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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探長張曦光的第五件提告案
2010/09/20 21:33:04瀏覽1360|回應5|推薦47

唉,今天本來應該寫馬永成的終結辯論的,但是下午又被迫要去開自己的偵察庭,大探長追得緊,又提告我第五件,由於件數太多,怕自己記不得,所以只好先記錄下來,免得忘記了,五件混在一起,倒底是告些甚麼碗糕,開庭都會搞混。真不知道他是不是愈來愈急了,還是要「警告」我多說多告,不斷從我的文章中,找到說他的,他就告妨害名譽,試圖讓我不敢再寫,以免又被抓出來提告。問題是,我就偏要寫,這是「言論自由」的範疇,我把我的親身經歷跟感受寫出來,怎麼會是妨害名譽?難不成他可以隨便扣人家帽子,別人都不准吭一聲?

來講這次的提告吧。要從這篇文章說起:失去控制的偵查庭-許鳳珠公然侮辱案首次偵查庭990730 ,裡面提到一段:

話題回到星期五早上,9點50分的偵查庭,許鳳珠找來三個挺扁迷陪她,剛好坐在走道我的對面,那些人又開始在那講些五四三的話,我乾脆拿起等會結束要提告大探長的資料來看,這是一大錯誤,看到大探長污衊猥褻的部落格留言,甚麼"荒淫"、"援助"、"肉蒲團"、"炒"、"口水...",脾氣又忍不住冒上來。

就是這一段,講到大探長,所以他提告我妨害名譽。而檢察事務官就問我,我是否在文章中這樣寫,我看了就說,對呀,我有這樣寫,本來就是因為看到張曦光在網友「瑩雪」、「鴨湯」的部落格留言,寫這些很曖昧無恥的話,才會情緒上來,這個留言內容,我可以提供。

檢察事務官說告訴人說他沒有這樣寫過,我說當然有,我都有存檔,他連續兩天在那兩人的部落格留下兩篇文章,內容都很低俗,所以我才會要提告他性騷擾的,檢察事務官問:你有因為這兩篇提告他嗎?我說有阿,不只這兩篇,他寫了快200篇文章鬧我跟其他格友的部落格,我把當中幾篇整理起來提告,檢察事務官問:能不能把提告的起訴書也印一份寄過來?我說可以呀,明天就寄給您們。

檢察事務官又問:部落格的網友知道大探長就是張曦光嗎?我說我的部落格是公開的,大家都看得到,但是應該較熟的網友才會知道大探長是張曦光,不過張曦光是誰他們也不知道吧?

檢察事務官說,本來要引用大法官會議第XXX條(不能在偵查庭現場筆記,記不住數字),談到言論自由的,現在等我把資料寄過來,再看內容,由檢察官來決定是否起訴,我說好,明天就把相關資料寄過去。

檢察事務官問我還有沒有事情要說?我說這個人已經提告我五件了,第一件我說他「操弄是非、製造紛爭」他告我,我就準備一份所有經過,被裁定不起訴了又提再議,再議駁回又提民事告訴,根本就是在整人。

庭訊20分鐘結束,本來今天同時傳喚告訴人跟被告,檢察事務官說張曦光打電話過來請假,真是惡劣,已經兩次偵察庭都不到,愛告人還不出來開庭,浪費別人時間。

把那兩份齷齪下流的留言附上來,看了就不舒服,怎麼可能會不告他性騷擾。

99年3月17日留的第一篇。(內容相同)

瑩雪部落格留言、鴨湯部落格留言 

99年3月18日留的第二篇。(內容相同)

瑩雪部落格留言、鴨湯部落格留言

99.09.20.23:10pm補充:

之前紅衫軍的朋友打電話來,告知今天張曦光下午過去開他上訴的庭,所以才沒空過來我這開庭,原來錯怪他了,看來大探長真的是大忙人一個,也忙著到處出庭。

彙整一下,張曦光提告我妨害名譽五件:

1.我說他「挑弄是非、製造紛爭」,不起訴、再議駁回,現正民事訴訟中。

2.告我說他到公園開319真相的那段文章妨害名譽,大安分局筆錄完畢。

3.告我說他是小人、恐嚇別人、沒種兼沒品,妨害名譽,大安分局筆錄完畢。

4.告我說他誹謗、妨害信用、公然侮辱、性騷擾、教唆偽證,妨害他名譽,地檢署筆錄完成,今天將答辯書交附事務官,附上相關資料證明。

5.告我寫說他在部落格寫到荒淫、援助、肉蒲團、"炒"...,妨害他名譽,地檢署筆錄完成,補寄他的留言內容證明我寫的內容屬實。

而我提告張曦光三件:

1.用曖昧不清言語,告他誹謗、妨害信用、公然侮辱、性騷擾。

2.說我網路斂財,告他誹謗、妨害信用、公然侮辱。

3.他的第一案再議駁回,告他誣告。

本來還有很多可告,例如他到處散佈我沒旁聽、欺騙網友,還有其他說我搞分身、雙重性格...看他告我一堆,有些還可以再告他誣告(例如今天這件),告來告去實在告不完,我想大家看了都會覺得累,我還得查資料寫答辯狀的,更累,所以暫時這些件就好了,搞不好這幾篇寫到他的,又要拿來提告了,所以就甭準備資料去告他,等他出手就好,這些件都還可以附帶民事賠償,所以有得玩了。今年真是犯小人,官司纏身,我好像年初忘記去安太歲了,屬猴的今年要安嗎?來不及了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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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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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時刻,
2010/09/22 13:35

又該請筱蒨超人出場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9-22 16:24 回覆:
有人看這張很不爽唷,小心被列成黑名單裡面的一員,拿來開刀。

yo66yo66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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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的滅亡危機』13
2010/09/21 15:24
 

中華民國的滅亡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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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這個法律,到底是在保護『好人』?

................還是『壞人』?

各位,這個國家,是在照顧『有錢人』?

................還是『窮人』?


各位,這個政治,是在挺『老百姓』?

................還是在幫忙那些『黑道』?

黑道』、『白道』為什麼會同一道?


看一下:

國民黨』、『民進黨』統治下的『廉能政府

它們的『貪婪』有何不同呢?

http://blog.udn.com/yo66yo66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9-21 15:41 回覆: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就像台灣社會,誰也無法認定自己料事如神、明辨是非善惡,唯一的辦法,就是誰找出最多的證據,誰才有機會去說服別人,自己的見解是正確的。

我們除了祈禱,不要遇到昏庸無能只會讀死書的司法人員外,接下來就是幫自己找到足夠的證明,說服法官我們的想法跟做法,才是合乎法制,沒有違法亂紀之作為。


陳文錫~就是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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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2010/09/21 13:57

中秋節到了,來獻花讓悶氣全消~~~^^祝妳中秋快樂


本來就沒有,何必去強求;冷暖人間情,點滴在心頭。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9-21 15:36 回覆:

中秋節快樂!晚上我要去烤肉過中秋了。

看到紅邊白玫瑰,祈禱高雄的同胞們,都能順利清除淤泥,讓中秋節團圓美好。


paula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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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2010/09/21 11:53
別耽誤了監督扁案就好!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9-21 12:58 回覆:

昨天下午為了開這個庭,還從博愛路趕到辛亥路二段,是真的影響了扁案的監督,如果都在博愛路,就可以同層樓繞過去開一下,偏偏地點不同,回到法庭已經下午三點快半了,少聽一個小時,幸好是律師的最後辯論,內容都大同小異,不會影響太多。

下星期9月27日又有許鳳珠的庭會碰到扁案的論告,幸好是下午4點才開庭,都在同棟樓,希望到時律師都廢話完了。昨天周審判長說如果律師太多九月底開不完,那10月1、4、5日都繼續開庭,幸好我自己的廖東國庭跟張曦光庭是在10月6、7日開庭,還剛好錯開,果然老天爺有在幫忙調度時間


ttt30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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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來之.則安之
2010/09/21 09:00

今年屬猴是真的要安太歲.不過筱倩妳是信耶穌的.

耶穌說這些事讓妳成長.

千頭萬緒慢慢的整理.

看到最近妳這個部落格有很多老前輩來鼓勵妳.肯定妳

這些就是妳努力不懈的成果.別氣餒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9-21 11:31 回覆:

只要是勸人行善的宗教我都信,但是我只看教義,不拜偶像。

基督教也是,我只看聖經,不拜耶穌,但是太多人都本末倒置,信耶穌卻不實行聖經裡的公義,只想捐捐錢就算付出了,他們該去背一下馬太福音7:21跟馬太福音23:23。

還好昨天的提告內容,我只要直接印出來裝訂就好,看到張曦光這樣胡亂提告,光是反告他誣告就夠了,不用浪費時間整理那近200篇的文章,要不然隨便一篇都可以學他的方式,抓出五、六句話說他妨害我名譽。看到碩士的學歷、副教授、董事長的社會歷練,絕不是山寨關公國中學歷程度,言論自由跟誹謗的界線在哪他不會不知道,胡亂提告就不用客氣對待,該回敬的,我都會回敬。

謝謝大家的支持鼓勵,千萬不要中了某人的計,以為幫我打氣就是害了我。上帝不會拿正向的行為來害人,只有魔鬼才會用虛偽正義來害人。支持、鼓勵、讚許、關心都是正向的;冷漠、批評、說風涼話、誣衊才是負面的,所以才有人擔心我這裡人氣太旺,會幫助我堅持做對的事情下去,非要來破壞我的形象,讓大家退縮不敢說話,讓我失去精神力量,他們的詭計才能得逞。

請大家放心,要騙財我不會笨到拖了快兩年還不做,要求名,沒人笨到去連記者都不去的地方,為反貪腐做老百姓能做的事才是我的目標跟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