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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與農地,哪個該被廢死?
2022/08/31 21:36:21瀏覽1211|回應3|推薦17

為罪犯廢止死刑,即「廢死」,眾所周知。至於農地「廢死」,可能大家就沒聽過了!這裡稍作釋疑,何謂農地「死刑」?當你的土地被劃作農地時,等於被判「徒刑」;若你的農地再被國家評為「優良」,就等同被判了「死刑」! 

 

農地不同於罪犯,罪犯可以因為自首啦、有精神疾病啦、有悔意啦、服刑期間態度良好啦、行為優良啦、可以被教化啦等等因素,被減刑、免罪、保釋、乃至於免死。 

 

而農地則相反! 

 

你的土地若為農地,就被政府限制了用途,只能「農地農用」,好比是坐了「徒刑」。 

而「徒刑」長短,恰與農地的「表現」成反比,農地「表現」越差,代表越不適合農耕,則刑期越短,亦即你的土地可望早點「出獄」離農,被釋出改編為建地,鹹魚翻身、價值翻倍。 

反之,若土地被政府的國土計劃評定為「優良農地」,那麼你的農地除了「死亡」,並祈禱下輩子投胎別做「優良農地」之外,沒有其他活路和翻身機會,等若被判了「死刑」! 

 

在以上有關農地「死刑」的釋疑之後,接下來,為各位分析並且探討「罪犯與農地,哪個該被廢止處以死刑?」 

 

壹、罪犯被處以死刑該廢止嗎? 

 

一、支持廢死者的理由 

 

綜整後不外乎二 

1.「犯罪者也有人權,死刑本身是殘虐的刑罰,死刑無異是國家殺人」 

2.「若死刑無助治安,就不該對殺人犯處以死刑」。 

 

二、支持廢死者的謬誤反正: 

 

1.「犯罪者沒有人權,死罪是罪犯自殘的表現,死刑其實是罪犯自殺」。 

 

「支持死刑」和「支持廢死」間最常聽到的歧異與爭論在於,支持死刑的人總強調「受害者人權」;而支持廢死的人老愛談「犯罪者人權」。 

而個人所說的「犯罪者沒有人權」,係指犯罪者在侵害受害者的人權之時,亦應同時自動喪失了與自己所犯之罪對應的部分人權! 

 

是以,死罪是罪犯自殘的行為表現,死刑其實是罪犯自殺而由國家代為決行而已。 

 

2.「若死刑有助維權,就該持續對殺人犯處以死刑」。 

 

支持廢死者「若死刑無助治安,就不該對殺人犯處以死刑」之言,實則不通!誰說死刑單為維繫治安而設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此乃天經地義之事。 

若按支持廢死者的說法,那麼欠債的都可以不還錢了!因為還錢無助於解決負債問題。 

 

三、綜上,罪犯被處以死刑不該廢止! 

 

貳、農地被處以死刑該廢止嗎? 

 

一、農地服「徒刑」,地主陪做「農奴」。 

 

《唐律疏議.名例》載:“徒者,奴也,蓋奴辱之。”這說明徒刑是一種奴役、侮辱性質的刑罰。又作為:將罪犯拘禁於一定場所,剝奪其自由,並強制勞動。其名始於北周,今分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兩種。 

 

是以,你的土地若服「農地監」,在政府的「農地農用」政策下,你就得陪做「農奴」,強制服農業勞役。 

 

二、農地若服「死刑」,地主就世世代代「陪葬」。 

 

是啊!國家需要保留優良農地、保育重於開發,這道理誰都知道。但問題有農地的總希望開發,沒農地的總高喊保留。「死道友不死貧道」又誰不會 

 

三、捲起農奴戟,黑高懸霸主鞭。 

 

解析 

1.紅捲起農奴戟 

農地未做農用,違規當然不對,但似情有可原農民從農不賺錢,把農地出租遭堆放廢土、蓋工廠或移做停車場等他用利潤大多了,雖然這樣會遭到裁罰,但許多農地主卻屢屢以身試法 

政府所拉起的「農地農用」紅線,卻激起了農民屢禁不止的反抗和違規浪潮,豈是偶然 

 

2.高懸霸主鞭。 

政府的國土計畫調查和優良農地認定過程,係屬敏感資料,可想而知,若民眾知道自己的農地將被劃作優良農地,能不抗議以及請免嗎 

國土計畫的「黑」加上政府「農地法規」的鞭策,農地違規卻屢見不鮮,治標不治本 

 

四、綜上,農地保留仍屬必要,但「優良」農地需與「死刑」脫鉤。 

 

結論: 

 

1.罪犯之廢死不可為。支持廢死者與其致力於廢除死刑,讓該死之罪犯無法被判死;不如努力教人不犯該死之罪,讓死刑存在但無用武之地! 

 

2.支持廢死者不宜以少數有「判死疑義」之個案,掩護多數合該被判死的罪犯免死。若對罪犯被判死存有疑慮,應該成立的是「伸冤聯盟」,而不是「廢死聯盟」。 

 

3.農地之廢死是必然「優良」不應是農地與地主被判「死刑」的理由,而應是其翻身的根本。關鍵在於,呼籲並推動保留農地和注重保育的政府、團體、以及個人,願意為此付出多少代價與作出多少補償,給予農民 

 

4.降低開發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有包括迴避、縮小、減輕、以及補償這四大策略,或可靈活借鑒並用之於解決農地面積的保留問題。倘若,農地面積的保留是無法加以迴避、縮小、和減輕的,那麼至少可以對農地持有者進行補償吧! 

總不能說你家的地可以拿來蓋房居住,卻叫鄰家的地不能開發利用,無償保留並提供給你當作綠地、或是花園「景觀」吧 

 

5.政策與法規制定者重在同理心,在不在現場、或接觸民眾反屬其次 

 

以上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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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456852J&aid=17698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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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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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2 00:01

現在務農的家戶所得並不如想像中「靠天吃飯」,舉例來說,若缺水休耕有休耕補助,特殊抗中保台農產還有保證收購與幫銷,還有老農津貼與各項補助,比一般22K等級新鮮人日子好過

另外所謂的小地主大佃農,小地主很多是以前的小佃農,現在的大佃農很多是貸款買機器的青農,休耕補助也輪不到他們領,相當不公不義

link:2020停灌休耕,新地主壓榨代耕農民:民進黨轉型正義為何不檢討蔣介石耕者有其田政策?

小鯊(J456852J) 於 2022-09-03 02:00 回覆:

這個有必要特別為農家說明一下: 

 

一、現在務農的家戶所得並不如想像中「靠天吃飯」,舉例來說,若缺水休耕有休耕補助,特殊抗中保台農產還有保證收購與幫銷,還有老農津貼與各項補助,比一般22K等級新鮮人日子好過 

 

1.台灣屬小農制,從農勞力很大部分是來自於家庭勞力(家人) 

2.所以,一塊地的產出收益,必須算均分給一家出工數 

3.因台灣營農競爭力低,又台灣市場小,農業生產成本高,農民收益低等,務農者所得大都來自"非農業所得",而不是"農業所得"。講白了就是農家還得兼差,不然難以養活自己 

4.若只靠農業所得,不比一般22K等級新鮮人日子好過 

5.詳圖(資料來源:農委會網站) 

 

二、另外所謂的小地主大佃農,小地主很多是以前的小佃農,現在的大佃農很多是貸款買機器的青農,休耕補助也輪不到他們領,相當不公不義 

 

1.承租農地租金:由租賃雙方議定。 

2.休耕補助誰領,概屬雙方合意行為,無所謂不公不義 

3.承租農地只有口頭約。 

口頭約定即話一出,即成契約,法律上亦似應與紙本契約同效,惟缺點是事實難以證明。故承租農地者,還是以正式簽訂紙本契約為宜 

 

以上 


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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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22:30

不想耕田,就把土地還給原地主或給想耕田的人(二)

***

或許有人會說地主以「土地資本」轉換「工商資本」,但那些股票值錢嗎?很多人拿一陣子就賣了,多少地主因此家道中落,土地改革後很多佃農得到土地還不是賣?張炎憲寫的「衝擊的年代」239頁對楊彩男訪談說:
「土地放領對佃農有好處,現在三芝的有錢人都是佃農。賣土地賺錢,和以前相反。但實際上,田佃對地主,對政府都沒有感謝心理。政府這麼做何苦呢」

雷立芬說了一半實話「試想若能以高出市場好多倍的價錢賣掉農地,儘管背負敗家子的罵名,多數人都會願意。」,錢多當然大家都要賣,徐世榮與這批學者如果他們的「土地關懷」為真,那該限制這些耕地「永遠」不得變更地目,老農若不耕地就給新農去耕,再用60年前徵收土地的方式把地給新農,然後再給老農最好的補償,徐世榮與這批學者若真要台灣農地永續經營就這樣提,敢嗎?

雷立芬最大錯誤就是說「不願被徵收的人,一則無法守成、對不起歷代祖先」現在地主的歷代祖先絕大多數是佃農,賣地為什麼會對不起歷代祖先?地的所有權是獨裁蔣介石從地主那搶來給佃農的,雷立芬是台灣大學農業經濟系教授,何必這麼煽情?不懂的去問問妳的學長黃大洲李登輝嘛!


至於地主的恨,就像我一再提的,大法官許玉秀在一部協同暨一部不同意見書提到:
『大地孕育生命,有土斯有財,有土斯有命。十六世紀法國人道主義公法學者Jean Bodin嘗謂:人民或許會忘記殺父之仇,對剝奪財產之恨,則終生不忘。這句話道盡財產權與生存的關係。剝奪財產之恨所以較殺父之仇更難忘記,因為剝奪財產即是剝奪自己甚至是幾個世代的生存基礎,毀滅自己或幾個世代之仇,當然可能比殺父之仇更難忘記!

小鯊(J456852J) 於 2022-09-01 20:40 回覆:

5.人民或許會忘記殺父之仇,對剝奪財產之恨,則終生不忘。 

是的 

所以現在民進黨學聰明了,不對"自然人"剝奪其財產,而是針對不會"哀"的"法人"剝奪其財產 

農田水利會之資產被沒收即是明證 

6.看來,傑克兄對土地正義也有研究。= = 


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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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22:25

當今許多農民的農地怎麼來的?可不是歷代祖先「傳下來」的喔

如果佃農搖身一變成為地主後不想耕田,那就把土地還給原地主或再一次耕者有其田才符合正義吧

為何因為萬惡國民黨從地主那弄來的土地,又可以變成新地主變成億萬或千萬富翁的財源?

台灣土地改革60年來的失敗:農民賣土地,對不起誰的歷代祖先?.

蔣介石政府推行三七五減租換約有30多萬戶,幾年內佃農收益增加八成多,後來又公地放領給14萬戶承領農民,耕者有其田實施後承領農戶有近20萬戶,被征收耕地地主數約10萬戶,到現在台灣還有佃農近5萬戶。

土地改革下獲得土地的佃農搖身一變成為地主後,負擔也未必減輕,這是近年來許多學者的看法,例如無米樂的崑濱伯就批陳誠的肥料換穀負擔過重。其實,為什麼政府要逼地主給崑濱伯地呢?因為這樣等於用地綁住他的職業選擇。

還有更多學者說「地主對佃農極好」「過年時佃農會送農產給地主,後來沒了」,這批學者很傻很天真,不必看臉色還巴結什麼呢?

我答網友說到:

"二次大戰後,很多有佃農的地方都有土地改革,亞洲來說比較相近的就是日本南韓與台灣,大陸則是殺地主分田地。

台灣土地改革的原因跟軍政府的維繫有關,但其實日據時代(日治時代)一樣是把稻米供作軍用,土地改革又跟美國有關,麥克阿瑟在日本實行的政策與台灣有一些相同與不同,所以這部份不能說是台灣獨特的「發明」。

整體來說,土地改革為台灣長久以來的政治動盪埋下遠因,從經濟發展來看,要促進經濟發展也不是非靠土改才可以。

何況,台灣經濟起飛因為韓戰越戰的關係很大,加工出口區可以向新地主(佃農)徵地,為什麼不可以向老地主徵地?

大部份佃農對國民黨是無感恩的,又認為他們的地是付出一定代價換來的,殊不知這是國民黨介入他們才會有地。

而且,以台灣農轉工商的歷程來看,佃農擁有土地反而限制他們轉業,除了那些因為土地被徵收一夕成為暴發戶的人與林榮三這類土地掮客例外。

我看過一些相關研究,看了部份學者的立論就猜得出他們的背景,我的一些法律系老教授也是地主之子。

現在台灣還有佃農,但這些佃農根本已經不耕作了,三七五減租有一些規定會限制佃農與保障地主權利,然後佃農與鄉公所鑽法律漏洞讓地主權利受損。

徐世榮在討論台灣土地改革政治很荒謬的就是拿大陸二五減租的規定來比,又對中小地主做過多的偏袒,他現在替這些老農說話,但也沒考慮到是否這些佃農後繼有人與台灣農地使用的現狀。

以前台灣北部的良田全拿去發展經濟蓋工廠房子了,受益最大破壞台灣農地最大的就是自由時報林榮三,徐世榮還可以在上面刊登他的那些言論,有何原則可言?"(待續)

小鯊(J456852J) 於 2022-09-01 20:38 回覆:

1.當今許多農民的農地怎麼來的?可不是歷代祖先「傳下來」的喔 

是的 

2.不想耕田,就把土地還給原地主或給想耕田的人 

還..看來是不可能的,賣或租給想耕田的人吧 

3.大部份佃農對國民黨是無感恩的,.... 

基本正確。 

4.而且,以台灣農轉工商的歷程來看,佃農擁有土地反而限制他們轉業 

以前種田是賺錢的,生活基本比一般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