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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4 02:47:11瀏覽2823|回應17|推薦93 | |
文林苑案,郝市長依法行政有沒有錯?看起來沒錯,台灣是法治國家,依法行政理所當然。台灣人可不可以當釘子戶?當然不可以,違法犯紀啊!唉!好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 我想請問,台灣各個市政府甚麼時候如此依法行政過? 滿街違建,數以百萬計,拆了沒有?舊違建不拆?是嗎?都是舊的嗎? 滿街攤販,合法嗎?有執照嗎?管理了沒有?動用數百警力了? 滿街滿巷違規使用商戶,取締了沒?住宅樓下儘是餐廳小館,公共安全何在? 不需多舉例,數不盡,你知我知,舉目望去,合法的有多少? 說實話,忍很久,實在不想再談台灣的諸多問題。有理說不清,人人自以為是,各自維護各自政黨,自家都是對的,他家都是錯的。還有學者跳出來說甚麼公理正義?人類世界沒有這種東西。那我有什麼好說?確實忍不住啊!台灣人民怎麼這麼好騙?竟然有一大群人跳出來主持「正義」,支持拆別人家房子。 都市更新法,擺明著圖利財團。甚麼叫多數決?都更法22條,絕對是量身訂造,財團只要掌握過半數,就可以隨心所欲,這是甚麼民主國家?古今中外,那個國家沒有釘子戶?台灣沒有都更法以前,就沒有改建案嗎?當然有,只是許多必須使用黑道等等不良手段逼釘子戶低頭,現在不用了,警察代替了黑道,堂而皇之動手拆人民的合法私有財產。 警察(市政府)甚麼時候這麼勤勞?如上所述,數以百萬計非法的拆了沒?違建、攤販、違規使用、、、數不清的非法,拆了沒?依法行政了沒?為什麼文林苑案特別需要大動干戈?大家想過這個問題嗎?因為~數以百計的都更案現在進行式,牽涉無數財團的龐大利益(數以百億計),當然也會牽涉眾多政治獻金(過去現在未來),文林苑案是殺雞警猴,更是冰山一角。 重點永遠在立法院,台灣的一切禍害都源自於此。立法院誰當家?財團加黑道加黨團,個個要錢,個個耍特權,個個想辦法圖利某某人(公司),當然並非全部都是,只是至少過半而已。為什麼台灣人民這麼疏忽立法院?立法院太重要了,甚至比總統還重要,二十年來,這個藏污納垢的地方,害台灣還害得不夠嗎? 怪郝龍斌幹什麼?他只是個小卒,身不由己。這是國民黨和民進黨大團結,在財團們的領導之下,所創造出來的偉大創意,多麼偉大的都更法,振興經濟,圖利人民,當然也必須圖利財團,你以為?財團作慈善、作公益,為了公共建設?一切為了錢。既然是為了錢,讓錢的事歸錢處理,政府為什麼需要涉入?釘子戶是新聞嗎?全世界到處都是,為什麼台灣不能有?釘子戶誰不拿翹?只要不違法,誰說賣自家土地不准抬價?台灣都更法不准?多數決?這個真是厲害。 全世界的建築財團都應該搬來台灣,太好了,沒有釘子戶的國家,太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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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