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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正義
2015/07/30 00:03:21瀏覽311|回應0|推薦2

台灣社會的不公不義對整體競爭力有隱形的傷害。靠聖人一般的領袖出來主持正義?台灣政壇好像目前只有偽君子或是天真小白兔無能者,沒有什麼全知全能的聖人的存在呢。好像很多人對社會公義幾乎到了絕望的程度了。

什麼是絕對完美的,聖人偉人才搞得出來的新秩序?不存在的東西我們也很難想像呢。但有些其實不難發現,相對來說很單純的小小不正義,我們是可以想點辦法的。立一兩個小法或推一兩個行政命令就能解決的,很多小正義,其實還是可以追求的。

如,很多人出來創業,租店面,費了很多心血,把生意做起來了。然後呢?房東看了眼紅,租約到期就漲店租,漲到原來的承租人做不下去,只好放棄,喔,然後房東再依樣畫葫蘆的開一間同樣的店,享受承租人之前努力的成果。這不正義。而這種房東也很容易就會露出馬腳,沒專業沒熱忱只有貪錢的本性,最後經營失敗,又回到原點,於是又掛著出租了。爛,對不對?如果我們立法規定,店面的租約,若非承租方主動放棄承租且得到原承租方同意,否則收回的店面兩年內不得經營與原承租人相同或雷同之業務,否則原承租人得就之前經營最後一年的毛利平均值,請求兩年份的收入之補償。唉,細節可以再分析探討啦,但大概的的目標就是,不應該讓房東吃乾抹淨,要合理的保障承租創業者的利益,不能有被任意占便宜的情況。要讓弱勢的承租方去打官司來個損害賠償之類的,現有法律未必不能做到,但太難了,也很難贏,是不公不義的,如果能用些小辦法加以調整,或許房東房客的關係可以扭轉為雙贏,房東或許會漲房租,但漲到房客搬走會對自己不利,所以盡量漲到讓房客可以接受願意繼續租對房東才最有利,比較容易讓雙方有共同利益追求雙贏吧。
還有一個就是,很多企業的管理不是很理想。家族企業,裡頭一堆老闆親戚的皇親國戚,然後公司的主要營運卻是依靠一些真正有能力的人的苦勞在撐的,但賺來的錢卻都被老闆和皇親國戚分走大部分了。關鍵就在於,我們有一種競業條款,你能力強很行,但是你如果離開公司,搭配上兢業禁止的限制,恐怕很難找到能拿到和現在差不多的待遇吧?所以乖乖留下來當奴才吧!這也是一個不公不義。傻蛋想到的解法比較跳tone,不是禁止或特定條件下讓競業禁止無效,而是看能不能搞一個機制,只要員工滿意度不高等等好企業標準未達的企業,政府可以主動或鼓勵成立經營相同業務的企業來進行競爭,然後對這些企業挖角不違反競業禁止...。所以呢?老闆爛,但是業務範圍有市場,喔,那就搞個新的企業來競爭或是鼓勵現有的好企業去挖角競爭,爛企業,只會靠剝削和借錢的,不改革,就讓你早死早超生吧!好像有點太激進了,好吧,這也是不成熟的隨便的想法而已。但想辦法讓爛老闆收起來,把人才盡量轉移到好老闆那去,這個方向應該是不會錯的,怕被吃掉,有生死存亡危機,爛老闆也是有機會轉性的,或許還會發現當好人賺更多!當然這個不公不義的治療方式更加複雜,若不小心設計,可能會產生更嚴重的弊端而產生始料未及的意外。如果是現在的政府,還是少做點事比較好,紀錄不良啊!

現在不公不義應該到處都是吧?或許可以找出更多不難達成的小正義,對我們國家整體競爭力還能有一點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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