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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錢是馬英九貪的,這才叫做「有實質影響力」!
2013/05/03 07:44:49瀏覽2071|回應22|推薦24

幫選民服務這麼多年,從來沒牽涉錢,只有二○一○年為了輔選,接受地勇公司的六千三百萬元。---林益世法庭証供

林益世輕判 特偵組不服上訴台北地院審理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貪汙案依恐嚇得利罪判刑,特偵組對判決不服,將在收到判決書後,以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龍潭」、「二次金改」、「台北101董事長人事」等案最高法院實質影響力說的法律意見就本案上訴。

我早說了,特偵組這是在裝模作樣,在林益世放了!謝謝馬總統我就問過,龍潭案是陳水扁收錢,指使李界木,陳水扁判11年,李界木判三年,敢問特偵組,林益世案,林益世這個立委收6300萬,是指揮了誰呢?是指揮馬總統,還是前行政院長吳敦義咧?

誰,是林益世案的李界木哩?

特偵組一不問當時政院的秘書長,也不問副院長或吳敦義院長,這裡就製造了實質影響力說的斷點,白癡都可以打槍,怎麼他還敢用來上訴二審,要再被打一次槍,丟一次人麼?說起來,這個馬總統養的特偵組,實在是有夠厚臉皮了。這裡我就來好好教教特偵組,這回要用實質影響力說來搞林益世,不能再舉阿扁「龍潭」案,

因為沒有李界木。

也不能用「二次金改」,因為行賄的跟洗錢的共犯也全都無罪,特偵組還說他很不服氣,嘿,卻又掰了一個理由說他不能上訴,全案只有阿扁有罪,反正他罪多不愁,就全賴他好了。

至於101?咳,那不是背信跟炒股案?還有..那不是完完全全的民間公司麼?還是個比台糖中鋼要民間幾百倍的民間公司哩。

那..那要舉甚麼例子來證明林益世有實質的影響力啊?

這還不簡單,眾裡尋他千百度, 驀然回首,那人卻在, 燈火闌珊處。這個例子就叫做「林益世一審貪汙無罪案」,這裡有個人,他是真正有實質影響力的,

林益世在法庭上當著三法官的面說,他幫選民服務這麼多年,從來沒牽涉錢,只有二○一○年為了輔選,接受地勇公司的六千三百萬元。

嚇!二○一○年?

那不正是馬總統要競選連任的選舉前嗎?這林益世貪污的案子,要真往上,不限層級,追查到..追到馬總統的黑臭大水庫裡,那該怎麼辦?

所以馬總統就用上了他真正大能的實質影響力,讓林益世一審三個法官,豬油蒙了心,甘冒大不諱,強姦人民情感,拼著遺臭萬年,也想要當成宋朝法官,史上最奸,宋高宗拿來殺岳飛的秦檜,「欲輕之罪,何患無辭」,隨便掰個恐嚇(註),把林益世的托詞全當鐵證(偏只漏了最關鍵的那一句),直接把林益世的貪汙說成無罪,就差沒說出通關密語「清廉是誰的生命」「清廉又是誰從政的第一要件」了。

不用太高智商,就算是連法官判決書中說的到底林益世是恐嚇誰都分不清,也行。大家只要試想這三法官,判林貪汙有罪,不是更為簡單輕鬆,判決書也可少寫好多頁麼?這三法官,判林貪汙有罪無罪,他們還不是照樣當他們的法官,一輩子高薪厚祿的榮養?那他們幹嘛要挑這種骯髒齷齪,使祖上家人蒙羞,子孫後代遺臭的事情幹?

「人從宋後少名檜,我到墳前愧姓秦」---清乾隆年間的狀元秦澗泉遊岳廟所寫的對聯

喏~~把林益世一審貪汙無罪案,這種不近人情,不,等於是把國民大眾的情感抓來強姦,貪汙變無罪的司法奇案拿來當例子,全中華民國,還有誰敢說馬總統他沒有對司法的實質影響力?

是吳秋宏?是紀凱峰?還是林孟皇呢?

再說一遍,林益世一審貪汙改恐嚇案,就是馬總統為了幫余文般,只是代他收錢,迫於無奈,要輔選而收陳啟祥六千三百萬元的林益世脫罪,所展現的實質影響力。馬總統要是敢說他不是完全執政宇宙無敵超級大總統,或說他只是當到這個一點點,那個多一點點的一點點總統,沒有這種能讓三法官餵所有台灣人吃狗屎也幹得,把貪汙說成無罪的影響力,那他就一定是在撒賴。

是以照我所授,特偵組二審必勝!下課。

.

註:因為林案一審三法官,審判長吳秋宏、受命法官紀凱峰、陪席法官林孟皇把林益世貪汙案判成林益世恐嚇案,判得太過不近人情,太奸慝,可以說是真正的靈異事件,乃至在聯網部落格界,爆發騷動,惹起一場小風波。喔,是這樣的,有位聯網人氣格主,實在是看不懂這三個法官是怎麼把貪汙變成恐嚇的,於是寫了一篇

論判決:林益世恐嚇陳啟祥了嗎?

這位台灣阿Q格主,直到現在還不相信,還一直以為法官說的是林益世恐嚇陳啟祥,而在那裡的網友,也給林案三法官怪判搞的神經質起來,連幫阿Q版主解惑的責任都拋下,狠咬一個新來的網友,這種情境在動物頻道裡,母鬣狗管不住鬣狗族群時也常發生。我實在是看不下去,說了一個關於動物農莊的故事..

在動物農莊裡,拿破崙遭逢雪球重大挑戰時,會一口氣放出九條狗來咬,他們只收到密令「咬那個講話的」至於講甚麼話,他們可沒有判斷力可以分辨。還有狗兒彼此不會互咬,因為狗叫聲他們自己分得清。(^^)

對了,還是要言歸正傳,雖然要恭喜阿Q版主的搞笑疑問式文章,又獲得聯網大力推薦,但這些討論內容要給外客看到,還以為大家水準不過如此一般,以後就不來了,所以請在各新舊網友互罵之餘,一定要幫阿Q版主頂一把,解解惑,

報告版主,法官說林益世沒有恐嚇陳啟祥,而是陳啟祥設計設局坑害林益世。林益世被判恐嚇,是因為恐嚇了一個姓金的,ㄟ,誰曉得他是哪根蒜苗啊?

喔,對了,發生在阿Q格主格子裡的這場風波後來已經平息,因為這位新網友,三攀四攀,原來是大水沖了龍王廟,大家都是自己人,這實在太爆笑,我又已經留言不再回應,只好把自己前一個留言發生的錯誤,借自己格子一隅來更正:狗兒其實也會互咬,因為那本是狗兒的天性,狗咬狗,一嘴毛,沒聽過麼?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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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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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小民 怎能鬥過官?法院是不是國民黨開的?
2013/05/03 10:52

我們是小民 怎能鬥過官?法院是不是國民黨開的?

女騙子做了國民黨的網工 女騙子做了國民黨的黨工,女騙子是打扁女俠(阿扁日子一定不好過)

我的外婆説,你得罪國民黨的黨工 還駡人家是女騙子,你就不怕人家報復?你媽媽開的私人診所不怕人家來找麻煩?

我的母親説,你駡人家女騙子 人家是國民黨黨工 會利用司法警察查你的IP。你再去駡人家是女騙子 人家一定會利用國民黨執政的便利來給我們麻煩,我們小民是希望平安過日子的。不要去駡人家是女騙子了 誰去法庭告她是欺詐犯,也不是你的責任。


羅伯特亞當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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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5/03 10:21

貴版主說我被拖進暗巷、會被司法整死,

哈哈,聞此謬論,甚是大悅!

貴版主不知道的事情很多,

在其中,

貴版主更不知道我如何反擊了!

如果北檢起訴我,我一定拉您來作伴,

順便把您也告到北檢或新北檢去,

如果北檢不起訴,

我倒是樂得看看姚法官如何處理您的文章。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5-03 10:52 回覆:
羅伯特兄,原本打算寫一篇文章聲援你,主張言論自由的,可能要暫時擱下了。拖進暗巷,是我看文林苑小屁孩被打的心情寫照。甚麼法官的,我本又不識,是你要我去看你的近況,我也看了,那是對你表示同情。被司法整死,則是接網友留言的形容「如果是小民,會被司法整死吧?」輔以張宏年案與你最近官司纏身的公評。我們小民光看你們這些偉大格主,如何被司法處理,就會嚇到尿失禁,你實在無需對一個曾與你一起打過美好的一仗,並對你保持善意的網友,施以如上使人產生恐懼感的言語,我是言盡於此,祝你官司順利。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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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一是你呢?
2013/05/03 10:06
司法不公平不是今天的事情了。 如果有一天,小民被抓 判一個重刑 一定很氣憤。小民會説,爲何藍色和綠色的大條就沒有事?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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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相信司法?我反正不信
2013/05/03 09:59

李登輝的黑金貪污至今沒有下文,綠色的和黑藍的都在保護他?

陳至中怎麽會無罪?又來一個林某某 誰相信司法?


不屑
不屑跟無是無非的人討論
2013/05/03 09:55

幫選民服務這麼多年,從來沒牽涉錢,只有二○一○年為了輔選,接受地勇公司的六千三百萬元。---林益世法庭証供

板主,各位偉大的評論家:

1. 每個犯人都有說謊脫罪的權利.

2. 材益世說他為輔選而第一次收地勇6300萬元.  到案發時6300萬還在他家保險庫或被丟漁池或用美金燒掉. 那來輔選說?跟馬英九選舉有何牽拖?

3. 綠營的貪瀆就全部是政治迫害. 連陳菊假造行程,暴雨己成災還跑去睡覺也沒事.

 

4. 你們只用自己的政治立場相信自以為真的資料 .

板主引經據典但卻雞同鴨講,無是無非,玩不下去了.讓你快樂發文,賺些oo吧,反正2300萬人, 船沈了活該.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5-03 10:58 回覆:

這三法官,除了【幫選民服務這麼多年,從來沒牽涉錢,只有二○一○年為了輔選,接受地勇公司的六千三百萬元。---林益世法庭証供】不採,可是完全相信林的供詞..

他們還說錄音造假,是陳啟祥在設局,所以林沒貪污,而恐嚇也只得到三千三百萬哩。鄉親啊,這位網友說林益世本是在說謊,那真是怪了,他該去罵法官,不對,他應該跟我一樣,想到法官不管怎麼判,都還是當終身法官,為什麼要作怪判,那他就應該跟我一樣,想到..喔,原來是馬總統要林益世沒貪污,因為..

林幫選民服務這麼多年,從來沒牽涉錢,只有二○一○年為了替馬輔選,接受地勇公司的六千三百萬元。


說好的高空彈跳呢?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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瘴氣的辯護實在好虛~XD
2013/05/03 09:51

至少林益世被判了七年多, 不管那錢是怎麼拿的, 又是做了什麼.

反倒是在高志鵬可是拿了300萬確啥都沒講, 姑且不論是放到自己口袋啦, 說不定那錢是拿來付3.0的工資, 所以法官同情民進黨養3.0不易所以才判無罪是吧~XD

hahaman
嘥氣
2013/05/03 09:45
這位屁氣佬,已精神错亂到無药可救,看他寫的shit,嘥氣!

stick
計畫周詳
2013/05/03 09:08
馬英九「大水庫」,不只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有來路不明的「犯罪所得」,例「魚翅款」「黨產款」「美國瘦肉精後謝款」「美國銷售核電回饋款」「美國軍售中美台三方國際分配款」「挺ECFA財團表忠款」.等 黑心馬的美籍女兒女婿住在香港,要洗錢或用中國給的特權比較方便。下台後出包也可以躲掉被傳訊,真是準備周到。

說好的高空彈跳呢?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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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的沒弄清楚~
2013/05/03 09:02

瘴氣的想法很單純, 就是不管是誰拿了什麼錢, 都是馬英九貪.

所以像高志鵬拿了錢被判無罪, 還是馬英九貪. 人家就是靠打馬吃飯的, 你這樣掀民進黨的底有什麼用? XD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5-03 09:17 回覆:

幫選民服務這麼多年,從來沒牽涉錢,只有二○一○年為了輔選,接受地勇公司的六千三百萬元。---林益世法庭証供

您這麼說,是在指控林案三法官,吳秋宏紀凱峰跟林孟皇,剪接或湮滅林益世的法庭證供,濫權不追訴林益世這裡犯的偽證罪跟誣告馬總統罪麼?

林案三法官吳秋宏紀凱峰跟林孟皇對陳啟祥錄下林益世索賄的錄音帶,說有剪接,不採信,卻要我們台灣人去相信他們這三個法官剪接過的判決書,別說林益世這段關鍵證言憑空消失,還有更多其他證人,如賴素如的,也全不見,這三法官剪貼偌大本判決書,搞得這樣辛苦,卻像是想要當成秦檜,究竟所為何來?


誰相信司法?
司法不公正?
2013/05/03 08:34

都是藍色綠色大條 李登輝 阿扁 吳淑珍 再來一個林某 都是大條

如果是小民 會被司法整死吧?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5-03 08:42 回覆:

大哥吃肉,小弟喝湯---李朝卿案檢察官的感嘆。

那個林某只是小弟啦。我希望大家在檢驗林案三法官吳秋宏紀凱峰跟林孟皇的時候,一定要跟著人多的地方走,別像前揭這個可憐的格主,被拖進暗巷,不但會被司法整死,連老百姓僅有的言論自由,也要通通被他們剝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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