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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2 22:43:52瀏覽219|回應0|推薦0 | |
9-2法無有比,無相待故 (原文)簡曰:弟子回京,主上必問。願師慈悲,指示心要,傳奏兩宮及京城學者。譬如一燈然百千燈,冥者皆明,明明無盡。師云:道無明暗,明暗是代謝之義。明明無盡,亦是有盡。相待立名,故《淨名經》云:「法無有比,無相待故。」簡曰:明喻智慧,暗喻煩惱。修道之人,倘不以智慧照破煩惱,無始生死,憑何出離?師曰:煩惱即是菩提,無二無別。若以智慧破煩惱者,此是二乘見解。羊鹿等機,上智大根,悉不如是。 (翻譯)薛簡說:「弟子回京城以後,皇上必定要問我,希望大師慈悲,指示佛法心要,讓我能奏聞皇太后與皇上兩宮,並且告訴京城中所有學道的人。這就好比點亮了一盞燈,輾轉燃點百千盞燈,使幽暗的地方全被照亮,光明將永無窮盡。」 六祖說:「道沒有明、暗的分別,明、暗是新舊更替的意義。說光明永無窮盡,也是有盡,因為明暗是互相對待所建立的名稱。《維摩經》說:『佛法是無可比擬的,因為沒有對待的原故。』」 薛簡說:「明譬如智慧,暗譬如煩惱。修學佛道的人如果不用智慧的光去照破無明煩惱,如何能出離無始無終的生死呢?」 六祖說:「煩惱就是菩提,並不是兩個東西,也沒有甚麼區別。如果說要用智慧的光來照破無明煩惱,這是聲聞、緣覺二乘人的見解,也就是以羊車、鹿車譬喻的根機。有上智大乘根性的人都不會作這樣的見解。」 ( 說明)當下無一不是法身,所以煩惱也是菩提,並非滅了煩惱才見菩提,因為法身沒有歷隔間斷,如果有了「明」與「暗」的對立,那麼終究還不是如來本懷,所以六祖舉《維摩經》說:「佛法是無可比擬的,因為沒有對待的原故。」再次說明一切如來宣說的都是相同道理,超越對待的比量層次,才能入證量境界。 五代高僧玄沙師備曾說:「我尋常道,亡僧面前正是觸目菩提,萬里神光頂後相。若人覯得,不妨出得陰界,脫汝髑髏前意。想都來只是汝真實人體,何處更別有一法解蓋覆?」師備禪師說到,根塵觸處就是菩提,只要心地明瞭就能夠透出陰界,就是在眼前當下能夠解脫,並不是另有他法可以庇護。正如六祖所說,煩惱就是菩提,頓禪貴在當下的體悟,而不是以明制暗,漸次漸進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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