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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0 23:48:02瀏覽632|回應0|推薦0 | |
十三日 愛的順服 ——由於父和子住在我們裡面,就使我們對基督的愛和順服成為可能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住在我的愛裡。”(約翰福音十五:10) “住"中文譯為常,但原文為住。 常有人問:“我怎樣才能一直住在基督裡?怎樣才能完全為他活著?因為這是我所渴望的,也是我熱切的禱告。”在我們所引的經文中,主很簡單,但意義深遠的回答了這問題:“遵守我命令。”這乃是住在他裡面唯一、確實、並有福的途徑。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住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住在他的愛裡。”愛的順服,乃是享受他愛的途徑。 請注意,在最後一晚主曾多次說到這件事:“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十四15)"。然後又兩次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在十五章有三次講到:“如果我的話住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住在我的愛裡。”"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有六次主把遵守他的命令和愛他連在一起,並且跟著有一個偉大祝福的應許,就是父與子要住在我們心裡。使我們遵行他命令的愛,乃是住在他愛裡的唯一途徑。我們和基督的所有關係中,愛是一切。並且基督對我們的愛,以及我們對他的愛,都從我們對弟兄的愛上才得著證實。 但接受這樣教訓的信徒是何等的少呢!許多人都安於這種想法:“愛的順服,是不可能的。”他們不相信藉著神的恩典,我們能蒙保守脫離罪。他們不相信新約的應許:“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三十六27)"。他們不能想像對於一顆完全降服,並單單奉獻給基督的心,他能夠使我們以為無法達到的事成為可能,也就是愛他,遵守他命令住在他的愛裡。 聖靈要成為基督在他們裡面生命的能力,這是神奇妙的應許也保證他們會實在地愛他,並遵行他的話,那就是住在基督裡的偉大秘訣,也是得著神和基督內住的秘訣,且是有功效地藉禱告,把神的祝福帶到他們一切工作上的偉大秘訣。 參考: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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