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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3 07:03:24瀏覽1380|回應5|推薦37 | |
有一次在評審會場中,另一評審讚美某篇作品「寫前女友,真不容易,前女友是世間最難寫的題材!」我回他一句:「前男友也滿難寫的!」立刻引起哄堂大笑。 說到前男友,有一年我參加一項文學獎贈獎典禮,偶遇前男友。他是首獎得主,我事先並不知道,瞄過榜單,但因為他的筆名換了,我沒有意識到是他,熟識的主辦者邀我去,我便欣然去捧場。短暫的交談裡,他顯然認定我是為他而來的,真冤枉!我說:「我不知道你的名字換了。」他說曾在另一場合給過我名片,就是用這個名字啊!我只記得他原來的名字,他新的人生,與我已經沒有交集了。我說:「我忘了!」 「妳是過目不忘的!」 他只一句話就讓我語塞了。我也許曾經是記憶力非常好的,多年前在時報當記者,那時還沒有Google這種東西,有次副刊要確認〈鄉愁四韻〉的引文,還特別把我找去背呢。我現在看文章,遇上文中引些詩或歌詞,常常也能直覺判斷是否正確,但別提了,那些都是年輕時候背的,好漢不提當年勇啦。 最近則遇上另一件令我困惑的事。忽然接到一位大學學妹的電話,她聞說我工作的單位,打到辦公室來給我。我對她的名字略有印象,但實在想不起她的樣子。而這位學妹說起的往事,我更覺是天方夜譚了,她說當年我曾介紹她一起去為一位台中榮總醫師的小孩當家教,我教作文,其他的由她來教。我張口結舌,「我沒有去當家教啊,應該也沒有機會幫忙介紹,妳可能記錯人了。」學妹淡淡地笑說:「學姊,妳都忘了!」我承認我現在記性真的不怎麼樣,把人、名字忘記更是常有的事,可是對於事件,要全盤遺忘,那就是生病了!因為我根本從來不曾當過家教啊,到現在為止也還不曾認識任何一位台中榮總的醫師。大學時代,除了談戀愛、喜歡寫作,其他方面,我其實是個書呆子,除了讀書什麼也不想做,也不缺錢,爸媽會給我。不止家教,任何的工讀經驗我都沒有,我學生時代賺過的錢只有獎學金、稿費和文學獎的獎金。這是有來龍去脈的事,不可能忘記。她卻一再的笑著說:「妳真的都忘了!」 明明忘記的,人家對妳說:「妳是過目不忘的!」;明明記得的,人家一副原諒妳的口吻:「妳只是忘了啦!」老天,我已經到了被記性捉弄的年紀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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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