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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叫做貝式機率?
2015/11/10 16:05:19瀏覽2185|回應57|推薦12

這是我一個讀者對貝式機率的解釋:貝氏定理的精髓,就是必須根據每一個實際發生的案例,去修正對母群體的估計。 

    這位讀者甚為推崇貝式機率,覺得是一個偉大的定理(我猜可能是從Vie Science這本雜誌來的,因為他在中國大陸有翻譯版而且做過貝式機率的專輯),但是因為一般在學校是不會教貝式定理的,如果只是推出術語,實際上只不過是一種賣弄學問的方式,今天正好有空,所以就來說說貝式機率吧!

    我們在學校時都教過,如果丟一個硬幣,理論上正反面會出現機率一樣,這種情形叫做零假設,也就是沒有任何預先傾向,我想大家都學過也應該沒有問題,但是大家看看下面情形時,你會怎麼想(F:正面,R:背面):

 

            1:FRRFFRRRFF        2:RFRFRFRRFR        3:FRRRRRRRRR

 

丟了十次銅板後,請問我再丟一次銅板時,你認為是正面機率有多?如果是零假設成立,那無論哪種情形(1/2/3)機率都應該是0.5,這就大家一般所學的機率。如果是二種情形,大家也應該都沒有爭議,第一種情形時,有些會認為還是0.5,因為出現機率相同(各出現五次),但有些人可能會遲疑一下,因為好像有重複的模式發生,兩次RR兩次FF,然後三次RRR,那應該也會三次FFF!所以F應該比例高一些吧!而如果是第三種情形,我想大部分人會認為R出現機率會比F高吧!(這也在賭場的賭徒賭輪盤時相似的心態),但是等等,如果你相信銅板是沒有作弊的,那無論何種情形,RF出現的機率都相同,都應該是0.5!連續出現九次R的機率是0.59=0.00195,約為千分之二,雖然很小,但是出現的可能性並不是沒有,這時候重點就來了,這時如果你根據已發生的事實來懷疑銅板根本有問題(作弊),譬如說你認為R的機率事實是0.9,而F0.1,那出現第三種情形的機會就是0.99=0.387,那就有接近四成可能性,因此你會猜下次出現R的機率是0.9,這就是所謂依事實來修正母群體的估計。

    說到這裡,我想大家應該就會知道問題出在哪裡,而且為什麼學校沒有教你的原因了,因為事實怎麼認定是一件很困難的事?很容易成了個人判斷,這就像剛才我用銅板做的例子,你如何認定銅板有作弊呢?只因為連續出現九次R,因為這很難有效算出和認定。我再舉一個例子,有強盜前科的人,當住家附近發生搶案時,大家都會認定他有嫌疑,這就簡單點出重點,社會學家都會告訴我們,我們不該歧視有前科的人,所以理論上我們應該是零假設(每一個人犯罪機率相同),但是大家有嗎?而且更重要是大家根據前科這一事實所推斷出的機率也是每一個人不同,有人認為再犯機率是0.3,有人是0.5,有人認為是0。再舉一個例子,一樣的馬習會,也因為綠營和藍營的假設機率不同而導致結論完全不一樣,這就是對母體機率修正(馬英九賣台機率有多高?)每個人不同而導致的問題了!

    當然,貝式機率在嚴格的數學條件下已經被證明是對的,我並不是在說此原理有誤,但是當它應用到實際生活時,所謂的基於事實而所做的調整,常常是一種偏見的表現,但是因為裹上一層學術外衣,好像就變成了無懈可擊,但是這根本就不是那麼一回事。看看我那位讀者常常用的概述性和絕對式的命題式發言,這就替我剛剛的說明做下最好的註解。

( 知識學習科學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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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雙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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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2 15:15

而貓頭鷹出版的統計辭典中也有貝是統計學之爭(Bayesian controversy),其中就提到,如果機率不是以次數為基礎,那麼利用貝式定理就是無效的,所以貝式定理還是有限制,OK!

Gerd Gigerenzer是德國Max Plank Institute for Human Development的總監,他在Risk Savvy(機率陷阱,商周出版)一書中就主張用自然頻率來取代貝式機率,因為貝式機率有時候會違反直覺,我不全然贊同,但是這樣一個學術界的高人的言論,顯示貝式機率沒那麼重要吧!不要成天掛在嘴上。

最後,如果你還是堅持依定要說請處,講明白,那我也無言,因為我們根本是在平行線上,我是說資料的取捨會因人而異,就會造成同一事件但是不同人會有不同的機率結論。最後用一句話結尾:貝式機率沒有錯,但是我們不要超過定量分析的極限,盲目地相信或者隨意的拋棄某種觀點,在這點上,數學是應該保持成默。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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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2 13:40
剪取一段以前說過的話。
這個也是貝式定理的應用之一。

☞☞☞☞




今天假如各位是陪審員。

假如一個小鎮裡有5台藍色的車
有25臺綠色的車
證人的辨識率是80%

(此處辨識率80%的意思是
藍色車有20%會誤指認為綠色車
綠色車有20%會誤指認為藍色車)

請教大家
當一名刑案目擊者看到一臺"藍色的車"
那臺車真的是藍色車的機率有多少?

~~~~~~~~~~

THE ANSWER IS 0.44(44%)
比丟銅板(50%)的機率還低!
代表證詞根本錯的機會比對的機會更大!

你說有幾個陪審員會"不採信"目擊者"證詞"?

此段綠色套字的計算證明,僅供有興趣的人參考。
數字只是佐證,觀念才是王道。

真正為藍色車=(5x0.20)+(5.x0.80)=5
真正為綠色車=(25x0.80)+(25X0.20)=25

被目擊者認定是藍色車=藍色車被目擊者正確認定為藍色車(5x0.80=4)
+綠色車被目擊者錯誤認定為藍色車(25x0.20=5)
=4+5
=9



ANSWER:
當一名刑案目擊者看到一臺"藍色的車"
那臺車真的是藍色車的機率有多少?

=被目擊者正確認定為藍色車的確是藍色車無誤數/被目擊者正確或錯誤認定是藍色車總數
=(5X0.80=4)/(9)
=4/9
=0.444444444...........
(機率習慣取2位數 4/9=0.44)
前例數字是會變動的。



======

但什麼時候是"有效"證詞?
什麼時候是"無效"證詞?
陪審員在"認定事實"時,必須謹記在心,不可誤用。


=====

結論是

當"目擊者證人證詞的失誤率"明顯比藍色車"比例"還低的前提下,


目擊者證人的證詞才有效!,

就好像:

"藍色車比例" 是"長","目擊者證人證詞的失誤率"是"寬"。

要有兩個變數"同時"存在,才 能夠求出 "面積"。

然而這就是一般人"不會" 注意到的大盲點!


這些問題只屬於"認事用法"的"認事(怎麼判讀證據)"部份而已。
認定事實的邏輯與的價值判斷對不對是不同的兩回事 !

認定事實必須根據前驗機率,
以及檢驗工具(在此例是證人)之敏感度及特異度而定
(記得高中數學的貝氏定理嗎?)

這件事有接觸過邏輯或者高中數學的人應該會聽過,只是都忘記了。



每個陪審員在認定事實時,不考慮這些認定事實的方法,
那麼真相很容易就會與料想出現一段不算小的差距。

~~~~~~
有人真的不相信『認定事實必須根據前驗機率以及檢驗工具(在此是證人)之敏感度及特異度而定』這件事。

但是,
『認定事實必須根據前驗機率以及檢驗工具(在此是證人)之敏感度及特異度而定』這件事,
根本不是信仰問題,而是邏輯問題!
不能因為不知此事就否認此事
(邏輯學上的訴諸無知謬誤)

++++

關於前例數字部份,其實就是大部分講到貝式定理的書裡的例子,
我只是全文引用而已,不是我自己發明的。

各位可以在很多地方都會看到這個例子,
最多衹是數字更動一下。


數字是多少並非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觀念"!
結論是:

當目擊者證人證詞的失誤率,
明顯比藍色車比例還低的前提下,
目擊者證人的證詞才有效。

那個例子只是書上的引子,

證明人類的"直覺"的確是"遠遠超乎各位想像"的程度,
在誘導我們這些自我感覺良好的、自稱"是萬物之靈的動物。


司法改革應該要先加強基礎邏輯教育。
我支持陪審團!
但是在陪審團接觸個案資料之前,
應該上一下這些"認定事實"的方法的課,
對於證據的判讀的誤區究竟在哪裡要有點意識,
才不會輕易地做出誤判事實的悲劇。
①美國杜魯門總統丟兩顆原子彈給日本,送蔣介石給臺灣!
②228事件國民黨警備司令柯遠芬説:『寧可枉殺99個,只要殺死1個真的就可以!』
③中正廟牌樓正名先總統石崗一郎紀念歌收尾:『反共必勝,建國必成!』
④如果你是公務員,那能撈就撈,能混就混,拖死政府囉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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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2 12:19
有的人的文章數不止會增加,還會越來越少,包括工作經歷、、。

那還能說什麼呢?
呵!!


對了,
版主說的到底是不是貝式定理啦?
這個簡單的高中級的題目如果回答不出來,
是怎麼回事?
要專業訓練一下喔!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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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氏定理也是醫學入門的ABC,由於這個只是概論,所以也沒有什麼專有名詞,對版主跟不特別的美國人來說應該只是小蛋糕。
2015/11/12 12:00

貝氏定理在醫學上也是入門的ABC,裡面的驗前機率就是盛行率等,所以醫師執照的考試連疾病的盛行率多少這個靠么題目也要考,就是因為這個是診斷的基礎。就算兩個人的檢查結果完全一致,可是光是因為兩個人的年齡性別等背景因素不同,真正帶病的風險就會不同。這個算是一般常識,可是對於一般人就不是,還要憑自己的想像就要亂告醫師如何如何的。


①美國杜魯門總統丟兩顆原子彈給日本,送蔣介石給臺灣!
②228事件國民黨警備司令柯遠芬説:『寧可枉殺99個,只要殺死1個真的就可以!』
③中正廟牌樓正名先總統石崗一郎紀念歌收尾:『反共必勝,建國必成!』
④如果你是公務員,那能撈就撈,能混就混,拖死政府囉

nothing spec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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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
2015/11/12 11:13

本人在2015/11/11 10:35的留言,純粹是針對版主本文的論述給個註腳;甚麼是貝式機率? 就是如此個公式罷了,就這麼簡單。偏偏有人非但長篇累匵一貼再貼重複觀點,像炸彈開花似地,到處投擲、、、(累及版主一再貼文) 有一種病症叫強迫症,不去求醫看病會越來越嚴重的,最後的結果是精神分裂。(就像那張大頭像般地一個頭分成兩瓣;多重人格的不只是 "三面夏娃",有病例多到24個人格的案例呦,你只要再多分裂四次就可超過24重人格,創世界紀錄的呦~)

機率統計只不過是應用數學裡的一個小小分支,上過、修過機率統計不表示"學統計學"。所謂 "妳是學統計學的樣子?" 純粹是你的猜想,沒有證據的猜想是臆測,臆測常常是不準確的,這是我給你的建議: 請少做不準確的臆測。

既然不知我的本業,有沒有"接觸老本行的新時勢動",更是閣下不可知的範疇;不可臆測上癮地不斷臆測下去。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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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以為騙得了一時,騙得了一世嗎?
2015/11/12 10:38

你看我看的東西只有什麼台灣民政府嗎?

不管是中國還是日本也有這方面的資料,

你想也知道,假如你被栽贓的話,難道你不會反擊嗎?

這個叫做人性,懂不懂?


網路世代已經無法一手遮天,

華人的威權主義分子還活在以前的時代,

還真以為『眼不見為淨』,

其實是『眼不見危境』。

不要相信什麼開明專制,

古今中外打著『開明專制』的政體,還沒有一個不覆亡的。

中國共產黨政權現在還不能夠蓋棺論定,

可是你真的認為中國共產黨可以千秋萬世的話,

你為什麼還死賴在美國不回祖國投奔自由?


①美國杜魯門總統丟兩顆原子彈給日本,送蔣介石給臺灣!
②228事件國民黨警備司令柯遠芬説:『寧可枉殺99個,只要殺死1個真的就可以!』
③中正廟牌樓正名先總統石崗一郎紀念歌收尾:『反共必勝,建國必成!』
④如果你是公務員,那能撈就撈,能混就混,拖死政府囉

蜘蛛蝴蝶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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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2 02:32
你的母群體是台灣民政府嗎? 台灣民政府的公信力就是0.00001%
等我出去辦事再跟你遊戲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蜘蛛蝴蝶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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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2 02:19

說了這麼多,你也沒有改變你的母群體,所以也沒運用於實際事件

最重要的是你用的圖片是台灣民政府偽造的~以貝式定律的論點

[調查報告書] 南京大屠殺之虛構 - 台灣民政府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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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蝴蝶刀,貝式定理還教我們,對於那種dead brain的,我再跟你說什麼,你也あたまコンクリート!這張就是在指你啦!
2015/11/12 02:08

把宗教戰爭,改成南京“三十萬人”的大屠殺。這樣懂了嗎?

日本舉證南京那時連三十萬人都沒有,

球已經丢回給中國方面,三十萬是怎麼出來的數字,為什麼不說是四十五萬?


①美國杜魯門總統丟兩顆原子彈給日本,送蔣介石給臺灣!
②228事件國民黨警備司令柯遠芬説:『寧可枉殺99個,只要殺死1個真的就可以!』
③中正廟牌樓正名先總統石崗一郎紀念歌收尾:『反共必勝,建國必成!』
④如果你是公務員,那能撈就撈,能混就混,拖死政府囉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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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你的問題我在這裡回答。其他的再說。
2015/11/12 01:55

對於你這種已經先入為主被洗腦到無法依新事證,再多的證據也不會讓你的驗後機率產生動搖。

版主,這裡有回答到你說的

事實怎麼認定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我以前寫過一篇文章批評過學校為什麼不教?!

《在討論廢不廢死之前.............

http://classic-blog.udn.com/YUUDNYU/4016986》

這裡則是回答版主質疑我說的:

貝氏定理的精髓,就是必須根據每一個實際發生的案例,去修正對母群體的估計。 


①美國杜魯門總統丟兩顆原子彈給日本,送蔣介石給臺灣!
②228事件國民黨警備司令柯遠芬説:『寧可枉殺99個,只要殺死1個真的就可以!』
③中正廟牌樓正名先總統石崗一郎紀念歌收尾:『反共必勝,建國必成!』
④如果你是公務員,那能撈就撈,能混就混,拖死政府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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