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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ma案學常識
2012/02/25 23:58:13瀏覽5557|回應86|推薦60

2月24日原本高院有陳水扁的教唆偽證罪開庭,因為1月11日扁迷很不認真,連我跟許大姐,總共才去了17人,所以早上就不急著去排隊,沒想到在捷運站內,許大姐就打電話過來,說扁迷知道我們又去旁聽,這次找了20人來占滿位置,既然如此,那就甭再過去了。許大姐中午到台大女生宿舍餐廳吃自助餐,竟然看到扁迷在那,因為大家已經見面三年多,如果一兩人在其他場合看到,其實私底下都還蠻隨和可以聊天,不會像在法院外一樣深仇大恨對待我們。原來陳水扁又搞「秘密外交」那套說詞,把這些辛苦排隊等兩個多小時的扁迷,坐沒一小時全都趕到法庭外,公開庭變秘密庭審理。 還搞身體不適那一套,還沒中午前就早早結束庭訊,幸好沒有提早去排隊,差點浪費時間白跑一趟。許大姐離開時,那位扁迷也跟其他人一樣,要許大姐在法院時別跟她打招呼聊天。

沒有扁案可談,週六晚上新聞又看到報導友寄毆打司機案,討論是否改用普通傷害罪或殺人罪審理,還計算友寄在日本的財產,看了真的是三條線,一個徒手毆打40秒鐘叫殺人,刑法的其他罪刑都可以刪除掉了,忍不住要來談談司機的傷勢,是不是媒體報導的重傷害有傷殘之虞。

很多格友都知道我倒扁之前,曾從事保險業務員快10年,保險業範圍很廣,因為有保險給付免稅,所以我們要了解遺產贈與稅,因為有團險,所以我們要了解雇主責任、勞基法、勞健保相關法律,因為有醫療險,所以我們要了解傷病理賠的申請跟客戶權益,殘廢程度、傷病嚴重狀況都得有基本了解,後來還因為有投資型保險,連投資理財、信託、理財規畫都得去考專業證照。總之,比那些在媒體上耍嘴皮的名嘴,得多學很多專業知識才行,所以看到ma案司機的傷勢,被名嘴渲染成重大命危,真的是沒有知識還兼沒常識。以前說沒知識沒常識也要看電視,在台灣,沒知識沒常識千萬別看電視,否則搞成中古時代沒受教育的愚夫愚婦被人耍都不知道。

為了讓其他人可以知道司機身體受傷的相關醫學常識,我特地去圖書館查更清楚的資料,順便將幾家大報紙對司機傷勢,以及台北醫學院記者會及檢察官起訴的內容全都蒐集交叉比對,做一完整的整理跟歸納,還原當天狀況。

先來說醫院公布的情形,以台灣時報較清楚:2日深夜119送到急診室,病人主訴(意思就是自己描述)被毆打,且頭部劇烈疼痛,痛的部位集中在前額、耳後、二耳附近、臉部及左側胸還有瘀傷,經檢傷為二級重症。檢傷分五級,二級屬潛在性危及生命、肢體及器官功能狀況。電腦斷層檢查、胸腔X光檢查及血液生化檢查發現,病人顱內出血、左側肋骨骨折及肺部挫傷。轉入外科加護病房給予藥物治療及持續觀察病情變化。頭外傷常見狀況是噁心、嘔吐、劇烈頭痛、暈眩,還有短期記憶力喪失。9日電腦斷層掃描,完全清醒,生命跡象穩定,腦部血塊有溶解、消散現象轉普通病房。

「肋骨骨折」部份其他家報紙為:中國時報「左側兩根肋骨骨折」、聯合報「左胸腔部骨膜斷裂」、自由時報「左側肋骨骨折」、蘋果日報「左側肋骨斷裂」,而台灣時報寫檢方起訴書的新聞稿是寫「左胸腔部骨膜斷裂」。至於顱內出血,檢方的起訴書寫「蜘蛛網膜下腔出血、硬腦膜下腔出血與腦震盪」。

我們先從頭到胸部來了解人體構造。

人的腦是極為柔軟的組織,被頭蓋骨硬骨頭保護,接著是三層的「腦膜」包覆,跟頭蓋骨連接的是硬腦膜、內側蜘蛛膜,最裡面跟腦直接接觸的是滲入腦皮質溝中的軟膜。蜘蛛膜跟軟膜之間有蜘蛛膜下腔的洞孔,填滿120170ml腦脊髓液的特殊液體,因此腦受到衝擊時,有如軟墊有緩衝的功能。硬腦膜又分為兩層:骨膜層及腦膜層,通常是融合覆蓋大部份的腦,但某區域是分開圍繞硬腦膜竇(如圖硬腦膜靜脈洞,亦為起訴書所稱之硬腦膜下腔),硬腦膜竇靜脈微血管收集靜脈血,回流到頸部的頸內靜脈。腦脊髓液最終於顱頂穿過靜脈微血管的蛛網膜絨毛管壁,流入靜脈系統血流。

腦出血可能導致腦水腫:細胞內或周圍囤積比正常還多的水份,以及血腫:出血導致組織內形成血液滯留的狀態。因劇烈衝擊使腦部嚴重晃動,導致腦和硬腦膜間的靜脈斷裂造成蜘蛛膜下腔出血。症狀會出現劇烈的疼痛和嘔吐。

頭部外傷分為「開放性損傷」:頭皮或頭蓋骨受傷,及「封閉性損傷」:因受重大衝擊使頭蓋骨內的腦受到激烈震盪。最輕微的腦震盪,是指即使有意識障礙或運動、感覺障礙出現,也會在六個小時(很多人在幾分鐘內)恢復意識的情形。

司機在到院時已經清醒可以明白描述身體受傷部位,而腦部受傷是屬於「避震器」的腦膜部位,因靜脈微血管破裂導致靜脈血由硬腦膜流入蜘蛛膜下腔,造成兩腦膜的出血,也已溶解、消散,沒傷及真正腦部區。(3/1法院開庭,說明司機到院時昏迷指數為14,只比正常人的15,少了1而已,重度昏迷命危的昏迷指數最低為3。)

接下來談肋骨。

肋骨共12對,前7對藉由個別的肋軟骨固著於胸骨上,稱為真肋,其餘5對稱為假肋,最後2對假肋沒有連接在胸骨上,稱為浮肋,肋骨骨折相當常見,大部分發生在第3到第8對之間。肋骨骨折可能併發肺臟穿孔或骨頭碎片突出穿透皮膚,胸膜可能被刺破造成氣胸或血胸

再來說肋骨骨折。

從起訴書知道骨折部位是骨頭的「骨膜(periosteum又稱骨外膜)」,就是骨頭的表層部份,厚度就好比一面厚牆表面貼上的「壁紙」,而那面牆就是「緻密骨」跟「骨髓腔」及「骨髓」。

最常見的骨頭損傷為骨折-即骨頭龜裂及破裂(或稱斷裂)。破裂骨頭治療要動手術將破裂端重新排列,將他們固定不動直到新的骨組織形成,骨折復原為止。

如果司機肋骨真斷裂,第一時間一定進開刀房動手術固定,從骨膜骨折來看,是屬於非常輕微的表層骨頭龜裂,我弟媳婦車禍鎖骨龜裂還得動手術固定,但是這個司機從頭到尾都沒進手術房,其嚴重程度大家應該清楚。至於挫傷意思就是瘀青,擦傷就是表皮也破皮,司機也沒有任何破皮有到需要「手術縫合」的地步。

我家弟媳婦出車禍一週內動了兩次手術,腳掌骨碎裂跟鎖骨龜裂,住院16天就通知出院,這個司機的傷勢,一般人別說加護病房住七天了,連病房都沒有,可能急診室觀察三到七天就叫你回家休息了。能像這位林姓司機躺在醫院20多天,只有數十萬民粹的支持才能辦得到。看來這個司機可不是老實的古意人。

再回頭來看整個事件發生情形。makiyo在記者會上說被揮到時(後來律師新聞稿才寫「胸部」),以右手表演司機動作,之後手的同步動作擺放相對位置不在乳房區,而是胸部上方偏肩部,人體構造是屬「胸部」沒錯。但是卻被司機扭曲成沒有「襲胸」,被網友渲染成「摸奶」,後來改說更精準的「右肩部」,這樣算說謊嗎?

從檢察官的起訴書還原當時:坐在右前座的湘瑩要付車資105元,坐在司機後方的makiyo當時跟湘瑩說「妳幹嘛付錢」,並以手阻止湘瑩付錢,司機誤認makiyo要動手打人,乃揮手阻擋,不慎觸及makiyo右肩部makiyo下車後怒踹車子,林姓司機下車阻止並打電話友寄先看到makiyo被碰觸,又見司機打電話心生不滿,即上前揪住司機衣物用柔道「大外割」手法將司機扳倒,加以毆打,之後makiyo要踢司機被友寄阻擋,後來繞過去在司機左腹部用平底鞋踹了一腳。(從行車紀錄器明顯看到,makiyo繞到另一邊時,在旁看著司機被毆,最後向前踹一腳後兩人就往前走去搭車。)

但是林姓司機委託律師10日的說法:一行人準備下車,坐在右前座的湘瑩要付車資時,坐在駕駛座後方的makiyo突然大動作地趨前揮手阻擋,他被makiyo的動作嚇了一跳,本能地伸手防衛,可能有「因此不小心碰到」makiyo,但絕對沒有「襲胸」,才造成他的誤會。此時友寄隆輝跟丫子已經下車,沒有看到事情經過,makiyo下車後先踹車門,他準備打手機報警時,makiyo與友寄隆輝交談,之後友寄隆輝就突然抓狂,將他拖下車痛毆猛踹。在他倒地昏迷前,有一女子也補上一腳,但他無法辨識是誰踢的。

整件事來看,司機被徒手打40秒鐘很可憐,但是司機先動手攻擊makiyo是事實,前幾篇已經說了,在車內光揮開makiyo的手是打不到右肩部的,而從makiyo踹車門司機就立刻下車理論,現在看整個司機的傷勢,沒有開刀手術,可以躲在醫院裝死20多天,就算這些加害者被數十萬人精神霸凌、所有媒體用聳動的不實描述「有傷殘之虞」、「一度發出病危通知」(中國時報)、「頭部重傷、胸骨膜斷裂,送醫昏迷多日」(自由時報)、「肋骨斷裂、牙齒斷裂」(蘋果日報),ma幫三度道歉,還去醫院探病、送花都被拒絕,一堆不相關人共捧著270多萬慰問,司機這方還不斷放話對方不探視沒誠意,所以不原諒、不和解,這司機還真是「古意的老實人」。

司機說被友寄拉下車、家屬說牙齒被打斷、沒有給錢、故意把「先攻擊事實」說是可能不小心碰到並沒有「襲胸」、到現在還在裝嚴重住院(26日辦出院),到底是makiyo說的謊大?還是司機說的謊大?

如果一個女人被人先動手推開,氣到踹車門一下、朋友抱不平動手打人40秒算你教唆殺人,武功高強踹人一腳導致重傷害,起訴四年刑期,將來每個女人就等著被人欺負都別反抗別吭聲,以免以後被集體精神凌虐,司法重重懲罰,這些集體霸凌、司法重罰才是「伸張公義」。

看個幾張報紙、一堆新聞胡亂栽贓扭曲、以偏概全,就認為自己可以明辨黑白、伸張公義,那台灣的司法改革也太容易了,全由自己主觀想像、愈改愈倒退就好了。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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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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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下次被日本人毆打的就是你家人。
2012/02/26 21:56

如果被日本人打成重傷的臺灣人是你爸爸,你會這樣說?你真的是黑心人 壞了良心,小心下次被日本人毆打的就是你家人。

小心下次被日本人毆打的就是你家人。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27 10:55 回覆:

所以你是在恐嚇我要小心家人嗎?

在這個UDN上面,每個人都看得到你到處留言在誹謗我、侮辱我,現在公然到我的部落格來恐嚇我了?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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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西佛爾-筱蒨 ,你沒有一般臺灣人的良心就算了 你還顛倒是非。
2012/02/26 21:32
 

露西佛爾-筱蒨 説,司機的一切行徑顯示這種人毫無「溫和、老實、善良、寬容」的胸懷,光從makiyo出手阻擋之後的發展,非常清楚司機的脾氣暴躁,動手推人後,車門被makiyo用平底鞋踹一腳就立刻下車理論,甚至要打電話報警,到現在還仗著ma幫打他40秒,躲在醫院,又拒絕探病、又要對方不帶律師去醫院給他們錄音錄影,還拒絕花籃,連社會上一堆愛心捐款都沒讓司機這邊軟化願意原諒,好像有多深仇大恨不容輕易諒解,仗著數十萬人民粹同情心及媒體名嘴撐腰,用整個社會力量去折磨這些打他40秒的ma幫們。


露西佛爾-筱蒨 ,你沒有一般臺灣人的良心就算了 你還顛倒是非。

希望你爸爸不但收不到車資,還要被makiyo誣賴成襲胸,非常清楚你爸爸是脾氣暴躁,動手襲胸之後,車門被makiyo用平底鞋踹一腳就立刻下車理論,甚至要打電話報警,到現在還仗著ma幫打你爸爸40秒,躲在醫院,裝死裝活 又拒絕探病、又要對方不帶律師去醫院給你爸爸錄音錄影,還拒絕花籃,連社會上一堆愛心捐款都沒讓你爸爸軟化願意原諒,好像有多深仇大恨不容輕易諒解,仗著數十萬人民粹同情心及媒體名嘴撐腰,用整個社會力量去折磨這些打你爸爸40秒的ma幫們。

露西佛爾-筱蒨你爸爸的頭是皮球? 應該被日本男女打?你爸爸的頭被脚踢才40秒啦,是這樣嘛?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27 10:53 回覆:

如果告訴你基本知識、常識,你還連點判斷能力都沒有,多說話都沒意思。我們就直接到地檢署見面,讓你親自體會法律的作用在哪吧,除非你不住在台灣,才敢用些下流語詞在那到處散播誹謗別人名譽。

台灣不是只有重傷害罪跟殺人罪,還有公然侮辱、誹謗跟許多的輕罪,別以為自己伸張正義就可以不尊重其他人。


木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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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
2012/02/26 20:32

我認為縱然林姓司機先動手

但是和ma一行人的錯是無法相提並論的

不過林姓司機的太太說她先生被友寄過肩摔

當時我就認為這不大可能

她也應該沒有當場看到(當時新聞消息說司機仍然昏迷)

還有說牙齒被打落,後來好像也不是真的

這一點我覺得林姓家屬有渲染真相的嫌疑

.

宅神花了二萬元去不斷高調消費林姓司機和ma一行人

這是我比較認為是可議的地方

他似乎深怕全台灣都不知道他捐款給林姓司機

我以前對他並無喜惡

經過這一次風波,我對他產生了厭惡感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27 12:11 回覆:
補充解釋:司機沒有「昏迷」,是指就算曾意識昏迷,到醫院時已經清醒。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27 10:48 回覆:

我從來沒說過ma幫無罪,但是小偷就不能用強盜來論定、傷害就不能用殺人來判刑,這是司法所該給予每個人公平合理的審判權利,不管是好人或壞人,司法要公正就不該讓天秤歪斜變成為特定人服務的武器,如果司法人員濫用權力將法條隨意依各人喜好來胡亂使用,對平民百姓並不是好處,因為你永遠不知道自己是被法官同情或惡整的對象。所以我所要的是,不看身分階級,只看「造成事故」的原因跟傷勢,給予每個人應得的懲罰,「沒事主動去打人」跟「被挑釁到情緒爆發打人」原因不同,當然就構成衡量罪刑輕重的參考。

還有您們都被騙了,司機沒有「昏迷」,醫生記者會上面已經很清楚說明,司機到醫院已經可以很清楚描述自己的身體狀況,我寫的那些醫學常識也說了,最輕微的腦震盪六小時內就恢復意識,有人幾分鐘就恢復了,蜘蛛膜下腔出血的症狀是疼痛和嘔吐。友寄毆打司機的畫面大家都有看到,屏除那些自認為殘忍噁心的感覺,當拳擊比賽來看,40秒時間友寄攻擊身體的時間更多,都沒打到肋骨斷裂,又如何會造成腦部重傷昏迷多天?醫生報告也顯示,沒有腦動脈大出血的情形,而是腦膜下腔出血(只連接靜脈微血管),一週內都已溶解、消散,清醒、穩定,送到普通病房。

司機這邊說的謊比ma幫更多,還故意操弄誘導民粹,除了司機說的「故事」外,ma幫說的其他原因都是說謊卸責。那個朱學恆的智慧實在不予置評,跟媒體名嘴的小雞型正義一樣,除了消費名人來捧高自己「輿論地位」外,我看不到一個人要伸張正義應有的探究事實真相的分析能力,沒有知識、常識還「亂識」,正義真這麼好判斷的話,大家又如何會罵司法人員是恐龍法官,這些司法人員可都是頭腦聰明才能考上資格的。


mku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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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才大用
2012/02/26 16:40

小日本人誰暗算

才高幾段摔過肩

大黃鞭錯馬先醉

用火風林買路錢

ㄏㄏ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27 10:18 回覆:

這些輿論太會掰故事了,把makiyo跟友寄都描寫成武功高強、殘暴兇狠的武林大惡人。一下又說makiyo喝醉酒發酒瘋在那盧善良、溫和的司機開快車,還發神經半途不坐車下車不給錢還踹車門,又沒事叫友寄打司機練拳頭,又說makiyo沒醉,不可能連踹一腳都不知道。

友寄拳頭比棍棒刀械還有殺傷力,40秒攻擊可以打到肋骨斷裂還腦部變成重傷要命危,這每一拳、每一踢都極為致命,比佛山無影腳還厲害,看電影連黃飛鴻都得打上好幾分鐘才能讓人倒下去。makiyo走過去踹那一腳都可以造成器官重傷失能,要用重傷害罪來起訴,現在才知道日本人都暗藏極深的武功內力,還能隔空開車門讓司機「飛」出車外來受打,但是酒量太差了,四個人喝三小瓶清酒就發起酒瘋,司機「乖乖」開車makiyo竟然還要求中途下車還說「幹嘛要給錢」。

所有的事情都是司機說了算,再怎樣匪夷所思、不合人性都沒關係,但是ma幫每一句話都在說謊,就算合理也不接受,這就是朱學恆們的邏輯。


人生啟示錄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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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才小用
2012/02/26 08:44

曉蒨妳好認真喔
比當事人律師都認真
沒知識也要有常識
沒常識也要看電視__妳說看了電視更亂視(類似意思如此吧)  電視名嘴靠嘴吃飯 那比妳拿出證據說話?

妳是很擇善固執的女強人 花那麼多青春在扁案 施明德坐牢20多年又如何?閒人管閒事 妳這牛刀殺雞 大才小用啊 老大哥逆耳之言 妳知道意思吧?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26 09:55 回覆:

老大哥,施明德坐牢26年的痛苦,哪是我們比得上的,台灣走向民主,他的犧牲貢獻最大,雖然民進黨惡搞到看不出民主有啥好處,貪污者更加氾濫肆無忌憚,但陳水扁貪污他願意出來譴責對抗,這種勇氣也值得讚揚,民進黨哪個人有膽量站出來控訴貪污不對的,我們社會虧欠施先生很多。

我本來也對這種雞毛蒜皮的事不想多說,但是整個社會集數十萬人和所有媒體搞獵巫運動,還搞到司法天秤歪到變成民粹霸凌的工具,整個社會陷入盲從瘋狂的精神獵殺行為,順我者昌逆我者全民討伐,髒話蠢話謊話滿天,卻要別人不准說真話否則就是偽證、教唆偽證。如果懂的人都不吭聲,任由這些沒知識常識的言論橫行,台灣的是非價值、司法公義全都被這些自以為「伸張正義」的人給扭曲了,不順從他們就是「恐龍法官」,順從的話台灣司法將變成更加愚蠢的民粹審判。

眼前能有機會扭正不說話,將來台灣司法變成討好民意的武器,誰還敢寄望得到真正的公義?我們花了這麼多年期待司法有獨立、公正審判的威信,也快被這些民粹愚民給扭曲扼殺掉了,不出來講話,失之毫釐差之千里,將來更難收拾。


六條御息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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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
2012/02/26 03:32
和解了,就斷了別人表示善意的機會嚕,

所以可能打算多挺個幾天吧。

彼岸花,開一千年,落一千年,花葉永不相見。情不為因果,緣注定生死。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26 09:30 回覆:

從ma案發生後,每天都可以看到比這種打架更嚴重的傷害,隨便去一家大型醫院急診室,都可以遇到被棍棒刀械打殺成骨頭斷裂、內臟破裂、人昏迷的,有的都還只能待在急診室慢慢等病房,看到司機這種可以說是小題大作、高規格待遇,真拿司機傷勢去健保局申請這段期間的健保給付,沒被打槍退回我不相信。如果每個人傷勢都像司機一樣可以住那麼久,健保局不慘賠才怪。

司機的一切行徑顯示這種人毫無「溫和、老實、善良、寬容」的胸懷,光從makiyo出手阻擋之後的發展,非常清楚司機的脾氣暴躁,動手推人後,車門被makiyo用平底鞋踹一腳就立刻下車理論,甚至要打電話報警,到現在還仗著ma幫打他40秒,躲在醫院,又拒絕探病、又要對方不帶律師去醫院給他們錄音錄影,還拒絕花籃,連社會上一堆愛心捐款都沒讓司機這邊軟化願意原諒,好像有多深仇大恨不容輕易諒解,仗著數十萬人民粹同情心及媒體名嘴撐腰,用整個社會力量去折磨這些打他40秒的ma幫們。

本來讓人覺得同情的司機,現在查愈多愈覺得一點都不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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