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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ma案學常識
2012/02/25 23:58:13瀏覽5583|回應86|推薦60

2月24日原本高院有陳水扁的教唆偽證罪開庭,因為1月11日扁迷很不認真,連我跟許大姐,總共才去了17人,所以早上就不急著去排隊,沒想到在捷運站內,許大姐就打電話過來,說扁迷知道我們又去旁聽,這次找了20人來占滿位置,既然如此,那就甭再過去了。許大姐中午到台大女生宿舍餐廳吃自助餐,竟然看到扁迷在那,因為大家已經見面三年多,如果一兩人在其他場合看到,其實私底下都還蠻隨和可以聊天,不會像在法院外一樣深仇大恨對待我們。原來陳水扁又搞「秘密外交」那套說詞,把這些辛苦排隊等兩個多小時的扁迷,坐沒一小時全都趕到法庭外,公開庭變秘密庭審理。 還搞身體不適那一套,還沒中午前就早早結束庭訊,幸好沒有提早去排隊,差點浪費時間白跑一趟。許大姐離開時,那位扁迷也跟其他人一樣,要許大姐在法院時別跟她打招呼聊天。

沒有扁案可談,週六晚上新聞又看到報導友寄毆打司機案,討論是否改用普通傷害罪或殺人罪審理,還計算友寄在日本的財產,看了真的是三條線,一個徒手毆打40秒鐘叫殺人,刑法的其他罪刑都可以刪除掉了,忍不住要來談談司機的傷勢,是不是媒體報導的重傷害有傷殘之虞。

很多格友都知道我倒扁之前,曾從事保險業務員快10年,保險業範圍很廣,因為有保險給付免稅,所以我們要了解遺產贈與稅,因為有團險,所以我們要了解雇主責任、勞基法、勞健保相關法律,因為有醫療險,所以我們要了解傷病理賠的申請跟客戶權益,殘廢程度、傷病嚴重狀況都得有基本了解,後來還因為有投資型保險,連投資理財、信託、理財規畫都得去考專業證照。總之,比那些在媒體上耍嘴皮的名嘴,得多學很多專業知識才行,所以看到ma案司機的傷勢,被名嘴渲染成重大命危,真的是沒有知識還兼沒常識。以前說沒知識沒常識也要看電視,在台灣,沒知識沒常識千萬別看電視,否則搞成中古時代沒受教育的愚夫愚婦被人耍都不知道。

為了讓其他人可以知道司機身體受傷的相關醫學常識,我特地去圖書館查更清楚的資料,順便將幾家大報紙對司機傷勢,以及台北醫學院記者會及檢察官起訴的內容全都蒐集交叉比對,做一完整的整理跟歸納,還原當天狀況。

先來說醫院公布的情形,以台灣時報較清楚:2日深夜119送到急診室,病人主訴(意思就是自己描述)被毆打,且頭部劇烈疼痛,痛的部位集中在前額、耳後、二耳附近、臉部及左側胸還有瘀傷,經檢傷為二級重症。檢傷分五級,二級屬潛在性危及生命、肢體及器官功能狀況。電腦斷層檢查、胸腔X光檢查及血液生化檢查發現,病人顱內出血、左側肋骨骨折及肺部挫傷。轉入外科加護病房給予藥物治療及持續觀察病情變化。頭外傷常見狀況是噁心、嘔吐、劇烈頭痛、暈眩,還有短期記憶力喪失。9日電腦斷層掃描,完全清醒,生命跡象穩定,腦部血塊有溶解、消散現象轉普通病房。

「肋骨骨折」部份其他家報紙為:中國時報「左側兩根肋骨骨折」、聯合報「左胸腔部骨膜斷裂」、自由時報「左側肋骨骨折」、蘋果日報「左側肋骨斷裂」,而台灣時報寫檢方起訴書的新聞稿是寫「左胸腔部骨膜斷裂」。至於顱內出血,檢方的起訴書寫「蜘蛛網膜下腔出血、硬腦膜下腔出血與腦震盪」。

我們先從頭到胸部來了解人體構造。

人的腦是極為柔軟的組織,被頭蓋骨硬骨頭保護,接著是三層的「腦膜」包覆,跟頭蓋骨連接的是硬腦膜、內側蜘蛛膜,最裡面跟腦直接接觸的是滲入腦皮質溝中的軟膜。蜘蛛膜跟軟膜之間有蜘蛛膜下腔的洞孔,填滿120170ml腦脊髓液的特殊液體,因此腦受到衝擊時,有如軟墊有緩衝的功能。硬腦膜又分為兩層:骨膜層及腦膜層,通常是融合覆蓋大部份的腦,但某區域是分開圍繞硬腦膜竇(如圖硬腦膜靜脈洞,亦為起訴書所稱之硬腦膜下腔),硬腦膜竇靜脈微血管收集靜脈血,回流到頸部的頸內靜脈。腦脊髓液最終於顱頂穿過靜脈微血管的蛛網膜絨毛管壁,流入靜脈系統血流。

腦出血可能導致腦水腫:細胞內或周圍囤積比正常還多的水份,以及血腫:出血導致組織內形成血液滯留的狀態。因劇烈衝擊使腦部嚴重晃動,導致腦和硬腦膜間的靜脈斷裂造成蜘蛛膜下腔出血。症狀會出現劇烈的疼痛和嘔吐。

頭部外傷分為「開放性損傷」:頭皮或頭蓋骨受傷,及「封閉性損傷」:因受重大衝擊使頭蓋骨內的腦受到激烈震盪。最輕微的腦震盪,是指即使有意識障礙或運動、感覺障礙出現,也會在六個小時(很多人在幾分鐘內)恢復意識的情形。

司機在到院時已經清醒可以明白描述身體受傷部位,而腦部受傷是屬於「避震器」的腦膜部位,因靜脈微血管破裂導致靜脈血由硬腦膜流入蜘蛛膜下腔,造成兩腦膜的出血,也已溶解、消散,沒傷及真正腦部區。(3/1法院開庭,說明司機到院時昏迷指數為14,只比正常人的15,少了1而已,重度昏迷命危的昏迷指數最低為3。)

接下來談肋骨。

肋骨共12對,前7對藉由個別的肋軟骨固著於胸骨上,稱為真肋,其餘5對稱為假肋,最後2對假肋沒有連接在胸骨上,稱為浮肋,肋骨骨折相當常見,大部分發生在第3到第8對之間。肋骨骨折可能併發肺臟穿孔或骨頭碎片突出穿透皮膚,胸膜可能被刺破造成氣胸或血胸

再來說肋骨骨折。

從起訴書知道骨折部位是骨頭的「骨膜(periosteum又稱骨外膜)」,就是骨頭的表層部份,厚度就好比一面厚牆表面貼上的「壁紙」,而那面牆就是「緻密骨」跟「骨髓腔」及「骨髓」。

最常見的骨頭損傷為骨折-即骨頭龜裂及破裂(或稱斷裂)。破裂骨頭治療要動手術將破裂端重新排列,將他們固定不動直到新的骨組織形成,骨折復原為止。

如果司機肋骨真斷裂,第一時間一定進開刀房動手術固定,從骨膜骨折來看,是屬於非常輕微的表層骨頭龜裂,我弟媳婦車禍鎖骨龜裂還得動手術固定,但是這個司機從頭到尾都沒進手術房,其嚴重程度大家應該清楚。至於挫傷意思就是瘀青,擦傷就是表皮也破皮,司機也沒有任何破皮有到需要「手術縫合」的地步。

我家弟媳婦出車禍一週內動了兩次手術,腳掌骨碎裂跟鎖骨龜裂,住院16天就通知出院,這個司機的傷勢,一般人別說加護病房住七天了,連病房都沒有,可能急診室觀察三到七天就叫你回家休息了。能像這位林姓司機躺在醫院20多天,只有數十萬民粹的支持才能辦得到。看來這個司機可不是老實的古意人。

再回頭來看整個事件發生情形。makiyo在記者會上說被揮到時(後來律師新聞稿才寫「胸部」),以右手表演司機動作,之後手的同步動作擺放相對位置不在乳房區,而是胸部上方偏肩部,人體構造是屬「胸部」沒錯。但是卻被司機扭曲成沒有「襲胸」,被網友渲染成「摸奶」,後來改說更精準的「右肩部」,這樣算說謊嗎?

從檢察官的起訴書還原當時:坐在右前座的湘瑩要付車資105元,坐在司機後方的makiyo當時跟湘瑩說「妳幹嘛付錢」,並以手阻止湘瑩付錢,司機誤認makiyo要動手打人,乃揮手阻擋,不慎觸及makiyo右肩部makiyo下車後怒踹車子,林姓司機下車阻止並打電話友寄先看到makiyo被碰觸,又見司機打電話心生不滿,即上前揪住司機衣物用柔道「大外割」手法將司機扳倒,加以毆打,之後makiyo要踢司機被友寄阻擋,後來繞過去在司機左腹部用平底鞋踹了一腳。(從行車紀錄器明顯看到,makiyo繞到另一邊時,在旁看著司機被毆,最後向前踹一腳後兩人就往前走去搭車。)

但是林姓司機委託律師10日的說法:一行人準備下車,坐在右前座的湘瑩要付車資時,坐在駕駛座後方的makiyo突然大動作地趨前揮手阻擋,他被makiyo的動作嚇了一跳,本能地伸手防衛,可能有「因此不小心碰到」makiyo,但絕對沒有「襲胸」,才造成他的誤會。此時友寄隆輝跟丫子已經下車,沒有看到事情經過,makiyo下車後先踹車門,他準備打手機報警時,makiyo與友寄隆輝交談,之後友寄隆輝就突然抓狂,將他拖下車痛毆猛踹。在他倒地昏迷前,有一女子也補上一腳,但他無法辨識是誰踢的。

整件事來看,司機被徒手打40秒鐘很可憐,但是司機先動手攻擊makiyo是事實,前幾篇已經說了,在車內光揮開makiyo的手是打不到右肩部的,而從makiyo踹車門司機就立刻下車理論,現在看整個司機的傷勢,沒有開刀手術,可以躲在醫院裝死20多天,就算這些加害者被數十萬人精神霸凌、所有媒體用聳動的不實描述「有傷殘之虞」、「一度發出病危通知」(中國時報)、「頭部重傷、胸骨膜斷裂,送醫昏迷多日」(自由時報)、「肋骨斷裂、牙齒斷裂」(蘋果日報),ma幫三度道歉,還去醫院探病、送花都被拒絕,一堆不相關人共捧著270多萬慰問,司機這方還不斷放話對方不探視沒誠意,所以不原諒、不和解,這司機還真是「古意的老實人」。

司機說被友寄拉下車、家屬說牙齒被打斷、沒有給錢、故意把「先攻擊事實」說是可能不小心碰到並沒有「襲胸」、到現在還在裝嚴重住院(26日辦出院),到底是makiyo說的謊大?還是司機說的謊大?

如果一個女人被人先動手推開,氣到踹車門一下、朋友抱不平動手打人40秒算你教唆殺人,武功高強踹人一腳導致重傷害,起訴四年刑期,將來每個女人就等著被人欺負都別反抗別吭聲,以免以後被集體精神凌虐,司法重重懲罰,這些集體霸凌、司法重罰才是「伸張公義」。

看個幾張報紙、一堆新聞胡亂栽贓扭曲、以偏概全,就認為自己可以明辨黑白、伸張公義,那台灣的司法改革也太容易了,全由自己主觀想像、愈改愈倒退就好了。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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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615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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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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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yo等人實在太厲害了,在短短的五分鐘時間竟然可以做了這麼多的事!
2012/02/29 14:52
晚上11點12分司機打手機報警→友寄開始打司機→makiyo踢司機→湘塋ㄚ子叫計程車→四人上車→坐車到艾美酒店→四人下車→友寄坐電梯上樓→進房間換衣服→友寄坐電梯下樓→四人再外出買咖啡→買完咖啡再回艾美酒店→23點17分在艾美酒店被電梯監視器拍到打人後買宵夜還談笑風生的畫面。

但重點就在於事發當天晚上11點12分左右,林余駿確實打電話向110報案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208/23539.htm
Makiyo等4人毆打完運將後,一行人23點17分時在愛美寒舍酒店電梯內畫面。
http://tw.nextmedia.com/realtimenews/article/entertainment/20120209/109569/
飯店電梯內說笑!Makiyo買宵夜續攤(英武神勇媒體所編的故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2-99jUxoXVg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29 17:24 回覆:

天哪,東森新聞看完,更想捧著肚皮大笑了,友寄四人還是回到飯店後換完衣服,走到200公尺外的地方買咖啡,然後回去飯店的電梯被拍到,所以這五分鐘的時間還得加上換衣服跟來回走200公尺。

最後忍不住要大罵一聲,難道大家都腦殘了嗎?拜託喔,看一看照片左上方的日期跟時間好不好,明明看到的就是「.12 11 17:29PM」,哪個笨蛋看到11跟17中間有「:」的?明明就是下午5點29分,哪個超級智障可以看成11點17分的?笨要有限度,笨到這種連時間都不會看,我就真的不知道該如何評論了...哇哩咧


六條御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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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
2012/02/29 04:48

家嚴說,如果司機真的是在報警,

那一定有通聯記錄,只要調出來就好,

就算沒打通,手機也會有撥出資料,

所以這不是問題。

但是他老人家好奇的是,

怎麼平常一堆案件要徵求行車紀錄器影片都求不到,

本案卻有這麼多熱心人士提供全程紀錄的影片?

更別提還有各種角度拍攝而成的喔!

人生真的好多巧合喔~~


彼岸花,開一千年,落一千年,花葉永不相見。情不為因果,緣注定生死。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29 10:09 回覆:

一堆朱學恆們都說司機是弱勢要幫助司機,但是我只看到最「強勢」的司機,有人在背後操盤,整個全民計程車行幫忙出氣,還去日本在台協會給下馬威,一堆司機抵制載運客人到makiyo開的店、整個媒體跟愚民們跟著起鬨瞎子摸象亂罵人,連摸到狗腿都能當象腿來構陷ma幫。

按最智障的2100全民開講說的,2日深夜11點12分司機打了電話給警察,通話21秒,然後就拿到5分鐘後ma幫已經下了第二部車買好了消夜,拎著在友寄住宿飯店的電梯內的監視器畫面了。這ma幫四人已經從武功高強,變成是超人了,有瞬間移動的超能力,5分鐘可以打了司機花了46秒(6秒還擋makiyo,還沒算友寄阻擋司機說電話又兩人走到騎樓下的時間)、坐計程車還買好消夜,連賣消夜的都是超人,幾十秒就可以作好。哇,原來電視電影那種超能力無所不在,台灣到處都是,真是太厲害了。

Chass另一篇文章,把媒體的腦殘報導跟栽贓抹黑構陷ma幫證據又提供許多資料:http://blog.udn.com/chass0413/6157875。二月份真是蠢事連環爆、蠢蛋滿台灣,還有人認為林書豪救了makiyo,我看根本就是林書豪救了台灣蠢媒體,免得繼續丟臉下去。不過2100全民開講跟新聞夜總會選擇繼續蠢下去就沒救了。這兩個節目,有時候會查出一些真相,但是名嘴頭腦太笨,評論得很智障,沒知識兼沒常識,連時間觀念都沒有,所以證據到他們手裡都變成栽贓工具。從三歲女童性侵案到ma案都是如此,怎麼會有這麼愚蠢的一群人,真是難以想像。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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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說錯了。makiyo對他們來說不是日本人,而是藍營的人。
2012/02/29 01:20

妳誤會了,我說的日本人是指「友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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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29 01:34 回覆:

拍ㄙㄟˇ。

這一次事件真的非常可笑,綠營媒體因為「日本」,結果沒加入獵巫行動,而藍營的因為「日本」更加抓狂,變成民粹精神虐待,可見藍綠兩邊誰也別罵誰愚蠢、民粹,半斤八兩而已,台灣人管你藍或綠都是一樣的,永遠有「民族仇恨感」跟「輕視對方陣營」的心態,該擺脫這種不理性的有色眼鏡,理性看待一宗單純的打架事件,才不會被人利用而不自知。

晚安囉。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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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司機律師周武榮先生的經歷:
2012/02/29 00:37

立法院立法委員專案及研究助理

永然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

2001年12月1日以無黨籍參選台北縣第三選區立委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1/new/oct/12/rlist.htm

2002代表台聯參選汐止市長
http://forums.chinatimes.com.tw/report/2002vote/htm/taiwan/news/90121801.htm

2005代表民進黨參選汐止市長
http://www3.nccu.edu.tw/~ykkao/epaper/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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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29 01:09 回覆:

簡單的說,這位律師就跟那個「全民計程車」司機一樣,綠到不能再綠的深綠份子,結果現在是一堆藍營的人在幫他們打仗,用盡所有的「正義感」在那譴責makiyo,可能還要自我標榜說「藍營的人絕對不護短,自己人不對就會譴責,不像綠營的人包庇自己人那樣」。還要抬高自己的清高跟公正。

結果根本就是被人耍弄跟欺騙的笨蛋,完全照著別人的謊言去做,還當伸張正義,我看綠營的大概看到笑破肚皮,還當藍營的人就只會搞獵巫的民粹行為,蠢到不行,還笑綠營的人搞民粹。

這些口口聲聲要ma幫人道歉,還再三說沒誠意、不原諒的人,自己不知道懂不懂得自我檢討、承認錯誤?讓ma案回到普通傷害罪,得到公平的審判及應有的懲罰,或是能在平等的立場達到和解,而不是清算友寄家產來付出不公平的錢財理賠。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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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難怪林姓司機不委任國民黨的賴素如市議員,非得請跟自己同政黨的周大律師打官司...
2012/02/28 23:32

應該是案發後第一時間,周武榮就已接受林姓司機的委任了,而周武榮那時是躲在後面當藏鏡人,操弄蠢蛋賴素如。


 

運將林余駿的委任律師周武榮,因與林家人熟識,在案發後第一時間,就接受委任。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037344/IssueID/20120220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29 00:54 回覆:

何止賴素如一人,藍營媒體一狗票的名嘴還有一脫拉庫的朱學恆們,不全都被牽著鼻子走,要罵髒話就罵髒話、要說ma幫殺人就說殺人,連檢察官都被施壓到跟著拿石頭丟makiyo,簡直是讓人哭笑不得。

跟著隔岸觀火,實在很爆笑,但是現在卻得在這跟一堆不願承認自己錯誤的人打對台,我看小浪您跟我大概都笑不開心吧


Ch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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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榮的秘密Part II?
2012/02/28 23:05

另外最巧合的一點是周武然之前的經歷:

http://dragon-law.com.tw/group.htm

周武榮律師,係在台北縣汐止市長大,於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之後直接攻讀法律碩士,其間亦取得國家律師資格。碩士畢業後旋即任職國會助理及永然律師事務所律師。一九九七年起自行創設縱橫聯合法律事務所至今。其著作有:《時效取得地上權之研究》、《公寓大廈住戶之實用權益》、《法令制作實務》等,周武榮律師可說是深諳法律與實務見解之傑出法律人,目前除受聘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羅慧夫顱顏基金會等公益團體之法律顧問外,更是台北地區各地方里長之最佳法律諮詢者。

經歷:

立法院立法委員專案及研究助理
永然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
國防部新店監獄軍法監獄官
縱橫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看到了嗎?沒錯,永然律師事務所!跟友寄之前的委任律師彭郁欣是同一家律師事務所出身!

再來看一下目前所有當事人律師的陣容
原告 林先生委任律師 周武榮 縱橫聯合法律事務所(1997離開永然自立)
被告 友寄第一任律師 彭郁欣 永然律師事務所
友寄 現任律師 魏憶龍 大成律師事務所 呂榮海 蔚理法律事務所 林合民 國票金控公司前董事
被告 makiyo現任律師 徐鈴茱 徐鈴茱律師事務所(曾任永然法律事務所)
被告 MA所屬經紀公司享鴻 律師顧問 謝震武律師 (周武榮的學長)
==================
所有當事人的律師(除了友寄現委任的三名律師外),通通都曾在永然法律事務所共事過,而且通通都跟周律師有那麼一點點關係?(其中謝震武律師雖然不是永然的人,但是與周武榮是學長弟的關係)
雖然我們可以說是因為永然名氣大,所以可以說是律師育幼院,也可以說律師之間互相認識也是正常的,但也沒有那麼剛好吧?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29 00:45 回覆:

我以前也認識一個讀法律,曾到過永然法律事務所工作的朋友。在還沒當上大律師前,那裡應該算是壓榨勞工的公司,反正就是大型律師事務所,工作量很大、很累,所以去過水一下再出來,可以有個好聽的「經歷」,人員流動率不低。

律師這一職業是一個爾虞我詐、玩弄法條的行業,為了打贏官司,沒良心的就會利用專業知識,再去搞手段構陷對方,殘殺同業管你是不是曾經同一公司過。況且哪個內勤公司沒有這種人過?為了晉升造謠構陷其他同事的行為,司空見慣。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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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那些綠營的打了快六年的仗,這種操作模式太熟悉了
2012/02/28 23:02

林姓司機躲在醫院裝可憐讓其老婆其律師對外放話,可說跟陳水扁319躲在醫院,任由邱義仁對外放話說「子彈在總統身上.....」如出一轍。

原來都是一家人,也難怪操作手法那麼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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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29 00:28 回覆:

而且這樣說謊,萬一穿幫,還可以說因為不在案發現場,所以溝通有誤、司機講不清楚,還不能怪他們說謊或作偽證,所以可以讓老婆說「沒付錢」、「被過肩摔」、「被扯下車來毆打」、「都在昏迷」,探病家屬說「下排牙齒全被打斷了」,每天一爆,讓看戲的人愈看愈火大,愈來愈不能原諒ma幫。

最諷刺的是,所有媒體加名嘴都說「肋骨骨折」認定是「肋骨骨頭斷裂」,卻沒人去懷疑,怎麼都沒進開刀房動手術,卻在那努力罵ma幫出手狠毒,害司機「命危」。肋骨斷裂非得動手術固定,否則穿破內臟還得了,這是基本常識才對,20多天卻沒有一個人有質疑,真是蠢夠了。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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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榮的經歷蠻好玩的,15年前竟然還曾是永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2012/02/28 22:55

http://dragon-law.com.tw/group.htm

周武榮律師,係在台北縣汐止市長大,於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之後直接攻讀法律碩士,其間亦取得國家律師資格。碩士畢業後旋即任職國會助理及永然律師事務所律師。一九九七年起自行創設縱橫聯合法律事務所至今。其著作有:《時效取得地上權之研究》、《公寓大廈住戶之實用權益》、《法令制作實務》等,周武榮律師可說是深諳法律與實務見解之傑出法律人,目前除受聘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羅慧夫顱顏基金會等公益團體之法律顧問外,更是台北地區各地方里長之最佳法律諮詢者。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29 00:18 回覆:

標準的綠營人士,拿著「公益」的面具,以慈善活動來幫自己包裝,最後就是消費這些慈善團體,變成爭權奪利的「正義」代表,牟取政治利益。

從這次ma案的操作,假正義之名行卑劣構陷他人的手法,這不是一個做善事者所行的光明磊落行為,栽贓做假的一系列操作,讓人不恥。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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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周大律師分別在2002、2005年曾經代表民進黨參選過汐止市長,但是後來落選...
2012/02/28 22:48

打人的是「日本人」-----------民進黨的同胞

被打的是「全民計程車司機」---民進黨的長期支持者

司機律師是「民進黨員」-------代表民進黨參選汐止市長


呵呵,難怪民進黨公職人員都禁聲不語,而鄭宏儀也堅持不談MA案,原來都是自己人,怎麼打怎麼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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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29 00:10 回覆:

小浪說錯了。makiyo對他們來說不是日本人,而是藍營的人。這些綠營的人是在看藍營自相殘殺,讓藍營的人自己丟臉,還好意思罵深綠的民眾只會搞民粹。

把「日本」扯進來搞民族仇恨的是藍營的名嘴,就像綠營看到大陸就抓狂一樣。makiyo來台灣發展多久了,她的屬性是偏藍的,這很多人都知道,而且還是倒扁的,她母親百分百的台灣人,八卦新聞倒扁時還被人騙了5千元

對後座繫安全帶最反感的就是綠營司機,而這次司機故意把爭論扯到是makiyo不願意繫安全帶,分明就是嫁禍給馬政府。想一想,那天ma幫四人才剛聚餐結束,心情愉快要跑下一攤,而司機則是講了一整天的要繫安全帶,一肚子怒氣無處可發的狀態,誰會第一時間先爆發?我會支持makiyo所說,是司機先發脾氣罵人,才讓她不爽要中途下車的說法,這才合乎人性。司機說甚麼makiyo要他開快車他不肯,makiyo就要求停車,還鬧湘瑩「妳幹嘛要給錢」,這種喝醉酒的說法,就完全不符合makiyo的酒量,還有第二台車司機的說法,四人並沒有很醉。而makiyo就是這裡說了謊,說自己醉了記不清當晚詳細情形,反而害了自己。有喝酒讓自制力降低才造成後面控制不住的暴力,這點也較符合常理。


Ch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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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makiyo事件的一點看法
2012/02/28 22:31

我也寫了一篇文來說說對Makiyo事件的想法...
不過主要是針對周武榮大律師,至於家屬和媒體,等有空再寫篇文評論...

請問周武榮律師 到底是誰沒誠意?
http://blog.udn.com/chass0413/6157517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28 23:53 回覆:

建議有空的人過去看這篇清楚明瞭的文章評論。

Chass把這位律師的很多行為做了正確的剖析,大家若靜下心來理性去回想,就會知道,這一個月來,是被人有計畫性的加以「洗腦」變成用來「眾口鑠金」去施壓司法,完成構陷ma幫,幫助司機打法律這一仗的傀儡。

如果願意去思考,或許以後多少可以避免再幫綠營打戰,搞自相殘殺這樣的戲碼。我已經快被這種自相殘殺的手法搞到快抓狂了,五年來,總是不斷看到類似的戲碼在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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