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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意義
2022/08/17 16:13:01瀏覽1500|回應2|推薦25

有人說不需要看一堆靈修材料,那是屬於他們個人對神的看見,基督徒只要好好看一本聖經就好了!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羅馬書 8:28 )小羊媽媽覺得天天讀經是必要的,閱讀靈修書籍則是感受別人的感動,不需要完全排斥而不看,屬靈前輩的分享有時重整我的思想,想到一本聖經貫穿古今不禁讚嘆,如此多智慧的基督徒研究聖經,竭誠為主熱心傳揚福音,甚至為主受苦受難受死,一個世代又一個世代,神的靈運行讓曾經悖逆的人們一一歸向祂,聖經裡許多人物:摩西、約書亞、大衛、所羅門、亞伯拉罕、彼得、保羅……不同世代的屬靈前輩:馬丁路德、加爾文、衛斯理、慕安得烈、戴德生司布真、章伯斯……至今全球數十億人皆知曉他們的名字,他們都是被神使用高升,為了使眾人聽到耶和華的名、看到耶和華的榮耀!以馬內利 ( 上帝與我們同在 ),哈利路亞 ( 你們要讚美耶和華 )!

《清教徒的繼承人》司布真:「聖潔的生活是一個旅程,是持續地不斷前進,是安靜地向前進發,永不中止。以諾與上帝同行。義人總是渴慕更上一層樓,因此他們不斷前進。義人絕不會無所事事,因此他們既不會蒙頭大睡,也不會到處閒逛,而是持續不斷地向他們所渴慕的目標前進。他們既不會匆匆忙忙,也不會擔心憂慮,更不會慌慌張張,他們鎮定自若地前行,堅定地走向天堂;對於如何行事為人,他們從不迷惑,因為他們有完美的準則,這是他們在人生的旅程中高高興興地遵守的。對於他們而言,主的律法絕不是令人厭煩的;上帝的誡命絕不是難以遵行的,在他們看來,律法的限制絕不是專橫的。對於他們而言,上帝的律法絕不是不可能遵行的法條,理論上讓人羡慕稱好,但實際上是荒謬難行的;他們在生活中以上帝的律法為標準,行走在上帝的律法的規模中。他們時常考察上帝的律法,並不是作為糾正他們偏行的工具,而是作為他們每日航行的航海圖,人生旅程的道路指南。」

《改革宗神學家》路斯德尼:「傳福音絕不應當局限於使人歸正……重生當然是第一步,但是,如果我們把傳福音局限於歸正,剛剛得贖的罪人往往就會得出這樣的印象:他之所以得救是為著他自己的緣故,而不是為了上帝的緣故。這當然是錯誤的。傳福音當把三一上帝對個人及其整個生活和世界的全部要求講明。人得救不僅是為了享受天堂,而是盡心、盡意、盡力侍奉上帝,並愛人如己。這就是說,要先求上帝的國和上帝的義。我們的得救目的不在於我們自身,而是上帝的國度和我們對他的侍奉。得救使我們回到我們治理的使命。這始於重生,並在成聖和治理的過程中繼續進行。」

我們在神所創造的世界中,具有神的形象的人所住的地方。這是基督曾到過的世界,也是他如今差遣我們去的地方,使萬民作基督的門徒,一切都為著基督!若有此種心志與異象,每一個基督徒都可以在地上活出耶穌基督的樣式來,讓生命成為榮神益人的好見證。惟願我們「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恆心。因為這樣行,又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提前4:16)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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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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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9 15:03
每當有肢體說:立志行善由的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我真是軟弱,真是苦啊!

我就會說不要忘記:有一個寶貝(主耶穌),住在我們這瓦器裡;靠己不行,靠主凡是都行。

哈哈哈~🤣🤣
小羊媽媽(GOD520) 於 2022-08-19 15:24 回覆:
阿們。我軟弱,主剛強。

新天新地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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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8 08:50
我很久沒有在網路上聽一些培靈會及國外講道。近日有姊妹提到一位于牧師,他是臺裔美籍的牧師,六年前有一系列「聖徒如何得勝」的講解。

其中在第四堂中,提到人若不死的徹底,就無法活的得勝。我們都想要盡力去守誡命,事實上,罪藉著誡命來殺我們,心裡(肉體)想做的 ,成為失敗的原因。

我們這個人,或多或少都覺得自己有些良善(神卻說沒有一個是良善!),所以,極力靠己去達成誡命。然而,良善是叫我們死,因為,那是從舊人出來的。

一點心得分享。
小羊媽媽(GOD520) 於 2022-08-19 13:46 回覆:

馬可福音10章17-21節 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羅馬書7章18-25節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謝謝新天新地提醒:我們若不藉著向自己死,基督復活的生命就不能活出,得勝一切必須與永活的基督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