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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罪業消滅
2022/10/31 10:23:39瀏覽79|回應0|推薦0

(經文)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語譯)「再說,須菩提啊!善男子或善女人,受持讀誦這本經如果受到他人輕賤,持誦這本經的人的前世罪業本來他應該墮入惡道的,因為今世受人輕賤的緣故,他前世的罪業就會消滅,將來還應當得到無上正等正覺。

(摘要)

1. 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如果有人受持讀誦《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反而遇到別人的輕視,這是常使人退失信心,但不應心生懷疑,這是前生惡業轉輕,或是罪業消滅的象徵。所以不是持經的過失,而是過去所做罪業,本來會墮入惡道受苦,如今因為般若的功行,減輕了原有的障礙。

2. 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尚且不論過去生,今生今世之中,難保沒有造作罪業,如今信受《金剛經》之後,如果遭受他人譏毀,能以無我的般若智慧來面對,則能消滅無量苦惱;《大乘理趣六波羅蜜經》中說:「菩薩多悲智,損惱猶慈憫;如斫栴檀樹,流香普芬馥。」(《大正》No.0261,T08,p.907)栴檀樹本身芬香宜人,自他都能夠受到潤澤,比喻他人的輕賤,不但不會影響菩薩的心境,進而以智慧來轉化逆境。

所以「般若」有離障出纏的功德,不但能夠滅除罪障,因為般若正見相應,因此也能得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殊勝果報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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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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