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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兩公約的時代意義
2009/04/04 01:41:48瀏覽660|回應0|推薦0

三月三十一日,立法院審查通過了兩項國際公約。這種事在比較文明的國家都是大事,但我國中文報紙卻只有一家刊了一小則。這兩個公約是《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並與《世界人權宣言》,合稱國際人權憲章

台灣人權報告書84

 

【黃文雄 中國時報2009.04.03摘要】三月三十一日,立法院審查通過了兩項國際公約。這種事在比較文明的國家都是大事,但我國中文報紙卻只有一家刊了一小則。這兩個公約是《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並與《世界人權宣言》,合稱國際人權憲章

相對於其他的人權公約,具有某種母法的地位。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個締約國。國際公約之生效,通常必須經歷三道程序,亦即簽署、批准(國會審查通過並由國家元首簽署批准書)、以及送到聯合國秘書處存放。我國雖於一九六七年簽署,以後的程序卻一路走來,極盡坎坷。 

首先是,威權時代對走完程序的顧忌極深,和其他不少人權公約一樣,幾乎是做完簽署的國際公關之後,墨跡未乾,即鎖入外交部的檔案櫃。一九七一年退出聯合國之後,更為政府和社會所遺忘,九十年代後期才被民間人權組織挖掘出土,開始推動。前任政府接手進行,經歷三屆國會,未有結果。 

這次國會審查終於通過,有幾點值得讚許:首先,不像之前,雖然兩任政府之行政院都主張全文通過,立法院卻保留了三個重要條文,並對兩公約共有的第一條(人民自決權)附加「宣示」。這次全文通過,不能說沒有進步。 

第二,更重要的是,立法院於兩公約之外,並通過一個施行法,明訂兩公約送或不送到聯合國存放都有國內法的效力;優先編定落實的經費預算;各級政府機關並應於兩年內檢討法令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必須完成修法或改進等等。為以後之批准或加入(accede)其他國際公約,開闢了一個新模式。 

第三,施行法也明定,依兩公約之規定,定期針對施行成效,建立國家人權報告制度。一旦實施,我國民間人權組織將可像其他文明國家一樣,提出反報告或「影子」報告,對政府的成績進行監督。 

第四,良好的政府政策,應有持續性與累積性。兩公約由前任啟動,現任完成,是一個良好的示範。前任已有國家人權「試行報告」,此後將有正式報告,即是一例。

但是這個難得的成績,也有值得進一步思考的地方。前文提及,威權時期簽、批人權公約時,「自由中國」之國際公關的成分居多;退出聯合國後,更和國際人權體系斷絕了連繫,政府有關人權事務的知識和資訊,尚不如民間(連最最基本的兩本國際人權法彙編,也是人權團體努力的成果)。

前述施行法將工作交給「各級政府機關」,其成效品質如何,不難預測。解決之道,應該是成立一個聯合國已經提倡多年,連北京也在籌備成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前任政府曾經有相關設置草案,可惜受阻於立法院。政府應該思考設立人權專責機構的問題。 

民間人權組織已經在準備個案,以測試兩公約在國內的使用了。媒體公器至少也應該盡點報導的責任吧?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理事長、台灣人權促進會顧問)


心得評論:

1.      人類生物的本能是「以大欺小、恃強凌弱」。懂得尊重人權、扶助弱勢這種偉大的情操,是少數高貴的人類運用理智與智慧所發明出來的結果。

2.      為了讓人類社會文明的進步,讓人類符合理性、符合公平正義,那麼人類就需要受教育,來接受《世界人權宣言》與其他法案的約束;但是因為非常地違反人性,所以教育變成是一條漫長的路

3.      因此,所有的政黨都有責任不斷地透過選舉活動、政治活動來教育社會大眾,有關於種種的人權法案的內容,並且透過媒體傳播,不斷地來教育社會大眾遵守《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世界人權宣言》。唯有如此,台灣的社會才能在民主與自由上扎根。

4.      以中國儒家的方法,要要求百姓「終身學習、五育並重、控制情緒」,只有在這樣的生活情境中,人類才會越來越理性,才會願意尊重別人,維持社會正義,願意學習國際人權憲章

5.      以佛教的方法,就是要權貴放棄欲望,過簡樸的生活,讓自己與所有的人權力平等,發言機會平等,使得所有的人都能夠彼此尊重。凡是信佛的人,都不應該當政務官;當高官的權貴佛教徒,都是非常虛偽的。

6.      以希臘哲學家的方法,就是凡事要有定義、要有標準,大家都要遵守,不允許有雙重標準存在;同時知識份子要不斷地監督權貴,讓權貴受到嚴格的學術要求,遵守國際人權憲章

7.      以回教、基督教、猶太教的經典為標準,要求「大的要服侍小的,權貴要負責所有弱勢者的生活照顧」,弱勢者沒辦法生活,權貴一定要負起全部的責任。權力地位越高,他的奉獻就必須越多,沒有奉獻的權貴就會成為人民公敵,社會敗類。總統,是一個國家權力最高的人,他奉獻的金額比例應該是全台灣最高的才對,做到的人才容易遵守國際人權憲章

8.      馬克思的看法是,權貴如果捨不得拿錢出來幫助弱勢,就應該用暴力來對付他們;任何貪婪的權貴,貧苦的大眾都有權力用暴力來對待他們。什麼樣的情況下,社會的各階級可以和平相處呢?就是社會福利非常地完善,公共建設品質非常地優良,權貴講話非常地有禮貌、謙卑,這樣才不會發生無產階級革命,權貴也會遵守國際人權憲章

9.      英國莎士比亞的做法是,把權貴骯髒、不要臉的事蹟,寫成小說,編成戲劇,不斷地在民間表演給社會大眾看,一直到權貴願意改善他的貪婪吝嗇為止。台灣如果有這種劇作家,大眾也會樂意遵守國際人權憲章

10.  日本戲劇大師的方法是,利用戲劇,塑造國民生活的典範,讓權貴自殘形穢,同時也學會不斷地把政客的嘴臉跟典範,互相比較。如此,大眾也會樂意遵守國際人權憲章

11.  達爾文的方法是,一方面讓百姓學科學與理性,一方面開放自由競爭,讓所有的人有公平合理的競爭環境。如此,大眾也會樂意遵守國際人權憲章

12.  想要擔任台灣的意見領袖的人,他的思想境界一定要超越歷代大師,他才有足夠的智慧與能力,好好地教育社會大眾成長、理性;意見領袖如果只想要追求權力欲望,而不是教育,就會變成很爛、很無能的政客。

13.  台灣國中小學,一直接受儒家思想的教育,要求學生要講信用,「言而無信,不知其可也。」社會知名人物、政治人物,如果講話不守信用,政見跳票,就會造成全國百姓唾棄儒家思想的誠信原則,從此社會就會產生一連串的黑心商品、詐騙集團,這都是各界領導人應該嚴肅看待的事情。

14.  政客的政見如果跳票,不只應該下台,還應該接受司法審判,若不如此,全國的學生都學會詐欺、不守信用;將來所有的政治人物,沒有一個會守信用,侵犯人權的事情就不會停止。

15.  學者,一定要守信用,說到就要做到,讀了什麼書,就要全部做到,不然就沒有資格教別人;讀了教科書上的內容,自己又做不到,這就是對自己不誠信,不配為人師表;並且,不守誠信的思想毒素,會傳染給學生,甚至汙染整個社會,罪過非常地大。

16.  許多學者巴結政黨權貴,不顧學術專業,為六三三政見背書,甚至在失業率飆高的狀況下,還說燕子來了,這樣的學者無恥至極,專門詐騙散戶被套牢,當然是斯文敗類。誰敢否認!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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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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