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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1 15:28:25瀏覽3267|回應19|推薦50 | |
2011年3月,日本發生大地震,地震引發海嘯,海嘯襲擊福島核電廠,釀成核幅射外洩災變。一連串的災難加災變,現場畫面在電視上一再重播,嚇得世人目瞪口呆惡夢連連。
廢核聲浪,一下子如黄河決堤,波濤洶洶的淹向各核電國政府。遠在萬里之外的德國也受到衝擊,原本預定好的廢核日程表,挺不住選票的壓力,搖搖欲倒。 總理梅姑一看大勢不妙,電召各核電州州長前來,開了一個緊急應變會議。會中決議,第一步立即廢掉1980年以前建成的核電廠,共七座。 問題來了,這七座核電廠在前幾年之間,先後完成了現代化改造及設備升級,完全合乎最嚴格的國家安全標準,並取得延役許可。如今,只因政客們一場會議一紙命令,當場豬羊變色,鉅額工程費算是打了水漂。 各家電力公司並非小蝦米,既不願裝啞巴,也不想吃黃蓮,紛紛組成律師團,一狀告上法庭。被告是各州政府,罪名是違法行政。 經過近兩年的審理,德中黑森州行政法院搶到頭香,第一個廢核官司判決下來,RWE電力公司勝訴。黑森州州政府對該公司所下關閉Biblis兩處核電廠的行政命令,無論程序或內容,皆不具合法性。 所謂程序不合法,指電力公司的一切作為,皆依法而行,州政府不能只憑一紙命令廢之。本堂註:必須先經聯邦議會或州議會修法或另立新法,再依法行政。 所謂內容不合法,指關廠命令中的關廠理由:為民眾的安全著想。可是,該廠已通過國家安全標準,想法豈能勝過國法? 關廠命令被判不合法之後,電力公司可採兩項行動,一,核電廠復工發電,二,要求損失賠償。 一般認為,在廢核民意高漲之下,復工發電的機會不大,最有可能就是求償了事。據RWE初步估計,突然關閉造成的直接損失約2億歐元,另外,打水漂的現代化改造及設備升級的費用,則可能高達15億歐元。 好,賠就賠,誰來付呢?舍我其誰,黑森州州民一片譁然。州長出來喊冤,此乃總理會議決定,我有聯邦指令。指令呈上法庭一看,廢核說得斬釘截鐵,廢不廢,各州自行裁決。 如此看來,梅姑梅姑,既不怎麽梅,也不怎麽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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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