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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6 09:03:36瀏覽1028|回應4|推薦95 | |
教育部規劃今年入學的國中新生,在每學期末舉行英文、自然與數學三科「診斷型測驗」,未通過測驗者,須接受補救性教學。而補救教學的時間點,教育部不做統一規定,由各校自行選擇,利用學期中第八堂、周末或寒暑假進行皆可,對此我有些不同看法。 首先,在學期中,老師藉由課堂小考或平時測驗,了解學生的學習狀況後,針對進度落後者,利用課餘時間(午休或下課)補強,各校早已行之有年。學期中課業份量少,進行立即性的補救加強,成效較為顯著。若等到一個學期結束,根據「診斷性測驗」的施測結果,再行補救,此時課程份量加倍,要補救談何容易? 其次,如果是採寒暑假補救教學,學生假期勢必縮水,但若利用下學期的周末或第八堂上課,則新舊課程同時並行,對那些程度落後需要補救教學的學生而言,猶如蠟燭兩頭燒。 另外,在某些學科花費時間過多,相對會排擠犧牲其他科目的學習,導致需要補救的科目愈來愈多。況且,某些課程的成績之所以低迷,並非學生拒絕學習,而是有一定難度根本學不來,即使再多的補救也枉然,還不如鼓勵他們將時間運用在有能力學習的科目上,反倒事半功倍。 適度的診斷測驗,縝密的補救計劃,都是有必要的,但假若所有不理想的科目,都想透過期中的第八堂、周末或寒暑假進行補救,除了時間點有待商榷外,學生可能在各科無法兼顧下,造成整體的學習效果大打折扣。這樣補救教學方式,實有重新評估規劃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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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