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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1 19:15:53瀏覽2725|回應0|推薦3 | |
在豐臣秀吉針對日本全國所發出的「刀狩」令中,於第二條特別指出,收繳所得的武器,將用作方廣寺大佛的材料。這是因為日本從中世時期開始,便有以刀獻佛的習俗。像鎌倉時代的「執權」北條泰時(西元1183年~西元1142年),曾經禁止僧侶在鐮倉市內帶刀,當時也留下將沒收的刀械,轉獻給鎌倉大佛的紀錄。除此之外,因為是幫萬民求現世與來世的幸福,也使得「刀狩」令的正當性得到了保證。另外,我們從第三條的說明也可以發現,這是專門針對農民的政策。 關於此次「刀狩」令的實施方法,是由各地大名下令,以村為基礎,要求村裡的成年人以「誓約書」的方式提出,但不是要求送出所有被禁止的武器,而是重點式地,例如上繳刀、或是脇差等等。誓約書連同上繳的武器,都會被送到經豐臣秀吉任命的「奉行」處,便算是完成「刀狩」的程序。自此短短數年內,北從陸奧(泛指日本東北地方)、南至薩摩(現在的日本國鹿兒島縣)都實施了「刀狩」令,據說有一部份的武器,還被轉為侵略朝鮮使用。 在這裡,我們可以舉一個例子,來說明「刀狩」的成果。話說豐臣秀吉派往加賀(現在的日本國石川縣)江沼郡實施「刀狩」的奉行,在「刀狩」令實施後四十日左右,做了一份名為「武具請取狀」的文件。他在當地一共收繳了大刀1,073把、脇差1,540把,長槍160把、做為脇差配件的小刀500把以及小刀700把。根據其內容,我們可以一窺「刀狩」令的實施成效。 雖然如此,但是「刀狩」在實施上,卻有著許多的例外事項。譬如:允許某些村人可以配刀;或是允許保留某些武器做為神事時的祭器使用;為保護農田不受野獸(如山豬、鹿等等)侵害,也可保留一定數量的武器…也就是說,經過大名的允許,某些人可以透過各種名目保有武器。 像這樣透過「刀狩」令的實施,原則禁止被支配階級持有武器,以能否配戴武器來識別身分,再加上根據用途別許可某些人持有武器後,達成身份識別用途的目的。所以說,我們到此可以確認,「刀狩」令的實施,並不是單純地為了禁止民間持有武器。而且,豐臣秀吉雖然允許配戴武器,卻嚴禁私下以武器解決彼此的爭端。在「刀狩」令實施之前,為此還另外公布了「喧嘩停止令」(けんかちょうじれい)。事實上,一直到十七世紀前半,不僅對哪些人可以配戴大、小刀,甚至刀的長度、劍鞘的顏色,以及刀鍔的形狀等等,都有嚴格的規定。 參考文獻: 『刀狩 武器を封印した民衆』藤本久志(岩波新書、2005年) 『刀と首取り 戦国合戦異説』鈴木真哉(平凡社新書、200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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