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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7 22:39:49瀏覽578|回應0|推薦4 | |
十七日 禱告的能力 ——一切奉基督的名禱告的律,乃是"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 “你們若住在我裡面,我的話也住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約十五7另譯) 在主回到天上之前,他教導門徒們兩個偉大的功課,是說到他們在所要完成那更大的工作中,他們與主的關係。 第一件事,乃是他在天上要比在地上具有更大的權能,並且他要使用那個權能來拯救人類,這樣的工作唯有藉著他們,以及他們的話和工作才能完成。 另一件事,乃是他們若離開主,就不能作什麼。但是他們能依賴主,在他們裡面,並藉著他們作工,這樣就實現了他的目的。所以他們最優先並最主要的工作,乃是他們必須把他們所要作的每一件事,都在禱告中帶到主面前。在主臨別的談話中,他重複這個應許有七次之多:“你們要住在我裡面,奉我的名禱告。”你們當相信這句話:“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 主把這兩個真理寫在他們心裡之後,就差遣他們到世人中間去。因此他們就能滿有把握的擔任他們的工作。那位全能的、得著榮耀的耶穌,就要在他們裡面,藉著他們,並且和他們一同來作比他在地上所作更大的事。這些在地上無能又無助的門徒們,可以不斷的在禱告中來仰望他,且滿心相信他必定會垂聽那個禱告。在他們一生中,以及在他們所事奉的工作中最重要的事乃是:維持一個禱告和祈求的靈。 何等可惜,教會對這件事所相信又明白的是何等少!那是為什麼呢?沒有別的,乃是因為信徒們很少天天住在基督裡,以致他們沒有能力來相信他那些偉大而寶貴的應許。為著我們的生活和工作,讓我們都來學這功課,我們既為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活在與基督親密的交通中。這樣我們就能深深地依靠主和不斷地向他祈求。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工作時,滿心相信他已經聽了我們的禱告,並願很信實的盡他那一份,就是賜給我們從上頭來的能力,作為力量和豐富祝福的來源。你們這些主的僕人們哪,花時間,哦,要花時間,用你們的全心相信基督所說的話。基督問說:“你們信這個嗎?"是的,主啊,我信。 ”你們要住在我裡面,......要住在我的愛裡。”"你們若住在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 參考: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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