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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4 22:26:37瀏覽678|回應1|推薦16 | |
PHOTO BY 于桑‧光與影 用一眼的瞬間去愛上 用一生的歲月來遺忘 我這樣告訴MM。 這是一個不是滿月的夜晚,心情恰恰好是缺口。 分手的經驗,痛苦的通常是後期。 後遺症是回憶。 晚上聽廣播,一位英國人為了揮別情傷,到網站上拍賣他的「人生」,價值竟然飆漲到六千多萬台幣......。 當初他只為了想要一小筆旅費,讓他藉由流浪忘卻傷痛,沒想到,意外的橫才飛過來......(OS.我也要拍賣我的,有人要嗎?哈XD) 過去,就像光和影的關係,分不開的共同體。 不要試圖去撕扯它,只會斷裂的更難清理,就好像在處理重要文件時,碎紙機忽然卡紙 ,愈是扯它愈是支離破碎難以完全,碎紙機也更加不聽話。 我想要和回憶和平共存。 和平共存。是的。 我想學著去接受一件事情會比抗拒來得容易,如果試著去了解、包容就會漸漸明白,原來事出必有因,所以,也比較能釋懷。 遺忘,並不是真的遺忘,遺忘是因為「不在意」...... 那件事情,不再執著,自然不會放在心上最重要的位置,而份量就好像輕了起來,你以為已經忘記,其實不然,它隨時都如影隨形,因為它的名字叫做回憶。 回憶只會沖淡,卻不容易徹底消失。 我曾試著想要忘記一段傷心的往事。 然而愈是積極想要抹去它,心版就像一塊不乾淨的玻璃,用著髒手帕愈擦愈模糊。 走到轉角忽然看見和他很像的人,心頭會猛地緊縮,然後回憶忽然排山倒海侵 襲...... 你說,哪能忘就忘呢? 我們只是把它收藏鎖在心底最深處的寶盒,等到時間教會我們成熟長大,能用微笑細數過往時,那時,或許才是真正的放下,真正的遺忘...... 我還沒忘記他。 但我已懂得善待自己。 這就是愛的代價。 一如聶魯達所言:愛情太短,遺忘太長。 說得真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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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