夠以海軍

的一份子為榮?對了,每年「軍紀教育月」不知還有沒有?

當過海軍知道這種「XX教育月」不但要念書,至少要考

四次試,鑑隊部還有一次。成績太好還要‧‧‧

如今「己身不正,安敢正人焉?」有,也該停了吧。

為地球節省點資源還實際一些。 

要整頓軍中的監察、保防與軍法體系是件『大事』,國防部高華柱

部長說:『給國防部一點時間,「我們會把軍紀整頓更好。」

這次正好,部長大人,給你一隻或幾隻現成的「雞」可殺。

公平一點,我們先算一下平常「申請退伍」案子平均一件由申請

到領到$,共計要多久作為對照。然後就公佈一下這次是那位主管

為什麼「飛快」核准「退伍」,其他部門如何「急急如律令」配合。

追究一下誰該負責,誰應該監督而失職,或有沒有人收受賄賂等等。

讓我們看看你的決心魄力,還是那些話都只是說說而已。 

 

延伸閱讀 ‧‧‧ 

一個海軍艦艇兵的回憶之一 _也談軍紀問題

一個海軍艦艇兵的回憶之二 _也談軍紀問題

一個海軍艦艇兵的回憶之三 _記趣

(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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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小時不是不行
2009/11/22 14:59
6小時不是不行,這要配合許多的可能

首先,事發者的層級,如果是指揮部本部,那麼人事官報到單位的老大,也大約用不著一個小時左右,至於相關的資料辦不齊,就先拿到表頭和文號給司令部,接下來拿到之後馬上上呈就可以了.

只能這麼說,能夠這麼快的效率,要天時地利人和.
假如平常效率這麼好就好了.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09-11-22 19:53 回覆:
原來如此,還是要有專人幫忙與內應。
退伍金拿到,也應該是指錢轉到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