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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富豪可以,台灣富豪呢?
2010/06/22 19:40:01瀏覽532|回應0|推薦2

   報載微軟創辦人蓋茲、華爾街股神巴菲特兩大富豪,有鑒於慈善捐款縮水,展開名為「贈與誓言」的勸募善款活動,廣邀美國富豪慷慨解囊,至少捐出一半財富,從事慈善公益事業,雖「此誓言為道德承諾,並非法律合同」,但看了這則新聞還是讓人感慨萬千。

   投身公益,捐助善款,本就不分貧富貴賤,賣菜阿嬤陳樹菊的事蹟人人稱道,相對於國外兩大富豪的呼籲與陳樹菊阿嬤的善行,國內的富豪們難道不覺得汗顏?並非國內富豪對公益慈善事業毫無貢獻,但是至目前為止,予人的刻板印象,還只是停留在節稅的階段而已,真正發願做公益者幾何?

「商人重利輕別離」、「無奸不成商」,似乎是中國傳統對商人的評價,所以在古代社會商人為「四民之末」(士、農、工、商);前些日子富士康公司「12跳」,世人痛批富士康為「血汗工廠」,其實為了獲取最高利潤而不擇手段的公司,豈止鴻海集團而已?   

   國內企業長期以來缺乏服務社會、奉獻社會的心,像台塑石化成立之初,信誓旦旦,希望在自由競爭下,結束「中油獨占」的局面,讓大眾可以享受較低的油價,使全民獲利,如今言猶在耳,但曾幾何時,由原來的「中油獨占」變成「聯合壟斷」,「全民獲利」變成「全民遭殃」。

   經商投資獲取利潤,累積財富,本是天經地義,但也要顧及「社會的觀感」,及應負的「社會責任」;記得石油大王卡內基的名言:「帶著巨富而死,是一種恥辱。」,您們不單只是企業的龍頭,更可以是社會的標竿,期待台灣的企業老闆們,看看別人,想想自己,外國富豪可以,台灣富豪真的沒有做不到的道理。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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