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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0 18:46:34瀏覽5720|回應1|推薦1 | |
一般人提到「刀狩」(かたながり)時,總是單純地只想到收繳民間武器,減少所謂的「一揆」(いっき),也就是暴動機率這個部份而已。事實上,「刀狩」的背後,隱含著透過武裝權(帶刀與否?)確認身分的意味。 所謂的「刀狩」,其實是指豐臣政權中,限定僅有武士階級才可擁有武裝權的一種身分分別政策。除了「刀狩」這個名稱外,這項政策還有「刀かり」(かたなかり)、「刀駈」(かたなかり)或是「武具狩(駈)」(ぶぐかり)、「道具かり」(どうぐかり)和「武具改」(ぶぐあらため)及「刀尋」(かたなたずね)等等不同的名稱。 和「樂市、樂座」政策並不是由織田信長率先推動一樣,豐臣秀吉也不是第一位下令實施「刀狩」令的人。日本歷史上第一次有記載的「刀狩」令,出乎意料地又是柴田勝家於天正四年(西元1576年)在越前(日本國福井縣嶺北地方、岐阜縣的一部份以及敦賀市)拔得頭籌(柴田勝家於同年在越前也實施的「樂座」令,詳細說明可以看「戰國時代的經濟基礎之四---樂市樂座(下)」)。當時如何實施的細節,如今已經亡佚,僅留下叫做「刀さらへ」的名稱。 至於豐臣家首次實施「刀狩」令,又是在什麼時候呢?根據考證,天正十三年(西元1585年)四月,做為豐臣家當時紀伊國(現在的日本國和歌山縣)佔領政策的一環,發佈了禁止百姓持有弓箭、鐵砲、腰刀等等武器的命令,這個命令可說是日後「刀狩」令的原型。這項命令的實施對象,從一般百姓起,另以「兵具ヲカリ」(へいぐをかり,有「回收兵器」的意思)的名義,要求高野山、根來寺與多武峰等等大寺院的僧侶們,也必須遵守這項命令。隔年七月,豐臣家又對山城國(現在的日本國京都府)的農村,以及青蓮院等地,用「刀かり」的名義,也實施了「刀狩」。 天正十六年(西元1588年)七月,豐臣秀吉下達了以日本全國為對象的「刀狩」令。這道命令共有三項條文: 一、嚴禁百姓持有大刀、脇差、弓、槍及鐵砲等武器。若不聽這個命令,憑藉這些無用的武器,不繳納年貢、甚至彼此勾結滋事時,必定予以懲罰。 二、為天下萬民現世與來世的平安,收繳後的武器,將作為製作方廣寺內大佛的材料。 三、百姓們只要手持農具,努力耕作的話,子孫萬世都能平安生活。因此,為了愛護百姓,才會要求上繳武器,大家必須為此心懷感激地努力耕作。 關於這道命令的實施成效及影響,將在下一篇時,為大家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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