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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0 22:14:55瀏覽3556|回應22|推薦95 | |
[百篇感言] 老公的情敵 在今年最冷冽的紐約二月天,躲在家裡避寒的我閒來無事,開始寫了網誌的第一篇文章。沒想到一轉眼半年過去了,我竟然也糊里糊塗寫了一百篇。今天回顧一下舊文,過去六個月的生活點滴倏然躍於螢幕,浮現腦海,彷彿坐了小叮噹的時光機。記得在滿一個月時寫了篇「滿月感言」,現在再看一遍,發現我的初衷並未改變,所以把它 recycle 當「百篇感言」也無妨。 最感謝的是網友們不間斷的支持與鼓勵,從我對著寒冬風雪的自言自語、春季的追蹤採花賊,到夏天的東奔西跑,各位都一路相隨捧場,不覺已伴我三季。記錄生活的簡單圖文,可以引起網友共鳴,感覺非常溫馨奇妙,也的確是我始料所未及。 有位網友不久前才告訴我,他幾個月來一直把我那洛克斐勒中心小金人的頭像,當成是廟宇的金爐,讓我笑到飆淚。也有超級行動派大舉殺到我寫過的餐廳,還跟服務生一起笑談我的瘋狂拍照趣事,我真是糗到無所遁形。 話說我最初鎖定的讀者,是我在台灣的家人。寫網誌等於是平常講電話的補充說明,只是爸媽特別偏愛我的「小倆口」系列,反而對我的吃喝玩樂沒太大興趣。我的糗事也順理成章變成他們餐桌上的話題。 受到影響最大的應該是我的老公,他好像忽然間多了個隱形的情敵。二月天寒地凍之時,我躲在家裡寫網誌也只是殺時間。誰料我越陷越深,開始怠忽我的正規職守:Maid in Manhattan 不再勤快如昔,法文課和室內設計課五月結束也不再續上了,瑜伽和 Pilates 課變成三天捕魚兩天曬網,報名了一堆活動結果都沒去參加。老公常常打電話回來查勤,看我有沒有白天躲在家裡上網。這是不是角色錯亂了呢? 雖然從以前就常常隨身攜帶相機,但我現在更是走火入魔。和老公出去玩時多拍了一大堆景物,卻少了「勿忘影中人」的合照或獨照。在外面吃東西時,上菜後不准他吃,一定要先讓我拍照。他心情好的時候全力配合,饑腸轆轆的時候就會像個賭氣的小孩般,給我一個扭曲的古怪臭臉,我有時懶得理他,有時看了不忍心就收手作罷。 以前最愛的 Friday night date 浪漫晚餐約會,現在變成常常跟他討價還價,不但要趁天黑前吃,最好是去有露天座的地方,說穿了也只是為了貪圖一點光線可以拍照。今年結婚紀念日時,他神秘兮兮地訂了紐約一家米其林三星餐廳的晚餐,直到前兩天才告訴我,因為要我準備 dress up。我聽了不但不驚喜,反而跟他抱怨:「ㄟ,吃晚餐黑黑的,害我都不能照食物。」現在想想,我已經不知有多少次在所謂「氣氛佳」的餐廳因食物照片朦朧而發無名火,真是可憐了他! 晚上的「談心時間」也變成雞同鴨講,我常常盯著電腦有一搭沒一搭地敷衍回應,看到他默默地拿了書到床上看,那孤獨的背影不但讓人心疼,也使我罪惡感油然而生。我總是「做賊喊捉賊」地指責他豈敢「退席抗議」?然後他就會一臉無辜地說:「我只是擔心如果上網太久,妳的怪手又會痠痛。」 最近在看美國烹飪大師 Julia Child 的回憶錄 My Life in France,其中描述了許多她和先生一起吃喝玩樂、探索成長、享受生活的片段,不但很有啟發性,也給我一記當頭棒喝:我總要先好好地珍惜和體驗現有的生活,才能有回憶來記錄啊,又怎可本末倒置呢? 其實我和老公都只是凡夫俗女,但兩個半斤八兩、臭味相投的人碰在一起,就算無聊小事也變得趣味橫生。以下是我在「滿月感言」中寫給老公的謝辭,雖然又過了這麼多個月,我覺得還是很適用: 最後,我要謝謝我的老公,他是我生活上的缪思,不斷激發我的好奇心和鬼主意,而且不管我耍寶、耍賴、耍嘴皮或耍脾氣,他都很有耐心和風度地陪我一起玩下去。四年多來所有吃喝玩樂、嬉笑怒罵的情節,20 幾次旅行所累積無數的照片和回憶,以及現在和未來的種種,我都要用文字慢慢記錄下來。借句 Jack Nicholson 在電影 "As Good as it Gets" 中對 Helen Hunt 說的話:"You make me want to be a better person." Thank you! -- NY220, March 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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