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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是短跑選手
2009/10/20 09:26:44瀏覽827|回應0|推薦21

『老人不是短跑選手,請給他們多點時間過馬路』這是最近在公車車體外所看到的巨幅廣告標語。讓我又想起每次走斑馬線過馬路時的情境。

在台灣,如果是走斑馬線過馬路者,就得快步通行,且得眼明腳快,因為車子不會禮讓你,綠燈秒數有限,得抓緊綠燈時間快速通過,否則燈號轉紅後,就得尷尬、危險的立於馬路中央,等待下一次綠燈。

在台北市幾個重要街道過馬路時,總是讓我有幾個感慨,舉幾個例子來說好了。西門町成都路與西寧南路、昆明街這兩個路口,平時下午6點以前,人車號誌是同方向同步的,平均每個綠燈大約都有30秒以上,所以以這個路口大小來說,以本人的腳程通過後(得閃轉彎車),大概還有幾秒鐘就會變換號誌。若碰到行動較為遲緩的人,這樣的綠燈號誌秒數大概就只是剛剛好而已,且只能在一開始變綠燈時就通過,否則會來不及喔!

而這兩個路口,一到晚上6點過後,號誌就變成人車分離表示,此時的行人號誌是南北東西同時為綠燈,但妙的是變成這樣表示時,行人綠燈號誌大概僅有25秒,扣掉成都路上車子搶紅燈前進後,行人多半僅剩下20秒可用。我自己幾次測試發現,若要走這十字路口斜對角過馬路,我得大步快走,才能在綠燈秒數結束前安全抵達。我想光我這樣的狀況尚且如此,若速度慢的老人、小孩可能無法向我這樣走對角線過馬路吧!大概得先過橫向後,等待下一次行人綠燈再過縱向馬路。我不懂的是,既然已經將該路口行人號誌統一表示,秒數怎會不增反減?且還是晚上下班尖峰時間,車流眾多,行人通行豈不更危險?

再從這路口往前到中華路與成都路、衡陽路、寶慶路這個大十字路口,沒有實施人車號誌分流,因此同方向的人車也是同時綠燈通行。而中華路路面寬,從衡陽路這邊要過馬路到對面誠品116,這個綠燈大概有50秒左右,但每次我一定得剛好開始綠燈時開始通過,才能剛好從容抵達對岸(本人的腳程已經是周遭親友公認的快了),假若我在剩餘30秒時抵達,此時的我只能快跑前進,才能在時間終了前抵達對岸馬路,所以不知老人與行動不便者,是否真的能以50秒時間快速通過這路口?幾十年後我老了,體力腳程都不若現在時,我要怎麼過這個馬路?分兩段?分三段?還是繞行捷運車站內?

幾次在日本京都街頭,印象最深刻的,莫過於司機駕駛不按喇叭、禮讓行人通過的美意。只要有行人在路邊準備過馬路,所有路上的轉彎車,一定減速停車讓行人優先通過後,車子才會啟動轉彎前進,少見駕駛與行人爭先飛馳而過。我還碰過還沒走到路口斑馬線,車子就已經停下來要讓我們先行通過的事,這樣的事在台灣絕不可能發生。

既然國情與民眾習慣差異如此大,我也不敢奢望所有車子都能停車禮讓行人優先,行人與車子彼此間都要搶快,但在顧慮安全的情形下,我覺得交通管理單位應該徹底做到『人車號誌分流』,如此才能確保『行人安全』與『行車者權益』。

同一路口行人號誌同步,依據路口大小給予一個連老人、或行動不便者,都能順利抵達的通行秒數,既然已經作了人車號誌不同步,行人綠燈只有一次,秒數應該斟酌加給一些,而不是只是作個表面意思反剝奪行人的用路權利。

而行人與駕駛人,都應該謹守交通規則,不搶黃燈、不闖紅燈,保持路口淨空,搶一時之快未必真的利己,更可能不利人。切記馬路虎口,安全為上。

 

 

 

電小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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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3 10:29 刪除回覆
Dear 可蜜莉荋(cccarmen1018)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我們不是短跑選手」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非常謝謝您的好文分享,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連結到您的文章。如此文有原因不希望被推薦,請到電小二訪客簿留言,會盡快協助取下。

電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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