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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8 勸發奉持
2023/02/08 16:34:05瀏覽53|回應0|推薦0

47.48.勸發奉持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語譯)須菩提!發了無上正等正覺心的菩薩,明白般若義的理趣,對於一切法,都應觀察它是自性空,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摘要)

1.「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也應該這樣觀察,就是於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不論凡夫法、聖人法乃至佛法,都應該觀察它是自性空,不執著任何一絲一毫的法,令心無所住。

2. 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因緣所生的一切法,都是畢竟空,所以是非法相;因緣有即是假名有,畢竟空和假名有是一體兩面,所以有緣起法的存在,但是它的本質是空性的。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語譯)佛告須菩提:「假若有人用充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來作布施;但是另有善男子、善女人,發了菩提心之後,受持此般若經,乃至四句偈等,或者為他人解說此般若經的道理,後人的功德,超勝過前面那人以七寶布施的的功德。如何為人演說般若法門呢?說法者不著我相,凡有所說,皆不離真如法性。

(摘要)

1.不取於相:取於相,就是心取著一切因緣所生法的相貌──色相、心相、男相、女相,一切如意、不如意的相,執著一切相都有自性,因這些相而起各式各樣的虛妄分別,這叫做取於相;不取於相,乃是隨機說法,猶如醫王治病,不執著定相,具有契機契理的智慧。

2.如如不動:如如就是空性,就是說法的人說法時,要依止真如性空而說,凡有所說,都不離真如法性,是隨順第一義諦的說法。因此說法時,能內心不違實相,外順眾生因緣,依世俗諦假名宣說,本質實無所說,才是能說般若者。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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