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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名
2010/02/28 14:45:55瀏覽1605|回應26|推薦179

【公開啟示】千錯萬錯,真的不是各位看倌的錯…



噹噹噹!!!為了讓大家講話可以暢所欲言、做事可以畢功圓滿、社會上禮儀雅樂風氣得以盛行、在位者執行刑罰時不至於偏失、一般民眾都有擱手靠腳的地方,開春後最重要的一件事,除了賀歲之外,就是… 對!就是「正名」!

本人在此謹代表「剎那中的永恆」文字、影像、客服以及網管團隊(其實都是同一個人),鄭重宣佈:本格格主的正式名稱為「光捉影」而非「光捉影」!

之所以做這個更動,主要有兩個理由:一個是經驗程序上的,一個是語意上的。從經驗上來說,要先「」得到光,才會有後製時「」光的可能;從語意上來說,「光影」是「捉」的對象,而「捉」的流暢度和理解性都差上一大截。

如果看倌您同意這樣的解釋,請且慢將責任歸咎於自己的感官不可信賴,先耐心將下文看完。

事件的緣起始自於在 UDN 建格伊始,而問題的浮現約莫在兩個多月前。當時正在讀一位聰穎幽默網友的回應,看到了「光」二字;心想:「好有意思喔!我怎麼沒想過用這個名字呢?呵呵呵…」而當眼角的餘光隨著一點點不確定的心情飄向螢幕的左上方,赫然發現橫躺在自己頭像下方正是「光捉影」四字!出糗之餘本來想說像貓咪一樣洗洗臉、神不知鬼不覺地把名字偷偷改過來就沒事了,沒想到最近陸續有朋友登門道歉,說是長久以來都弄錯名字了,這才驚覺事情大條,非公開說明不可。

被叫錯名字事小,然而造成看倌們自責、心裡難受事大!所以本人在謹此代表「剎那中的永恆」文字、影像、客服以及網管團隊(其實還是同一個人),鄭重向大家道歉。特別是在「光捉影」時代喜歡在串格子之餘,拿各位格友不經意的筆誤和錯字開玩笑,造成一些朋友寫作心情緊張,非常不應該。所以也特別開放此篇文章的留言區讓受害者填寫申訴單,本部將仿傚「戴爾模式」,發送土產券,希望在全球經濟情況好轉之後,可以將神秘小禮物寄達。

至於肇事的主要責任者,也就是我…






的電腦;大家放心,我已經好好教訓過它了!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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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ightsnshadows&aid=3811390
 引用者清單(1)  
2011/02/14 00:02 【剎那中的永恆‧新春如意】 正齡(謎底於元宵節晚間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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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頭刀 ^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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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蒜~?!動算?!棟蒜?!
2010/03/02 00:16

這會兒小刀過來可是有個重要的目地哩....

俺可是來參加....〝捕光捉影〞大哥〝正名〞→ 準備重返聯合國的連署造勢活動哦!

^ _ ^

捕光捉影 ♪ 答案揭曉(lightsnshadows) 於 2010-03-03 00:03 回覆:

 喔喔喔!小刀兄真的是有情有義(到你那鬧場這麼多次還不離不棄)!!是的,「剎那中的永恆」文字、影像、客服以及網管團隊已經將公文送往外交部,重返聯合國的路上,有我有你!!!

 熊熊燃燒的鬥志...


隨寫人◆ 巷弄中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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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注意
2010/03/01 19:50

我真的沒注意到

反正都是─

ㄅㄨˇ   光捉影囉

還好沒人會看成「補光抓影」

捕光捉影 ♪ 答案揭曉(lightsnshadows) 於 2010-03-03 00:01 回覆:

漢語語言學中曾經有個爭辯:究竟理解與使用漢語是以語音為主文字為輔,還是文字為主語音為輔。或許本次的正名事件又可以成為「語音派」的論據之一。

 

不瞞老師說,我自己好幾次都差點把名字寫成「補光抓影」哩(還好需要寫自己名字的機會不多,不然遲早會出槌)…

木頭...發呆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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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1 16:55
捕得好 捕得妙 想必狩獵之心蓄勢待發
看倌我更有好照片好文可看了.
捕光捉影 ♪ 答案揭曉(lightsnshadows) 於 2010-03-02 23:58 回覆:

感謝木頭不嫌棄,常常來這支持與鼓勵。偶爾會覺得「捕光捉影」的意向性太強,真正進入光影化境的大師用的名字是「浮光掠影」。不過意向性正好符合我初學者的身份,短期內就不需要再「正名」啦!


看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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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之差
2010/03/01 05:20
和「捉」相對,當然是「捕」。不過對老花眼來說,「捕」「補」已經分不清楚。如今這一篇還是在「補」 … 補救嘛
捕光捉影 ♪ 答案揭曉(lightsnshadows) 於 2010-03-02 17:56 回覆:

《論語》中提到:「仁者樂山、智者樂水」,但偶想「樂雲」者必定仁智兼備。

 

看雲每次來留言,都是優雅、簡練、不露痕跡;留下功夫套路被看穿而被點了穴道的我在螢幕前發呆半小時。偶想「補」這個字還是很適合偶的,呵呵…


螞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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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名
2010/02/28 22:51

這哪裡是正名?根本是倒名!

看完這篇文,螞蟻忍不住對號入座,想必我就是那聰穎幽默的格友!

既然登文道歉,螞蟻就原諒你~~~

 

 

 

 

的電腦!

看到 Mai-Mai 的留言沒有,你還要正性!


捕光捉影 ♪ 答案揭曉(lightsnshadows) 於 2010-03-02 08:17 回覆:
既然有輪自動對號入座,就算是申訴成功啦… 來人啊!拖下企… ㄚ… 不是,也請螞蟻到 【 VIP 室 】 坐坐…

嗯… 看來似乎有必要成立「字專案」:除了「正名」、「正性」,還要「正齡」、「正星座」、「正居住地」、「正婚」、「正學歷」、「正職業」、「正興趣」、「正信箱」… 一年處理一項專案,夠我在 UDN 吃九年哩!

Mai-Mai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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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
2010/02/28 17:09

Mai是很純又蠢的人..

您說蝦米啦!Mai看得霧煞煞..

不過,不打緊..

我要申訴啦~

您是查甫?ㄚ係查某?

有時候看文..覺得您既男又是女的啊!?

這樣的申訴案,Mai可否有神秘的小禮物申領呢?

說說..笑笑..還是謝謝您常常來探我並留下溫馨的回應.

捕光捉影 ♪ 答案揭曉(lightsnshadows) 於 2010-03-02 07:35 回覆:
Mai Mai 姐是申訴高手?連這樣都可以申訴?!

好!申訴成功!請進【 VIP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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