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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沒資格當釘子戶(聯合新聞網首頁)
2012/04/04 02:47:11瀏覽2823|回應17|推薦93

文林苑案,郝市長依法行政有沒有錯?看起來沒錯,台灣是法治國家,依法行政理所當然。台灣人可不可以當釘子戶?當然不可以,違法犯紀啊!唉!好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

我想請問,台灣各個市政府甚麼時候如此依法行政過?

滿街違建,數以百萬計,拆了沒有?舊違建不拆?是嗎?都是舊的嗎?

滿街攤販,合法嗎?有執照嗎?管理了沒有?動用數百警力了?

滿街滿巷違規使用商戶,取締了沒?住宅樓下儘是餐廳小館,公共安全何在?

不需多舉例,數不盡,你知我知,舉目望去,合法的有多少?

說實話,忍很久,實在不想再談台灣的諸多問題。有理說不清,人人自以為是,各自維護各自政黨,自家都是對的,他家都是錯的。還有學者跳出來說甚麼公理正義?人類世界沒有這種東西。那我有什麼好說?確實忍不住啊!台灣人民怎麼這麼好騙?竟然有一大群人跳出來主持「正義」,支持拆別人家房子。

都市更新法,擺明著圖利財團。甚麼叫多數決?都更法22條,絕對是量身訂造,財團只要掌握過半數,就可以隨心所欲,這是甚麼民主國家?古今中外,那個國家沒有釘子戶?台灣沒有都更法以前,就沒有改建案嗎?當然有,只是許多必須使用黑道等等不良手段逼釘子戶低頭,現在不用了,警察代替了黑道,堂而皇之動手拆人民的合法私有財產。

警察(市政府)甚麼時候這麼勤勞?如上所述,數以百萬計非法的拆了沒?違建、攤販、違規使用、、、數不清的非法,拆了沒?依法行政了沒?為什麼文林苑案特別需要大動干戈?大家想過這個問題嗎?因為~數以百計的都更案現在進行式,牽涉無數財團的龐大利益(數以百億計),當然也會牽涉眾多政治獻金(過去現在未來),文林苑案是殺雞警猴,更是冰山一角。

重點永遠在立法院,台灣的一切禍害都源自於此。立法院誰當家?財團加黑道加黨團,個個要錢,個個耍特權,個個想辦法圖利某某人(公司),當然並非全部都是,只是至少過半而已。為什麼台灣人民這麼疏忽立法院?立法院太重要了,甚至比總統還重要,二十年來,這個藏污納垢的地方,害台灣還害得不夠嗎?

怪郝龍斌幹什麼?他只是個小卒,身不由己。這是國民黨和民進黨大團結,在財團們的領導之下,所創造出來的偉大創意,多麼偉大的都更法,振興經濟,圖利人民,當然也必須圖利財團,你以為?財團作慈善、作公益,為了公共建設?一切為了錢。既然是為了錢,讓錢的事歸錢處理,政府為什麼需要涉入?釘子戶是新聞嗎?全世界到處都是,為什麼台灣不能有?釘子戶誰不拿翹?只要不違法,誰說賣自家土地不准抬價?台灣都更法不准?多數決?這個真是厲害。

全世界的建築財團都應該搬來台灣,太好了,沒有釘子戶的國家,太棒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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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IAMANOLDMAN&aid=629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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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見2
2012/04/26 15:45
 

是王家的問題,是全民問題。現今都更法違反基本人權啊!

都更法有沒有違反基本人權,因為憲法裏有但書,為求多數人之利益時,不在此限(要不然法院怎會判35戶住民勝訴),今天文林苑尚有35戶住民,因為1戶王家,而3年來一直住在外面

(PS.王家將分得五戶(合計147坪)及五個車位,根據房仲業者估計其價值約新臺幣一億)元)

(PS.王家開價要2億)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12-04-27 02:37 回覆:

所以我說郝龍斌沒錯啊!錯在都更惡法,錯在立法院。

(台灣的所有惡事,幾乎可說全部來自於「民意」代表。)

在憲法的層階,35戶不能叫做多數,3500戶都不是,人權第一,不能質疑。

強拆私有合法財產絕非民主法制國家該做的事,那一個國家會做這種事?

文林苑案是標準的官商勾結,看似合法,其實是官商勾結大惡法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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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見
2012/04/26 15:41

基本人權絕非無知民粹,許多人迷失了焦點。小弟淺見:該文所提的民粹,是不了解情況的人們一昩的挺到底,媒體也是同情弱者,而不是就事論事。

為什麼沒人回應我提出的問題?非法不拆拆合法?

非法不拆,是因為中國人(台灣人),大家習慣好來好去,沒人檢舉,就讓人好過,今天師大夜巿有人質疑為什麼以前不處理,那是以前居民忍受,現在忍受不住了,文林苑郝龍斌其實也不想拆,是因為另外35個住戶告上法院,法院判決勝訴,法院判決要拆,若郝龍斌不拆,就是瀆職

很多非法的不拆,只是讓你好過,不是你是合法。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12-04-27 02:43 回覆:

請不妨試試,去提告幾個非法違建,看政府拆不拆?我試過,根本不理。

我也走進過派出所,提告有人擦撞我車,那個警察連寫下對方車號都懶。

我曾告過數家違反專利,幾個法官連開庭都不開,數年如一日。

依法行政?這句話真的是大笑話。


看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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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一篇文章
2012/04/08 05:54

無知民粹終將害慘王家人與文林苑住戶

這一篇相當中肯,不妨一讀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12-04-09 00:54 回覆:

看了,寫得很複雜,但是我無法同意。

基本人權絕非無知民粹,許多人迷失了焦點。

為什麼沒人回應我提出的問題?非法不拆拆合法?

這件事不是王家的問題,是全民問題。現今都更法違反基本人權啊!

台灣是民主國家,不是嗎?


隨便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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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願意去研究研究 都更條例比多數人想像的要好
2012/04/05 21:29

幾篇文字與大家分享

刁民反倒成了苦主 --- 看這個濫情無知的社會

我的小人之心 – 為何王家是刁民!

文林苑事件中的另一個刁民 -- 建商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12-04-06 01:16 回覆:

圖利財團惡法在前引路,當然會有抗爭,

刁民?民主國家人權第一,力爭私有財產權,何刁之有?

都更法當然違憲,到哪個國家都是一樣。

煩請告訴我,哪個民主國家有如此強拆民宅都更法?


說好的高空彈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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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2012/04/05 20:35

此等都更法全世界都有, 尤其集中在歐洲以及北美洲, 人家也不必 100% 同意, 台灣的 80% 算很嚴格了.

自己去把都更條例第六條看清楚, 搞懂來, 你以為說都更就都更啊! 選擇性偏視王家懶人包, 那除了懶沒有別的. 一個去跟人家要臨街店面的王家, 一個自稱比誰都懂法律的王家, 一個嫌 8% 增值只是個笑話的王家, 一個上法院一路輸到底的王家, 居然能騙到一大堆人, 這真是被賣了還幫王家數鈔票~XD

當然, 就像我講的, 有人不去把都更法搞懂就在大放厥詞, 我也不知該叫什麼了~XD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12-04-06 01:19 回覆:
全世界都有?煩請舉例,哪幾個國家?

筆記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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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是界線指標
2012/04/05 13:07

安老爺這篇簡直既清楚又有力,站在溫帶國家看台灣戲碼,看得冷靜清楚。

沒錯,台灣的立法院太重要了,台灣人簡直搞不清楚問題的輕重,與危害之根源。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12-04-06 01:07 回覆:
唉!都是廢話。

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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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違建遠比王家値得同情 而且不涉公共利益
2012/04/05 11:20

譬如台北中山區某小宅建案全棟陽台外推(購屋者買屋時就已外推)

結果市府派人全拆

誰替他們抱屈過?

郝龍斌行銷師大夜市,又勒令拆除,他怎不去掃蕩其他住宅區?台大聯經出版社附近

王家並沒有吃虧,如果他們此時不都更,未來也很難改建,倒楣的他們的下一代。

文林苑基地西北角臨文林路及前街的兩塊地不參與都更,該地主都知道發存證信函表達不參與,公聽會沸沸揚揚開了十幾次,王家N口人竟然宣稱不知?有這種「在地人」麼?真是起有此理!!

王家上一代是搞過建築的,拿祖地與建商合建,目前文林苑的地很多都是早先王家上一代蓋的;而王家下一代又有都市計畫系的專才,我敢說這家人是房地產的有心人,裝無知和護祖產都是戲。

藍軍有個壞毛病,凡行政上的困境必怪罪法令不周全,一切推給立法院,馬英九有錯也必找王金平或陳水扁當替死鬼,這種千篇一律的檢討方式才是假檢討真護短。

專業的法令都是行政部門擬好草案送立院審核的,若擬草案的無過,有罪的永遠是審核者,這是甚麼批評心態?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12-04-06 01:06 回覆:
這番言論,令人失望。

說好的高空彈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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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的當然看得懂啊
2012/04/05 08:49
就是有人連都更法都不懂還可以大放厥詞, 那叫笨還是懶, 我是不知道啦~XD

大老鷹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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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人物不可靠,老百姓到底要怎麼過日子?
2012/04/05 00:39
如果你不管政治,財團會每天都到行政院和立法院去收買,然後利用「依法行政」管你!所以不管是那一黨執政,當台灣社會有難,你就得週而復始不厭其煩與受剝削受苦難的同胞們站在一起.......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12-04-05 01:31 回覆:

是啊!苦難的同胞!

正是這些同胞選出來的垃圾民意代表糟蹋著我們,

能奈何?無力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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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密喇嘛教, 不是佛教
2012/04/05 00:32

2. 至於講到什麼分母, 我先不管蔡英文跟蘇貞昌的 50% 是否合理, 會講這種笑話的人就是看不見道理但情感泛濫. 好好把都更法看一遍吧, 少鬧這種笑話了.

========

我舉的例子, 就可看出都更法, 建商可以任意圈地的荒謬

聰明的都看懂了

笨的還是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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