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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1 22:12:41瀏覽382|回應0|推薦2 | |
彰化檢方,偵辦補習班業者勾結國中小及高中校長搶學生醜聞,經偵訊發現彰化和台中地區至少有二十所學校、十幾萬筆學生及家長個資外洩;檢方除收押一名補習班女老闆,並有彰化縣四名校長分別裁定五萬及十萬元交保候傳。 鄭瑞城政績13 【孫英哲、葉濬明、吳任膺╱蘋果3.21.2009摘要】彰化檢方,偵辦補習班業者勾結國中小及高中校長搶學生醜聞,經偵訊發現彰化和台中地區至少有二十所學校、十幾萬筆學生及家長個資外洩;檢方除收押一名補習班女老闆,並有彰化縣四名校長分別裁定五萬及十萬元交保候傳。 大葉大學教育事業發展研究所教授黃德祥痛批:「太不應該!無法想像校長竟會為了金錢,出賣學生資料。」涉案四名校長是:二林高中吳錫勳(五十一歲)五萬交保、南郭國小顏士程(四十九歲)十萬交保、大同國小楊清順(五十二歲)五萬交保、平和國小林火旺(五十六歲)五萬交保。 縣府教育處表示,已要求各校嚴格保護學生個資。被羈押的女老闆吳芝庭(三十六歲),是員林鎮大佳補習班負責人,她被查獲記載行賄校長的帳冊;另一名涉案的補教業者陳志超(三十一歲),是彰化市李捷英文及台中市儒林補習班負責人,被裁定二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指出,去年補教業者被檢舉,不但進入校園招生,還派補習老師到校上課,補教業者與校長有不正常關係。承辦檢察官張尹敏上月九日展開搜索,結果在大佳等三處補習班,查獲包括中二中等名校大批學生個資和行賄校長帳冊。 檢方查出,從三年前起,吳女分別涉嫌行賄吳錫勳三十九萬元、楊清順七十六萬元、顏士程三十五萬元,及行賄林火旺一箱洋酒,但林未收受。檢調並監聽發現,吳女與多名男校長通電時語意曖昧,甚至還在電話向友人抱怨:「我都在出賣身體。」檢方因此懷疑吳女可能還涉色誘。
1、 還沒有三審定讞,不能光聽媒體的一面之詞。 2、 社會大眾應該要有無罪推定的公民素養。 3、 偵辦中的案件,應該不可以公開給媒體知道,結果,偵訊內容似乎都已經完全洩漏,形成媒體公審,侵犯了人權。 4、 監察院,也要調查彰化縣教育局長的責任,與教育部長的責任,不可以裝傻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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