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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rpt:丹尼斯‧唐肯的《如何做一本書》
2021/10/18 04:48:52瀏覽375|回應0|推薦6
Excerpt:丹尼斯唐肯的《如何做一本書》

這是跟「書」有關的各方面專業知識的一本書。
專業而讓人敬畏,但趣味性卻似乎只停留在第一章的「序」。
又或許是我的專注力只停留在第一章的「序」呢?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95221
如何做一本書:書中的每個小地方都有存在的用意,了解書的架構,重新認識一本書
BOOK PARTS
編者:丹尼斯.唐肯(Dennis Duncan亞當.史密斯(Adam Smyth
譯者:韓絜光
出版社:木馬文化  
出版日期:2021/07/01
語言:繁體中文

本書是一趟書籍史的豐富之旅。
將書拆解,利用二十二個章節,述說每個書本構件的故事:
從標題扉頁到封裡頁;從書衣到索引,以及中間幾乎所有環節;
涵蓋的歷史範圍,從手抄本、印刷術發明、紙本書普及,討論到數位時代。
盼能提供新的視角,重新認識這些隱藏在書本中、我們視而不見的元素。

Excerpt
〈第一章 序,以及前言、導讀、緒論、簡介〉

我們問維尼序的相反是什麼,他說「什麼的什麼?」我們原本希望他幫得上忙,結果他沒幫上多少。幸好貓頭鷹腦筋還清醒,告訴我們說,親愛的維尼,序的相反就是自相矛盾啊。
——
《小熊維尼和老灰驢的家》,米恩 (A. A. Milne)

這篇序 (introduction) 將如米恩所述,是個矛盾的命題,但我們希望還不至於淪為序的相反。我們在這裡要小心平衡兩件事,一是替名為「序」的書本構件寫一段歷史介紹,二是同時為書本構件的歷史寫一篇序。可以說,這篇序既是書本體的一環,但又跳脫出來,從外部凝視這個環節。挺像奇書《項迪傳》(The Life and Opinions of Tristram Shandy, Gentleman, 1761) 第五卷第十章所述的:「此乃我的章外之章,」崔斯坦宣告:「我保證睡前寫完。」序是自相矛盾的體裁,出現在主文本之前,但往往在文本完成後才寫成 (你眼前這章也是)。序為接下來的作品框定架構,但光憑序這個詞,並不能分辨給定框架是作者或另有其人——可能是編輯,也可能是文壇名人 (比如,艾略特〔T.S. Eliot〕為推理小說《月光石》〔The Moonstone〕作序,塞爾夫〔Will Self〕為《啟示錄》作序)。如果不是作者自己寫的序,其定位便顯得曖昧不明,一方面它是所介紹文本的補充,但它對定下解讀基調也有關鍵作用;換言之,序是自謙的文章,但也是具有主導力的文章。有些書本構件是單純的操作步驟,比如按下按鍵,文件從頭到尾就會自動出現頁碼 (pagination),不必由誰多插手。但也有一些構件是人創造的,是某個人寫的,只是作者不會署名。例如法律顧問不會替版權頁署名,索引頁也不會標明索引員是誰。序就不同了。我們只有在封底出版品封套廣告才會看到像序一樣,有不是作者本人且身分明確的聲音出現;而且一如封底出版品封套廣告,序也會告訴我們應該如何思考手上這本書。序是一個特異的空間,允許別人,允許某個具名的干涉者,先開口說話。(編註:受限於原書的敘述,本文將introduction 的中文以「序」泛稱之,但較精準的譯文宜為:foreword 是非作者的他人所寫,即中文書的「序」;preface 是作者所寫,即中文書的「代序」;introduction 則意為「引言、前言、導言、緒論、簡介」,是內容的簡介,通常視為正文的一部分。)
序該不該讀呢?或許應該留待最後,因為說不定會預先揭露情節。通篇由序文構成的法國實驗小說《無神論者》(L’Organiste Athee, 1964) 就指出,讀者習慣把序文視為可有可無的材料。的確,序往往已經先在頁面上表明自己的從屬角色,頁碼使用羅馬數字,以免干擾主文本的排序。另一方面,當讀者不確定該不該投入心力閱讀接下來的作品時,序也能當作招徠讀者的廣告。18 世紀初法國文學家阿貢內 (Bonaventure d’Argonne) 描述的就是這種例子:「義大利人把書首的作者序稱為『書的調味料』(la salsa del libro)。」一篇好的序,效果確實如同美味醬汁,能促進食慾,令讀者等不及大快朵頤這本書。

……

本書共有二十二章,分別介紹實體書中的某一構件,依照從頭閱讀到尾會遇到的順序排列,始自書衣,止於出版品封套廣告。每一章都很短,以免過度延伸,強作歷史定論。我們希望呈現的是,生動分析各個構件在什麼時代嶄露頭角並固定下來 (書衣是19 世紀,勘誤表是16 世紀),但也會看看較晚近的實例,有時還會溯及更早的例子。由於15 世紀末到17 世紀,印刷術的文化地位升高,以近代時期作品為例的很多,但也有些作者發現其他值得關注的時代。各章主要都聚焦於單一時代,但也會回顧長期演進。我們希望讀者得以透過新的視角,重新認識「書」這個我們自認為知之甚詳的物件,並從中獲得些許樂趣。我們討論的地域範圍大抵聚焦於英國,但也不時會提到其他國族的書籍文化。我們盡可能在詳確 (書籍的自然狀態) 與廣博 (書籍史研究目前的走向) 之間取得平衡。
以副文本 (paratext) 為題的研究,現已是書籍史的重要特徵。這方面的研究發想有很多借鑑自法國學者吉奈特 (Gerard Genette) 的著作Seulis 該書出版於1987 年,1997 年英譯為《副文本》(Paratext)。法語原書名的意思是門檻,這個書名提醒我們,副文本是位居邊緣的工具。該書共二十二章,只有討論舞台指示和插畫的那幾章所關注的副文本與主文本共享同一個空間。副文本顧名思義是邊緣的體裁。不論位置在頁面邊緣或書首書尾,副文本就像中世紀宗教評論的註解一樣環繞著主文本。被頁碼、檢索關鍵字、引言、索引、封裡頁包圍的主文本——作者志得意滿地交付給印刷商的手稿,或如今日交給出版社編輯的Word 檔,只是書籍成品的一環而已。討論副文本,將之從邊緣召回,推上舞台中心,為的是提醒我們,沒有哪一本書是大名印在封面的作者單獨一人的作品。倒不如說,每本書都是一連串傳統與合作總和得出的結果。例如說到書衣,書誌學家查爾斯.霍根 (Charles Beecher Hogan) 就霸氣地宣告:「那是一張與作者分毫無關的包裝紙。」討論副文本也是在提醒我們,一本書並非所有內容都是為我們這些讀者寫的。有些部分專為其他人而做,比如裝幀師、圖書館員、律師——書的這些部分如果製作得宜,作用就像劇場提詞人一樣,能不著痕跡地對目標對象悄聲耳語,而不被觀眾聽見。
吉奈特的著作設想周到,關注書籍概念上的與實質上的邊緣,是使副文本研究衍生成一門學問的催化功臣,但仍不免有其局限。特別是書中焦點幾乎僅放在19 20 世紀小說,因此缺少歷史、文類、取材的廣度。雖然副文本的概念在本書十分重要,但本書書名也暗示著另一個不同的重要研究取向,反映我們對衡量材料形式和文類所投入的心力。我們討論的書本構件,既包含文學傳統下的寫作文類,也包含構成一本書的具體組件,例如出版以後才黏上去的勘誤表,或書衣包裝,或手工增刪的索引。
話雖如此,本書根本上關注的不是書的構造或設計。所以不會有章節討論裝訂、紙材乃至於字型 (況且這些主題在學術界已經有無數優秀且詳盡的論述)。以手抄本為範例的書本結構在某幾章有些許討論,因為像是卷首尾空白頁或書衣的功能和外觀,假如不提未免罔顧常情。但大抵來說,本書主要關注的仍是文字與圖像。同時有必要說明在先,本書所指的「書」是嚴格定義上的紙本書。現行許多書籍史研究離開書誌學對西方手抄本歷史的關注,將目光投向對閱讀方法及書寫材料的全球化研究,範圍涵蓋從羊皮卷軸與泥板竹簡,到貝殼與獸骨上的銘文。確實,我們會提到的一兩種副文本,例如目錄或題辭,源頭的確可追溯到卷軸的時代。但我們之所以彙編後續各章,是為了描述你現在手上可能正捧著的那種書——現代正統的紙本書(無意冒犯電子書),以及紙本書可拆解成的各個構件,包括出版業界所說的「前文」(front matter) 和「後文」(back matter),還有像是頁碼和插圖等等不太能夠納入廣泛分類的幾種額外元素。可做的研究還很多,難以一舉而竟全功。即使我們用粗泛的標題盡可能網羅內容,有些讀者還是會覺得有漏網之魚 (是不是應該多加一章討論縮寫表?註解呢?傳統會插入書中保護附圖的薄頁紙呢?) 有些全球書籍史專業的讀者也可能會注意到,假如能把網撒向西方紙本書以外,也許可免於某些疏忽。我們希望眾家學者會受到鼓舞,接下戰帖,把我們不熟悉的書本構件的故事也寫出來,從各方面剖析一本書。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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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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