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 ◤我的字典:穿夢 》、《 路易十四的香水 》
或許出於歷史洪流中某個偶然之後的約定俗成,一個字有時同時代表幾乎相反的兩個意思,從而產生很有意思的對話空間。「穿」似乎就是一個例子。
在古人的生活經驗中,「穿」這個字與對囓齒類的頭痛關係密切。兩千多年前的《詩經‧召南》裡有句話:「誰謂鼠無牙?何以穿我墉?」意思大致是:誰說老鼠沒有牙齒?(如果沒有牙齒,)那它用什麼來穿透我家的牆壁?《說文解字》也很明白的說:「穿,通也,從牙在穴中」,指的就是在鑽洞的囓齒類動物。 由此看來,「穿」的原意是「通透」。至於現今常用「穿衣」的字義,應該是相對後期的發展。
(註:據捕光調查,字典(忘了哪一本)編輯者的意見與「Hee55」和「響聲」兩位大哥一致,照抄釋義如下:「著衣曰穿。因臂穿袖、腿穿絝也」。)
「穿透」的「穿(penatrate)」,與通透之後的「朗現」經驗息息相關;而「穿衣」的「穿(wear)」,更多的時候是一種「遮擋」:我們穿戴、有部份的意圖是不想讓人看到我們的全部(這樣的心理在《聖經.創世紀》的失樂園一段表現得尤其深刻)。「穿」原意雖然不排除私人活動、卻偏向「公開」,而衍生義雖然有公開示人的層面、「私密」卻是不可分割的部份。
我們可以「穿(wear)」什麼?今夜是「萬聖夜(Halloween)」,請各位看倌跟捕光走趟更衣室「試穿」一下…
【 Fitting Room 一 】寬鬆衣物
儘管魏晉名士竹林七賢大都喜愛杯中物,劉伶對酒的執著卻遠超過其餘六人;當其他人著書論賦,劉伶突破另一半屢屢苦勸戒酒、獨以《酒德頌》傳世,毅力令人嘆服。
在此不論「酒」是否為劉伶面對高壓政治的護身符,只聚焦在一件事:除了放肆飲酒外,劉伶有赤條條在家裡晃來晃去的習慣,無論有沒有來客。當客人見到劉伶的樣子而譏諷他的時候,劉伶的答覆是:「天地是我的房子,寒舍是我的內褲;你們為什麼到我內褲裡面來?」
※ 捕光注:劉伶「大題小做」,原來可以寫好幾部書的題目,只拿來對幾個竄進內衣褲的朋友開刀。「公」與「私」的界限看似清楚、實則模糊。多年前「探人隱私」是「背德」的行為,現在「製造八卦」甚至可以贏得商機。無論如何,將天地、屋舍、與貼身衣物以隱喻關係連繫起來的劉伶,至少也認同「穿衣」的兩面性:外「面」是示人的,內「面」則不容侵犯。時下的名人一定很贊成千百年前劉伶對於隱私的寬鬆定義,據此定義,某政黨副總統參選人才剛剛捐了一條帶有田園風情的豪華內褲。
【 Fitting Room 二 】緊身衣物
一般來說,在當代社會穿緊身衣褲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然而不但穿緊身衣褲、又將內褲外穿、而仍能獨領風騷超過半世紀的,唯有「超人」了。
嚴格說來「超人」是被美國文化「涵化(acculturized)」了的外星人,所以其審美觀「超乎常人」確實合情合理。另外,由於「超人」的日常工作(新聞記者)實在太平凡,而變身後展現的超能力又必須具象化(強健的體魄),所以捨棄所有阻礙肌肉線條呈現的衣物款式算是大勢所趨,緊身衣褲因而脫穎而出;而內褲外穿也有其特殊的視覺意義:將身體以強烈的顏色對比分成不同區塊,突顯「超人」完美的胸肌、腹肌、與大腿肌。
※ 捕光注:超人的身世與美國(白人)在政治上立國建國的過程有諸多相似之處:兩者都是從原居住地為了更美好的未來「遷移」出來的、看似不大拘泥於故有的傳統(前者內褲外穿、後者沒有英國的繁文縟節)卻也堅持個人隱私(內)與公眾事務(外)之間必須有所分別、敵(黑)我(白)分明、當面臨重大危機時也都樂於以自以為低調的「拯救者」之姿處理事情。超人的故事就是美國的故事,至少是美國白人的故事。另外,超人小時候喜歡吃巧克力威化餅,有照片為證。
【 Fitting Room 三 】香水
香水是拿來「穿」的嗎?以英文「wear perfume」的用法來說,確實是如此。使用香水絕對不是偶然或無意識的舉動,味道再淡的香水一旦「穿」上,都表示著刻意經營,無論取悅的對象是他人或是自己。
「穿」香水的動機與心理意義有千百種:對有些人來說,這純粹是一種禮貌;對另一些人來說,這是展現自己品味或魅力的好方式。無論是哪一種,社會的凝視似乎都是「穿」香水的先決條件。
※ 捕光注:「穿香水」跟「穿衣服」其實很相近,只是香水似乎更為貼身,除了是一種公開展示之外也更引人遐思。另外,如果說衣服分成內外兩面,內面的訴求是自我的舒適(與觸覺關係較為密切)、外面的重點則是視覺效果,香水似乎只有一面:使用它的人與其他人是在同一個空間,而非使用者在內、其他人在外。所以「穿香水」有邀請人進入同一個(受香味激發的異質)空間的強烈隱喻。《楚辭》當中提到許多香草都有「迷幻」的效果,有學者說這些藥用植物可以幫助巫師「穿越」時空。
「穿香水」並非是女性的專利,孟麗姐的新文《 路易十四的香水 》提到歐洲開始大量使用香水與人們(不分男女)為了預防感染鼠疫而不願洗澡的習俗密切相關。但捕光一直很好奇,如果劉伶像夢露一樣回答譏諷他的朋友:「我在家裡除了心愛的味道、什麼都不穿…」會產生什麼樣的效果?是無比性感還是該準備嘔吐袋?
【 Fitting Room 四 】表情
英文的「wear」意義比中文的「穿」來的廣,還包括了「戴(手錶、飾物)」、「塗(指甲油)」、還有「蓄留(鬍子或頭髮)」。表情可以「穿」嗎?或許以「戴面具」的「戴」會是比較好理解的說法;然而若以《聊齋.畫皮》的故事來看,舉凡與形象相關的事物,都是可以「穿」的。(別忘了誌怪小說講的不是妖的世界而是人事…)
加拿大「The Stills」樂團有首歌叫《 Changes Are No Good 》,部份歌詞如下:
I wear the smile, I wear the laugh
I'm in the backstage changing hats
I am a weekday on weekends
I hate my best friends
Spoken, choked-up, I burnt my notes this heart drones as, I try and act adult
but Like a walk-man falls to pieces, all parts no heart
See me change, changes are no good… (2x)
See me change
穿上笑臉,不表示內心真正快樂;正如同穿上華服,不一定代表心靈富足(甚至不一定代表物質豐裕)。「表裡不一」或許不算是個正面的語詞,卻是人類社會經驗的重要部份。認為「表象」就是「真象」的人,絕大部份會在成長的過程中不斷重修這個學分。
※ 捕光注:儘管「表裡不一」是一種實存的「社會現象」,卻不是深刻的「價值取向」;前者是固有的環境,後者卻關乎選擇。歷代的文人雅士欣賞蓮花的「出淤泥而不染」,與其說是純粹欣賞花的美感、不如說是自我人世價值的投射。
大多數思想家追求的並不是「見山是山、見水是水」的天真(naivete),而是「見山又是山、見水又是水」這種經過鎚鍊、繁華落盡後的真淳(authenticity)。換句話說,「不染」是需要先進入醬缸後才能證明的,「真淳」是得經歷繁華後才能產生的,劉伶的「赤裸」也必須在穿過層層的布料後才顯得出意義。
【 Fitting Room 五 】戲服
廣意的戲服還包括面具。英文中的「人(person)」是源於拉丁文中的「persona」,原意是戲劇演員上台表演時所要戴的「面具」,「persona」後來在英文中衍義為人在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 從這個角度來理解,人的一生與戲劇是分不開的;「作戲」或許有某種「虛假」的隱諭,但絕不是「真實」的對反。
愈是「文明」的國度、戲服和面具也愈多、愈精緻。人生是一場沒有腳本、難以排演的戲,戲是時空濃縮後的人生。在人生歷程中,我們既是演員、也是觀眾;「嚴肅」和「遊戲」也不是誓不兩立。
一起來看看「萬聖夜」上演的戲碼,雖然有戲服有面具,但這些演員可不虛假:
↓ 把拔你看,我要飛了喔!
↓ 爹地和媽咪說,他們在花盆中種下愛的種子、澆澆水,然後我就長出來了!
↓ 坐南瓜車的「灰姑娘」算什麼?我「Lady Gogo(狗狗)」的金蛋車才是王道!
↓ 別笑!偶現在可是「Banana Republic(香蕉共和國)」的代言狗呢!
↓ Milk or Mook? (不給奶?當笨蛋!)
↓ 我大老遠開飛機來,可不可以多拿一點糖?
↓ UPS 快遞,您要的蝙蝠一隻,請簽收…
↓ 孩子,我是你的老爹啊!
※ 捕光注:以「戴面具」、「演戲」暗指「不真實」,是個粗糙的比喻,因為生活在文明世界的人,沒有不戴面具、不穿戲服的。即使是強調「心靈」與「誠實」的《聖經》也沒有將「戲」與全然的「虛假」等同:「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哥林多前書4:9)」。
戲劇是極高的群體藝術成就,但是最怕不敬業的演員「張冠李戴」、任意妄為、把好場子給砸了。虛假的人,有可能一時受到追捧而在其演藝事業領域成為明星、偶像,卻絕對不會是「人生」這齣戲的好演員。
【後記】破/脫
大多數「穿」得上的東西,都會「破」、都有「脫」或是「不得不脫」的時候…
新衣一旦穿上身、穿(wear)出去(out)【註一】,就必定有變成舊衣的一天;熱鬧的萬聖夜或化妝舞會後,這些華麗或搞怪的服裝也該換下;它們或許會、或許不會有機會再次展現一季的繽紛。
文字也是如此。從「不立文字、直指本心」的禪宗角度看,語言文字不過是另一層面的衣物,「穿上」它後還要「穿透」及「脫下」它,才能達到悟道的境界。
「Hee55」大哥很精確地指出:「穿」是一種中介狀態,也是一種態度、一種表情,凡外加的都是可以脫去的。然而凡是浸潤過文明的人,想要於有生之年再「脫去」文明,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和人類接觸過、習得語言與知識的 Tarzan,已經不再是原來的人猿泰山了。而對所謂的「文明人」來說,把包括衣物、味道、表情、文字等「社會標記」脫去後,又剩下什麼呢?
外顯的「文」在理想的狀態下應該與內在的「質」呼應,然而兩者的脫節無論是在古在今都不是新聞。脫了節之後的取代性似乎是單方面的:形象取代實質,而非實質取代形象。學者兼作家 Jane Jacob 認為其根柢的思維是「體面的形象能使實質變得不重要」【註二】。今天這樣的思維大行其道,各大企業砸下重金做「形象廣告」、第一夫人的禮服往往成為媒體焦點、整形醫師成為最賺錢的族群之一、正妹型男吃香喝辣…。我們活在一個鼓勵「畫皮」的時代,妖的畫皮或許還有真情、人的畫皮常常只是貪婪與虛榮的遮掩。
妝點形象比實質的提升要容易的多;前者可以輕易用各式的「資本」換得,後者的兌換效益往往不明顯。所以需要長期投資心力養成的傳統美德褪色、被金光閃閃的資本取而代之,算是大勢所趨。然而《新約聖經》有一段話很值得我們思考:「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註三】
既然對於「穿上」文明的我們要脫去它難如走蜀道,至少可以培養部分的「穿透」力。從形象下工夫要影響到實質機率不高,而從實質著手、由內而外的轉變往往更動人。看戲時最深刻的體驗,往往是迴腸盪氣的情感而不是華麗的戲服與面具,原因就是在這裡吧?
(謝謝大家的耐心參與這篇「聯合創作」;特別感謝「萳」、「Hee55」大哥、「響聲」大哥、「珍珠」姐、「飛兒」姐、還有「孟麗」姐的加油與引導,這種文不能常寫,今年的額度剛剛用完,呵~~~)
【註一】英文的「out」有「消失在立即經驗範圍外」的意思,凡是「出去」、「磨損」、「耗盡」等詞,常常可以看到「out」夾在其中。
【註二】Jane Jacob(珍.雅各),《Dark Age Ahead(集體失憶的年代)》第六章,中文版由「大塊文化」出版。她甚至不客氣地說:「形象造假已經成為北美洲的第一大企業」。
【註三】馬太福音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