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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6 00:46:57瀏覽411|回應5|推薦36 | |
在美國學開車的時候,一位老先生提醒我 "記住: 大車讓小車,小車讓行人,這是鐵律! 如果遇到交通事故,究責時一定是車輛的責任多。" 所以在紐約街頭,不管過馬路的行人有多慢,要轉彎的車子一定等在旁邊,後面的車子也不會按喇叭催促。 到了台灣,情況完全改變。行人得時時小心,只要有車就得讓。連人行道上都可能有突然竄出的腳踏車,甚至違規行駛的機車。雖然大多數駕駛都遵守規範,卻總是有橫衝直撞的汽機車。每天新聞總有幾起交通事故。歸根究底,都是圖快不讓,有縫隙就鑽,一年不知道冤死多少人。 行人地獄的惡名終於讓交通單位祭出罰則,要求駕駛人禮讓行人。這項文明社會的準則,居然被視為對行人天大的恩惠,媒體甚至誇大為"帝王條款"。 罰則實施之後,小心翼翼的行人終於可以稍為安心過馬路。卻因為幾個藉機耀武揚威(或想在網路成名)的過路人讓媒體誇大報導,變成對駕駛人不利的規範,似乎坐實了"帝王條款"的稱呼。 其實絕大多數行人都是規規矩矩過馬路,誰會拿自己性命開玩笑? 駕駛不過多等一點點時間,值得用"帝王"來諷刺行人嗎? 強者扶助弱者是文明社會的體現,套用到馬路上,就是車輛禮讓行人。這應該是駕駛人的自覺,需要用重罰來規範已經不是甚麼光明的事了,值得用上"帝王條款"這麼刺耳的稱呼嗎? 民主社會沒有帝王,所有霸道行為都不值得宣揚。更不應該讓年輕孩子有錯誤的觀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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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