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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7 23:45:38瀏覽329|回應0|推薦0 | |
郭冠英事件,竟有人拿言論自由大作文章,讓人齒冷。國家官員如果有「煽動種族歧視的仇恨言論」,可以自由嗎?在西方連一般平民百姓發出這種言論,都有刑責,更何況官員了。 語無倫次10 郭冠英事件,竟有人拿言論自由大作文章,讓人齒冷。國家官員如果有「煽動種族歧視的仇恨言論」,可以自由嗎?在西方連一般平民百姓發出這種言論,都有刑責,更何況官員了。 美國因種族言論,而被罰錢的平民很多,丟烏紗帽吃官司的官員也不少,以致現在大家提到種族都小心翼翼,唯恐失言惹禍。台灣官員竟可以隨意侮辱族群若此,還有人拿言論自由為之辯解,良知何在?再高的教育都白受了。 在西方,尤其在美國,矢志保障言論自由的是自由主義者;但大聲譴責歧視種族言論的也是自由主義者。台灣自由派,偽善地拿言論自由為郭冠英辯護,卻沒有實踐對族群尊重的自由主義信仰,算什麼自由主義者?欺世盜名,沽名釣譽莫此為甚。 台灣民間在競選時,或社會運動激情時,會有些地方出現「外省豬滾回去」的標語與喊話,但都遭到譴責,沒有人敢在媒體上公開說那是言論自由。與郭案不同的是,那些人是民眾,不是官員,而且也沒找到元兇禍首,找到就應該按製造族群仇恨起訴。民眾的情緒只代表個人,應該罰錢或拘役;但是官員的談話會讓人混淆,不知代表個人,還是代表政策或政府態度。這是各國政府都要求官員發表意見要謹慎的原因。 如果官員的侮辱性言論是言論自由,總統也可以言論自由地罵哪個族群嗎?陳水扁政府那麼不堪,8年來也沒聽到他或哪個官員侮辱外省、客家或原住民族群。馬政府官員這方面連扁政府都不如嗎? 如果郭冠英寫的族群歧視言論是自由,那過去動不動就說扁政府挑撥族群仇恨,難道不是扁政府的言論自由?為什麼兩套標準? 軍中有營棍子,公務員有公務痞子,媒體、文化界有媒體、文化流氓。官員有這種貨色,多年來無法撤職裁退,可見公務員鐵飯碗的罪惡有多嚴重。可憐我們納稅人,還要繳錢養這種貨色的官員來罵我們啊!?
1、 全世界所有國家的憲法,都在防止公務員「以大欺小」欺負百姓、欺負國家主人,而今天馬政府居然有公務員咒罵百姓? 2、 如果郭冠英就是范蘭欽,就是違憲,公務員違憲,就是叛國。 3、 但是郭冠英是不是范蘭欽之一?一定要經過司法調查,三審定讞才能知道,在還沒有判決確定前,社會大眾要先假設郭冠英不是范蘭欽,這是基本公民修養,高中課本有教。 4、 郭冠英是不是范蘭欽之一?監察院當然要調查清楚,范蘭欽是不是一群公務員? 5、 公務員的工作,是服務社會大眾,不是罵百姓,平常講話就要有禮貌,服務水準不可以比全家便利店還要差。 6、 國民黨立委盧嘉辰說,中風的人,都是因拆廟及動人家的祠堂,很有禁忌,鄉下人,說話直一點。這是標準的官員污辱鄉下人的「典範」。 【阮大方 蘋果3.17.2009摘要】當深綠人士,高喊「中國豬滾回去」的時候,當榮民被稱為「老芋」的時候,甚至莊國榮罵馬英九「小孬孬」的時候,又見過什麼人被處分了?當阿扁執政8年期間,多少公務員鼓吹建立台灣國,也沒有人依叛國罪被起訴,無他,言論嘛! 言論自由寧可過濫,不可不及!過濫自有社會公評與司法救濟可以平衡,不足、就很容易再被威權掌控!今日的言論自由,如果被民進黨人踐踏,除了仰天長嘆,夫復何言? (資深媒體人)
1、 當深綠人士,高喊「中國豬滾回去」的時候,當榮民被稱為「老芋」的時候。確實十分不妥,應該譴責;如果出口的人是軍公教人員,更是違憲,應該司法查辦。 2、 莊國榮罵馬英九「小孬孬」的時候,莊國榮的權力地位,有沒有高過公眾人物馬英九?馬英九的權勢是不是高過莊國榮?這個需要司法審判清楚。 3、 憲法的核心精神,禁止「以大欺小」,權貴不可以欺負弱勢,權貴應該比一般人有更大的包容力。公務員,握有公權力,又有終身保障,職務又應該服務人民,卻以大欺小欺辱老百姓,這就是違憲。 4、 公務員鼓吹建立台灣國,也沒有人依叛國罪被起訴。這是政治立場,本來就合乎憲法、世界人權宣言,怎麼可以起訴? 5、 言論自由過濫,自有社會公評與司法救濟可以平衡。范蘭欽的言論,就是有過濫的嫌疑,所以一定要經過司法公正審判。 6、 阮大方是資深媒體人,沒有憲法常識,對言論自由、人權的觀念,不如高中生的程度,這是媒體界的悲哀。全台灣的新聞媒體工作者,一定要引以為戒。 7、 兩蔣統治時期的白色恐怖,許多政治權貴結合法官、檢察官、特務欺壓百姓、侵犯人權,不分族群,這些權貴(包含台灣籍的地方黑金)與司法官都應該接受司法的公正審判,全部都應該像德國政府對納粹戰犯的審判一樣,一個都不能放過,這樣子社會才有公平正義,族群之間的模糊地帶才能夠消除。 8、 反對公平正義來審判白色恐怖加害者的人,就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當然就不屬於人類。是豬,就應該被關起來,跟納粹軍官一樣,接受司法調查與終身監禁。 9、 只要兩蔣時期的權貴,沒有接受公平正義的審判,就會有許多人盲目地崇拜「中正路」,過去超過十四萬的政治受難者,他們內心的不平不滿,就會跟白冰冰一樣。 10、 沒有公平正義的審判,社會就沒有和平的氣氛,族群就永遠會有衝突,不會和解。超過十四萬的政治受難家屬,他們的子孫記憶,是不會遺忘的。 11、 兩蔣統治時期,所有的要跟公家接觸的人,都被迫要送紅包,凡是所有打過官司的人,都被迫要送紅包,這些人對國民黨權貴(包含台灣籍的地方黑金政客)的恨,是不可能消除的,除非國民黨把超過六千億的黨產,全部充公,不然怨恨是絕對永遠不會消除的。 12、 當然,當初收紅包的人,以及未來有機會分到黨產利益的人,一定反對充公。趙少康、陳長文、吳伯雄絕對不敢否認! 參考資料:輕輕鬆鬆賺56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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