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因果教育 文昌帝君陰騭文廣義新譯(88) 見先哲於羹牆。
2019/08/05 08:02:37瀏覽440|回應0|推薦1

因果教育

文昌帝君陰騭文廣義新譯(88見先哲於羹牆。

清朝崑山周夢顏安士氏述/民國蓬島思尼子新譯

見先哲於羹牆。

【發明】「先哲」,是說古代聖賢;「見」的意思,是

說心中仰慕而身體力行,就像是見到了他們;「羹牆」

(1) 二字不可以拘泥,應該與前面的倚衡一例同時探究、

領會。

(1) 羹牆:羹湯、牆壁。比喻為思慕的意思。

⊙聖賢的道理,要在生活中隨處發現,並且加以實踐,

這是活活潑潑的;如果執著於表面行為,稍微存有「妄

自測度、必定如此、固執己見、只顧自己」的心態,

這就像葉公只知道圖畫上的龍,而不知道有真龍。我

往年偶然遇見一個人手裡拿著《中庸》,就與他談論

《中庸》的大意,並且告訴他說:「《中庸》本來沒

有形相,如果認定三十三章才是真正的《中庸》,那

麼孔子、顏子的大道就還沒有夢見。」

那個人大怒說:「你說的是禪學,不是我們儒家的道

18

理。」於是把《中庸》反過來放在桌上。我說:「你

實在是個小人啊!」那個人問是什麼緣故,我說:「孔

子不是曾經說過『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嗎?現在

你把《中庸》反在桌子上了呀!」那個人說:「小人

反中庸哪裡是把手上所拿的東西反過來放呢?」我笑

著說:「既然如此,那麼我所說無相的中庸,就是這

個意思啊!」那個人沉默不言,有所省悟。

⊙有一天,有人舉出「盡信書不如無書」的說法,我說:

「這句話我倒不敢說孟子說得對。」這個朋友現出生

氣的樣子,我微微一笑。那人過了很久才恍然大悟的

說:「您可說是善於讀《孟子》的人呀!我幾乎被您

所害了!」

⊙堯帝、舜帝、禹王、商湯、文王、武王、周公、孔子、

顏子、曾子都已經過去了,而他們留下的書籍還是存

在。我有空時曾經醉心於古代的典籍,蒐集諸子百家

的著作來閱讀,反覆的沉思。又研究先儒的學說,如

果他們的論述與我的觀點契合,我就靜靜的仔細朗誦,

悠閒的嚮往其中的境界。其間有一二個很接近而無法

契合的,就把它記錄下來,以至聖先師的觀點來作評

量,使他們的學說在世間保留下來。所以,三十年來

曾經著有《質孔說》一卷,用來自我娛樂與欣賞,不

19

敢說像見到先哲一般,只是希望闡明聖人的學說,以

免辜負先哲的訓誨罷了!於是摘錄幾條,公布給有相

同志趣者參考。

【下附質孔說】

 孔氏三代出妻

  學識淺薄的讀書人不知道字義,嚴重污衊、詆誹

聖門呀!孔子「刑于之化」(2),不一定比不上周文王。

即使孔夫人的賢德比不上文王的后妃,也不至於就遭

到孔子的斥責與離棄。一代就很嚴重了,何況是三代

呢?而且夫婦之間的倫理關係,是儒家的禮教所重視

的,如果她的過失很小就被離棄,那麼孔家的家法未

免太過嚴苛;如果她的過失很大而被離棄,那麼孔家

是多麼不幸啊!何況孔子是萬世師表,他的夫人竟然

因為失德而被離棄,已經足以損害孔家的名聲;再加

上夫人的媳婦也被離棄,媳婦的媳婦又被離棄,這個

體面變成什麼樣子了呢?

  有一天,我將《禮記.檀弓》的原文仔細的體會,

讀到「不為伋也妻者,是不為白也母」,無意間忽然

省悟說:「既然不是正妻,想必一定是側室(3)。」既

20

然如此,那麼文中所說的「出母」,並不是指「驅逐

出門的母親」,而是自己的生身母親,也就是「生母」

的意思。

  「不喪出母」,就是不用為位居側室的生母守喪

三年。因為子思也是側室所生,父親伯魚曾經要他為

生母守喪三年,子思不便說父親超越禮教,所以說:

「從前我的祖父不會違反禮教。禮教昌隆,那麼家法

也會隨之昌隆。」從此以後,孔氏的家法,凡是出自

側室的孩子,就不必為生母守喪三年,永遠做為定例

(4)。所以,孔氏不為生母守喪是從子思開始,這是非

常清楚、通暢的。〈檀弓〉以「出」字代替「生」字,

可說是優雅、卓越。

  後來的讀書人自己不了解字義,竟然使萬世效法

仰慕的孔夫人,平白被加上惡名。而且今天的士大夫

家庭,如果他家的夫人並沒有遭到離棄,而被胡亂傳

說遭到離棄,還會成為歷代的怨恨;對於仁人君子,

尚且應當替他澄清冤情,何況是大聖人的夫人,而能

讓她們婆媳三代同樣懷著千年的遺憾嗎?所以應該改

正世俗的見解,普遍顯示給後人看,以便明白過去以

來的錯誤。

21

(2) 刑于之化:刑,通「型」,示範也。《詩經.大雅.思齊》:

「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是說周文王能以身

作則,用禮法感化妻子和兄弟,並且由近及遠地教化全國人

民。後來用「刑于之化」來比喻夫妻和睦。

(3) 側室:偏房,即小妾。

(4) 孔家三代的正室都無法生育,為了傳宗接代、延續香火,

不得已才會另娶偏房。但是側室並不能享受跟正室一樣的待

遇,所生的孩子也不必為她守喪三年。這條家法並不是輕視

側室,而是為了警示世人,不可任意另娶側室,縱情於男女

之欲。

【按】古人離棄妻子,大多只是因為很小的事情,並

不全是妻子失德。例如:曾子因為梨子蒸不熟,而離

棄妻子(見《孔子家語》);孟子看見妻子蹲著,就

想要離棄她,而將此事稟告母親,母親責備孟子失禮,

孟子自責,就停止了(見《孟子外書》)。從這裡可

以看出,這篇文章是後儒為了說法上的方便,是為了

要替孔氏三代的夫人洗刷不白之冤,他的用意非常好,

真是用心良苦。但各位賢明的讀者,千萬不要執著辭

語而錯解意思,誤認為孔氏三代開了納妾的歪風。這

是不能不加以辨正的。

>> 續載中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rongshu9&aid=128344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