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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ma案學常識
2012/02/25 23:58:13瀏覽5663|回應86|推薦60

2月24日原本高院有陳水扁的教唆偽證罪開庭,因為1月11日扁迷很不認真,連我跟許大姐,總共才去了17人,所以早上就不急著去排隊,沒想到在捷運站內,許大姐就打電話過來,說扁迷知道我們又去旁聽,這次找了20人來占滿位置,既然如此,那就甭再過去了。許大姐中午到台大女生宿舍餐廳吃自助餐,竟然看到扁迷在那,因為大家已經見面三年多,如果一兩人在其他場合看到,其實私底下都還蠻隨和可以聊天,不會像在法院外一樣深仇大恨對待我們。原來陳水扁又搞「秘密外交」那套說詞,把這些辛苦排隊等兩個多小時的扁迷,坐沒一小時全都趕到法庭外,公開庭變秘密庭審理。 還搞身體不適那一套,還沒中午前就早早結束庭訊,幸好沒有提早去排隊,差點浪費時間白跑一趟。許大姐離開時,那位扁迷也跟其他人一樣,要許大姐在法院時別跟她打招呼聊天。

沒有扁案可談,週六晚上新聞又看到報導友寄毆打司機案,討論是否改用普通傷害罪或殺人罪審理,還計算友寄在日本的財產,看了真的是三條線,一個徒手毆打40秒鐘叫殺人,刑法的其他罪刑都可以刪除掉了,忍不住要來談談司機的傷勢,是不是媒體報導的重傷害有傷殘之虞。

很多格友都知道我倒扁之前,曾從事保險業務員快10年,保險業範圍很廣,因為有保險給付免稅,所以我們要了解遺產贈與稅,因為有團險,所以我們要了解雇主責任、勞基法、勞健保相關法律,因為有醫療險,所以我們要了解傷病理賠的申請跟客戶權益,殘廢程度、傷病嚴重狀況都得有基本了解,後來還因為有投資型保險,連投資理財、信託、理財規畫都得去考專業證照。總之,比那些在媒體上耍嘴皮的名嘴,得多學很多專業知識才行,所以看到ma案司機的傷勢,被名嘴渲染成重大命危,真的是沒有知識還兼沒常識。以前說沒知識沒常識也要看電視,在台灣,沒知識沒常識千萬別看電視,否則搞成中古時代沒受教育的愚夫愚婦被人耍都不知道。

為了讓其他人可以知道司機身體受傷的相關醫學常識,我特地去圖書館查更清楚的資料,順便將幾家大報紙對司機傷勢,以及台北醫學院記者會及檢察官起訴的內容全都蒐集交叉比對,做一完整的整理跟歸納,還原當天狀況。

先來說醫院公布的情形,以台灣時報較清楚:2日深夜119送到急診室,病人主訴(意思就是自己描述)被毆打,且頭部劇烈疼痛,痛的部位集中在前額、耳後、二耳附近、臉部及左側胸還有瘀傷,經檢傷為二級重症。檢傷分五級,二級屬潛在性危及生命、肢體及器官功能狀況。電腦斷層檢查、胸腔X光檢查及血液生化檢查發現,病人顱內出血、左側肋骨骨折及肺部挫傷。轉入外科加護病房給予藥物治療及持續觀察病情變化。頭外傷常見狀況是噁心、嘔吐、劇烈頭痛、暈眩,還有短期記憶力喪失。9日電腦斷層掃描,完全清醒,生命跡象穩定,腦部血塊有溶解、消散現象轉普通病房。

「肋骨骨折」部份其他家報紙為:中國時報「左側兩根肋骨骨折」、聯合報「左胸腔部骨膜斷裂」、自由時報「左側肋骨骨折」、蘋果日報「左側肋骨斷裂」,而台灣時報寫檢方起訴書的新聞稿是寫「左胸腔部骨膜斷裂」。至於顱內出血,檢方的起訴書寫「蜘蛛網膜下腔出血、硬腦膜下腔出血與腦震盪」。

我們先從頭到胸部來了解人體構造。

人的腦是極為柔軟的組織,被頭蓋骨硬骨頭保護,接著是三層的「腦膜」包覆,跟頭蓋骨連接的是硬腦膜、內側蜘蛛膜,最裡面跟腦直接接觸的是滲入腦皮質溝中的軟膜。蜘蛛膜跟軟膜之間有蜘蛛膜下腔的洞孔,填滿120170ml腦脊髓液的特殊液體,因此腦受到衝擊時,有如軟墊有緩衝的功能。硬腦膜又分為兩層:骨膜層及腦膜層,通常是融合覆蓋大部份的腦,但某區域是分開圍繞硬腦膜竇(如圖硬腦膜靜脈洞,亦為起訴書所稱之硬腦膜下腔),硬腦膜竇靜脈微血管收集靜脈血,回流到頸部的頸內靜脈。腦脊髓液最終於顱頂穿過靜脈微血管的蛛網膜絨毛管壁,流入靜脈系統血流。

腦出血可能導致腦水腫:細胞內或周圍囤積比正常還多的水份,以及血腫:出血導致組織內形成血液滯留的狀態。因劇烈衝擊使腦部嚴重晃動,導致腦和硬腦膜間的靜脈斷裂造成蜘蛛膜下腔出血。症狀會出現劇烈的疼痛和嘔吐。

頭部外傷分為「開放性損傷」:頭皮或頭蓋骨受傷,及「封閉性損傷」:因受重大衝擊使頭蓋骨內的腦受到激烈震盪。最輕微的腦震盪,是指即使有意識障礙或運動、感覺障礙出現,也會在六個小時(很多人在幾分鐘內)恢復意識的情形。

司機在到院時已經清醒可以明白描述身體受傷部位,而腦部受傷是屬於「避震器」的腦膜部位,因靜脈微血管破裂導致靜脈血由硬腦膜流入蜘蛛膜下腔,造成兩腦膜的出血,也已溶解、消散,沒傷及真正腦部區。(3/1法院開庭,說明司機到院時昏迷指數為14,只比正常人的15,少了1而已,重度昏迷命危的昏迷指數最低為3。)

接下來談肋骨。

肋骨共12對,前7對藉由個別的肋軟骨固著於胸骨上,稱為真肋,其餘5對稱為假肋,最後2對假肋沒有連接在胸骨上,稱為浮肋,肋骨骨折相當常見,大部分發生在第3到第8對之間。肋骨骨折可能併發肺臟穿孔或骨頭碎片突出穿透皮膚,胸膜可能被刺破造成氣胸或血胸

再來說肋骨骨折。

從起訴書知道骨折部位是骨頭的「骨膜(periosteum又稱骨外膜)」,就是骨頭的表層部份,厚度就好比一面厚牆表面貼上的「壁紙」,而那面牆就是「緻密骨」跟「骨髓腔」及「骨髓」。

最常見的骨頭損傷為骨折-即骨頭龜裂及破裂(或稱斷裂)。破裂骨頭治療要動手術將破裂端重新排列,將他們固定不動直到新的骨組織形成,骨折復原為止。

如果司機肋骨真斷裂,第一時間一定進開刀房動手術固定,從骨膜骨折來看,是屬於非常輕微的表層骨頭龜裂,我弟媳婦車禍鎖骨龜裂還得動手術固定,但是這個司機從頭到尾都沒進手術房,其嚴重程度大家應該清楚。至於挫傷意思就是瘀青,擦傷就是表皮也破皮,司機也沒有任何破皮有到需要「手術縫合」的地步。

我家弟媳婦出車禍一週內動了兩次手術,腳掌骨碎裂跟鎖骨龜裂,住院16天就通知出院,這個司機的傷勢,一般人別說加護病房住七天了,連病房都沒有,可能急診室觀察三到七天就叫你回家休息了。能像這位林姓司機躺在醫院20多天,只有數十萬民粹的支持才能辦得到。看來這個司機可不是老實的古意人。

再回頭來看整個事件發生情形。makiyo在記者會上說被揮到時(後來律師新聞稿才寫「胸部」),以右手表演司機動作,之後手的同步動作擺放相對位置不在乳房區,而是胸部上方偏肩部,人體構造是屬「胸部」沒錯。但是卻被司機扭曲成沒有「襲胸」,被網友渲染成「摸奶」,後來改說更精準的「右肩部」,這樣算說謊嗎?

從檢察官的起訴書還原當時:坐在右前座的湘瑩要付車資105元,坐在司機後方的makiyo當時跟湘瑩說「妳幹嘛付錢」,並以手阻止湘瑩付錢,司機誤認makiyo要動手打人,乃揮手阻擋,不慎觸及makiyo右肩部makiyo下車後怒踹車子,林姓司機下車阻止並打電話友寄先看到makiyo被碰觸,又見司機打電話心生不滿,即上前揪住司機衣物用柔道「大外割」手法將司機扳倒,加以毆打,之後makiyo要踢司機被友寄阻擋,後來繞過去在司機左腹部用平底鞋踹了一腳。(從行車紀錄器明顯看到,makiyo繞到另一邊時,在旁看著司機被毆,最後向前踹一腳後兩人就往前走去搭車。)

但是林姓司機委託律師10日的說法:一行人準備下車,坐在右前座的湘瑩要付車資時,坐在駕駛座後方的makiyo突然大動作地趨前揮手阻擋,他被makiyo的動作嚇了一跳,本能地伸手防衛,可能有「因此不小心碰到」makiyo,但絕對沒有「襲胸」,才造成他的誤會。此時友寄隆輝跟丫子已經下車,沒有看到事情經過,makiyo下車後先踹車門,他準備打手機報警時,makiyo與友寄隆輝交談,之後友寄隆輝就突然抓狂,將他拖下車痛毆猛踹。在他倒地昏迷前,有一女子也補上一腳,但他無法辨識是誰踢的。

整件事來看,司機被徒手打40秒鐘很可憐,但是司機先動手攻擊makiyo是事實,前幾篇已經說了,在車內光揮開makiyo的手是打不到右肩部的,而從makiyo踹車門司機就立刻下車理論,現在看整個司機的傷勢,沒有開刀手術,可以躲在醫院裝死20多天,就算這些加害者被數十萬人精神霸凌、所有媒體用聳動的不實描述「有傷殘之虞」、「一度發出病危通知」(中國時報)、「頭部重傷、胸骨膜斷裂,送醫昏迷多日」(自由時報)、「肋骨斷裂、牙齒斷裂」(蘋果日報),ma幫三度道歉,還去醫院探病、送花都被拒絕,一堆不相關人共捧著270多萬慰問,司機這方還不斷放話對方不探視沒誠意,所以不原諒、不和解,這司機還真是「古意的老實人」。

司機說被友寄拉下車、家屬說牙齒被打斷、沒有給錢、故意把「先攻擊事實」說是可能不小心碰到並沒有「襲胸」、到現在還在裝嚴重住院(26日辦出院),到底是makiyo說的謊大?還是司機說的謊大?

如果一個女人被人先動手推開,氣到踹車門一下、朋友抱不平動手打人40秒算你教唆殺人,武功高強踹人一腳導致重傷害,起訴四年刑期,將來每個女人就等著被人欺負都別反抗別吭聲,以免以後被集體精神凌虐,司法重重懲罰,這些集體霸凌、司法重罰才是「伸張公義」。

看個幾張報紙、一堆新聞胡亂栽贓扭曲、以偏概全,就認為自己可以明辨黑白、伸張公義,那台灣的司法改革也太容易了,全由自己主觀想像、愈改愈倒退就好了。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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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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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不是說不和解堅持告到底的嗎?千萬不要收喔,否則就對不起廣大支持你的網友們...
2012/03/02 12:57

就是就是!

當初朱學恆們之所以發起捐款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讓司機能夠無後顧之憂好好打官司,讓友寄等人接受法律制裁。

如果最後的結局是司機將大額捐款放進自己的口袋裡,再和友寄MAKIYO和解,拿至少300萬的賠償金,那豈不是等於把聲援、捐款給他們的朱學恆們都「豬頭」?!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3-02 13:28 回覆:

當豬頭的不是那些出張嘴巴高喊「伸張公義」打打殺殺罵髒話的人,是那132+26個拿錢出來的人,這些把辛苦錢拿出來幫助一個做假趁機敲竹槓,想海撈一筆賠償費的司機,才真的是大豬頭,出錢還被其他人笑,起碼就有三個人鼎鼎有名:白狼、嚴凱泰、費玉清

不過最大豬頭應該是朱學恆,搞死全台灣社會,浪費社會資源,把「正義」這個名詞徹底摧毀,如果司法改革要學他們那種一知半解就自己胡亂指控判刑,連去了解真相都不做,光從表面就自以為發揮正義感,可以栽贓抹黑謾罵別人,剝奪別人為自己辯駁的權利,甚至連工作權都已經被惡整失去、司法權也被扭曲傾斜無法公平受審,這就是「伸張公義」,那「正義」也太簡單了,還會有人罵司法不公嗎?

朱學恆成就自己的名聲外,社會跟司法卻付出更大代價,台灣正義更加退化。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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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車行
2012/03/02 12:44

http://www.999506.com.tw/com.aspx

實在很難相信一個如此有制度、規模的信義交通事業公司,其旗下數百部計程車,竟然沒有安裝行車紀錄器。

我還是希望友寄makiyo的律師,能夠要求法院傳喚信義交通事業董事長李浩銅先生出庭說明,為何林姓司機那部計程車上沒有安裝行車記錄器,以釐清案情。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3-02 13:10 回覆:

他們還說:全方位的信義是最專業的團隊。 我們有制度化的人員教育訓練,嚴格的服務品質控管,紀律嚴明的管理制度,全力打造優良交通團隊從買賣、修護到載客,每一個環節無不細心用心經營,強調服務品質,帶給顧客最好的服務

既然當時計程車司機還說要抵制載客到makiyo開的店去,那我們是不是也該避免搭乘信義車行的計程車,以免萬一該公司司機的服務品質不佳,主動出手推乘客時,萬一乘客受到挑釁,控制不住脾氣打回去,司機還會裝死要求高額賠償,車內更沒裝行車紀錄器可錄音存證,對搭乘者非常沒有保障,還是避免搭乘為宜,不是每個人都有200萬元可以踹一腳的。

而且看起來司法還會幫司機討債,施壓乘客,司機先出手叫「不慎」,推人沒有關係,是乘客不該被推就挑起情緒,該重重懲罰。更有數十萬超有「正義感」的朱學恆們會站出來「伸張公義」,剝奪工作權跟司法權,嚇跑律師。

如果林姓司機的行為就是他們的「服務品質」案例,坐信義車行的計程車真是太恐怖了。


Ch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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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和周武榮的立場果然跟著鈔票走...
2012/03/02 12:34
剛剛看到網路的新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2/today-show4.htm

Makiyo友寄承認傷害罪 捧300萬求和解

記者侯柏青、張文川/台北報導

藝人Makiyo及日籍友人友寄隆輝,昨天為醉毆運將案到台北地院出庭,2人承認犯下傷害罪,否認犯重傷害罪,還捧上300萬元和解金表示誠意。運將律師周武榮怒斥若有誠意,捐款帳戶裡就會有兩人,對造以不知帳號駁斥。周武榮還爆友寄是殺人武器。檢方見場面失控出面勸和,法院決定移送調解。

Makiyo由媽媽陪同出庭,和友寄不約而同穿著黑色系上衣。友寄昨透過翻譯說,不想重傷害林余駿,「這一個月是我人生中最愧疚孤獨的時候,…,我把自己交給台灣司法,若公平審判後須入監,我會去服刑。」Makiyo則說,對不起林余駿,但她當天喝茫沒印象,看到影像才知道有踹人。

對於和解金的部分, Makiyo開口就是200萬元,友寄則提100萬元。Makiyo委任律師徐鈴茱解釋,以最大值估算,醫療費、營養補給品、看護費及工作損失共117萬5千元。Makiyo為表示誠意,挪用罹癌的Ma媽媽赴中國治療的費用,湊出200萬元。

友寄委任律師魏憶龍表示友寄願賠一台新的Toyota轎車、所有醫藥費及工作損失,約100萬元。周武榮強調,要等最終診斷報告出爐才能談和解,但他說,若對方能提合理條件,當事人同意,他也沒意見。

法院已裁定本月15日開庭勘驗3份案發過程光碟,並下令繼續限制友寄和Makiyo出境。

=========================
所以司機和律師的立場果然是跟著鈔票走,翻臉比翻書還快耶...之前不是說不和解堅持告到底的嗎?千萬不要收喔,否則就對不起廣大支持你的網友們...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3-02 12:51 回覆:

我現在也希望社會氛圍別轉太快,司機千萬不要和解,堅持主張友寄殺人未遂,讓15日的審理可以繼續,我很想看更清晰版的光碟內容,友寄到底多殺人武器,可以花很多時間打胸部,肋骨沒斷,另一司機證詞說踹頭三下、壓頭三下,就造成腦部重傷,住院住到被趕出來。按理腦部骨頭比肋骨還硬,還有蜘蛛膜下腔的腦脊髓液當緩衝,肋骨沒斷、內臟沒破、不到10分鐘清醒的輕微腦震盪,「後勁」有那麼強?

ma幫們就表達深切悔意,錢就別再加了,兩人合計200萬元就好,別各出各的,司機若不接受就和解失敗,讓法院去判,當作將來司法審判的依據,台灣司法是靠「民粹」決定「正義」,還是有一套公平審理的機制,所有傷害案件一視平等的審理。一個小傷害案浪費整個社會資源小題大作,該給個明確的交代,不容許這種司法幫人敲詐金錢就叫「伸張正義」的行為。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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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別嚇死司機了,那這一個月來的「表演」不是全沒「表演費」可以領了嗎?
2012/03/02 11:43

那我稍微修正一下好了:大笑

若司機真的不在乎錢,只要求合理的賠償金與公道那他們應該公開向社會大眾宣布:

一、訴訟到底,友寄與makiyo應該受到什麼法律制裁,就交由法院來裁決。至於賠償金部分也一樣交由法院依照一般賠償金的SOP來計算之。

二、司機他們只先暫時挪用部分金額,以支付醫療費用與生活費,其餘的捐款,不分大額小額,全轉捐給弱勢團體。

三、待拿到MAKIYO與友寄的賠償金後,會將暫先挪用的捐款金額再轉捐給弱勢團體。


司機若做不到以上幾點,就表示司機自始至終根本不是為了要公道,而是要MONEY。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3-02 12:34 回覆:

人家都說的很清楚了,只把132人共捐的42萬元太小額捐出去給慈善團體,另外費玉清等濫情26人捐的較大筆款子共293萬元,收起來自己用,反正有拿點錢出來作秀營造「善良有愛心」的包裝就夠了。

真不在乎錢,何必還要用「殺人未遂」更進一步去恐嚇被告,何必要開帳戶收社會捐款,何必不接受被告及第三人的道歉,何必繼續在醫院附近裝死不回家,真有那麼嚴重,醫院哪敢放人出院,還有一群智障名嘴跟數十萬朱學恆們在司機背後撐腰,不罵死也說死醫院漠視人命。如果沒有這些「伸張正義」的人張牙舞爪罵警方不做為,醫院早就在一星期就把司機踢出院了,還能住到政府規定的一個月才怪,每家大醫院急診室有多少人在等病房的,我家弟媳婦當時被撞開刀,連要住頭等病房好好療傷都等不到。

我也認為官司別和解繼續打下去,都已經浪費這麼多社會資源跟司法資源,總要把真相追出來。15日要放三份光碟(兩行車紀錄器跟服飾店監視器),法官已經預告比電視上還要長、高畫質清晰版,檢察官也說要放才知道被告當時的態度、速度跟角度,還有聲音。從ma幫下車開始拍。另一位司機一路跟到艾美酒店,每一片頂多四、五分鐘而已,三片才十幾分鐘。昨天談到向警方函詢林姓司機報案的紀錄還沒送到,所以報案時間也要確認。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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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應該把makiyo跟友寄的理賠分開計算
2012/03/02 11:16

當然不應該分開計算,但所謂人心不足蛇吞象,司機方面可不這麼想。

若司機真的不在乎錢,只要求合理的賠償金與事實真相,那他們應該公開向社會大眾宣布:

一、他們只希望友寄與MAKIYO共同賠償比一般普通傷害高些的賠償金。

二、他們只先暫時挪用部分金額,以支付醫療費用與生活費,其餘的捐款,不分大額小額,全轉捐給弱勢團體。

三、待拿到MAKIYO與友寄的賠償金後,會將目前挪用的捐款金額再轉捐給弱勢團體。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3-02 11:38 回覆:

您別嚇死司機了,那這一個月來的「表演」不是全沒「表演費」可以領了嗎?

人家還特別開「帳戶」去接受社會捐款,還自掏腰包20多萬搞住院一個月要被政府踢出去才出院,這麼花費心機的種種舉動,難道真只想要ma幫一句誠意的道歉而已?

2月10日友寄都當全國面前用日本最誠意的道歉姿勢跪地磕頭了,丟臉丟到全台灣,還沒誠意?真要切腹自殺才算誠意?ma幫三個女人公開道歉三次,連湘瑩、丫子沒動手也沒罵人,都得被全國「伸張正義」的人拿出來成立粉絲團公審、罵髒話侮辱、剝奪工作權,還得隨時去探視被拒絕,再罵沒有誠意道歉,這對夫妻要用整個社會民粹逼死這四人,才算他們有誠意道歉嗎?

擺明一切就只是要趁機敲詐更大一筆的賠償費用而已,講那麼冠冕堂皇的話,當全老百姓都像名嘴跟朱學恆們一樣理盲濫情嗎?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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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戲拖棚 同業:看不下去
2012/03/02 10:58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2030200004.html

    友寄隆輝、Makiyo毆打運將案已一個月,友寄數度道歉,被害的計程車司機林余駿也曾表示願意選擇原諒,但雙方卻遲遲未能達成和解,讓原本聲援林余駿的運將同行看不下去,大嘆真的是歹戲拖棚,建議林家適可而止、「剛好就好」,否則恐招致反效果。

     林余駿出院後沒有返回七堵住處,有消息指他在北醫附近租了一間套房靜養,但也有人說他根本還在醫院內,對外都由他的律師出面發表意見。

     據事發之初曾協助林家處理糾紛的人士透露,林余駿當初的確想與對方和解,認為若是身體健康無大礙,對方有誠意的話,賠多少都好談;但隨著介入的人越來越多,律師提供意見後,讓整起事件變得更加複雜,林的家人後來甚至不接其他人電話,讓商量、決策的圈子侷限在少數幾個人中。

     據了解,林余駿加入汐止的信義車行十幾年,因車行李姓業者是全民計程車行會員,讓外界以為林也是全民的運將。全民計程車司機聯誼會總會長朱進新表示,事件發生後同行都十分憤慨,聯誼會也義不容辭出面挺林,但友寄釋出願意道歉、賠償,昨天Makiyo金額還提高到至少兩百萬元,各界又捐了不少款給林家,他的律師卻一直認為無法感受到對方的誠意,讓一些運將們都看不下去,認為是「歹戲拖棚」,對社會沒有任何正面效應。

     也有民眾認為一般傷害案件,法庭大不了判賠幾十萬元,Ma案紛擾一個月,付出了一定的社會成本,各界也紛紛捐款給林家應急,被害人應理性接受和解,不要再浪費社會、司法資源;並建議雙方和解後,林家不妨將捐款再捐給弱勢團體,給其他需要幫助的人,不要讓人誤會只是汲汲營營於天價的賠償金,讓同情轉變成反感。

     被毆傷的計程車司機林余駿委任律師周武榮說,截止目前為止,林余駿家屬總計收到捐款共二百卅五萬多元,其中一百卅二位民眾小額捐款,合計四十二萬多元,將全部捐給伊甸基金會。另嚴凱泰、費玉清和張安樂等廿六人的捐款,合計超過二百九十三萬元,而林目前支出醫藥費約廿多萬元。


PS:林姓司機原來是信義車行,不是全民計程車行。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3-02 11:26 回覆:

看來媒體完全沒有「呈現真實」的能力,連司機的所屬車行都查不清楚。

看到林姓司機支出醫藥費約20多萬元,就很清楚,完全不能以「勞保」去申請才要自己負擔這麼高額的費用,如果以開車時受傷,算勞保職災,健保的「住院部分負擔」全都不用支付,而且真有這麼「嚴重傷害」,住院費用勞保可以支付,病房費只要付差額,9~26日的管制病房費差額也不用這麼多,哪花得到一天一萬元的開銷。

顯見司機的傷勢完全無法申請政府保險給付,得自己花錢作秀欺騙社會大眾的同情。我看ma幫要求調閱司機病歷,一定要比照健保給付標準,依據真正受傷程度應有的住院費用補償,那種超過傷病自己住院詐騙的醫療費用,就不用出錢讓對方來惡整自己了。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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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癡都看得出來司機耍心機,難道ma幫就不能陳述任何話乖乖被宰嗎?
2012/03/02 10:44

一堆爛名嘴異口同聲說MA律師說這段話是畫蛇添足不必要的,我倒認為這段話不只不是畫蛇添足,而且是非常必要的。

因為自案發至今,不只司機方面把友寄、MAKIYO當肥羊看,連一般大眾也都認定友寄、MAKIYO是兩隻多金的大肥羊。

MAKIYO與友寄願意付出比一般「普通傷害」多出好幾倍的賠償金,已充分表達其善意,但也不希望司機方面獅子大開口,要求她們付出超出自己經濟能力範圍的大額賠償金,這有什麼不對?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3-02 11:12 回覆:

我知道很多藝人表面光鮮,但是根本沒賺到錢,除了那些大牌主持人外,通告藝人能賺到多少錢?一開始媒體就營造錯誤的訊息,幫makiyo算有多少收入,誰看到makiyo有拍廣告的?有拍偶像劇嗎?(這我就不知道,但是沒當過主角)?有出唱片嗎?有主持節目嗎?都沒有。一堆藝人開的餐廳有賺錢嗎?倒的比賺錢的還多,胡亂造謠把makiyo講成財產用「億」來計算,變成可以隨意宰殺的肥羊,所以司機才不知道要宰多少錢,乾脆讓對方先出價好來討價還價。

如果makiyo這邊不准說任何話,只管把200萬拿出來,再說萬一情況惡化不夠會再給,搞不好還會被批評「財大氣粗,用錢來壓人,以為自己有錢就了不起唷,非得狠狠再敲一筆才行」,這不就是人性最惡劣常有的思維嗎?這些名嘴笨還沒常識,竟然可以坐在攝影棚內胡亂評論,讓更笨的人去聽信。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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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都有錯的普通傷害可以拿近600萬,實在太好賺了
2012/03/02 10:15

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1/6934918.shtml
周武榮證實,林余駿在案發後收到各界熱心捐助,包括嚴凱泰、費玉清等捐款約二百九十二萬元;另有小額捐款四十二萬元,小額部分將捐給伊甸基金會。


意思就是說林姓司機會不客氣的將250萬放進自己口袋囉?
再加上MAKIYO至少200萬的賠償金以及友寄的全新計程車,醫療費用及工作損失,也將近600萬。真是太好賺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3-02 11:01 回覆:

我覺得不應該把makiyo跟友寄的理賠分開計算,如果要分開計算,makiyo只踹了一腳,不可能造成任何傷害,別說她是內力深厚、武功蓋世,畫面很清楚,她走過去踹一腳就被拉著去坐車,這邊走邊踹能有多少力道?穿的是平底鞋,不是高跟鞋用鞋跟狠戳,能造成多大傷口?利用民粹惡整藝人,要為這一踹付出200萬元以上代價,這叫做「伸張公義」?還是「趁機敲詐」?

若是因為友寄為了她才打人,所以她幫忙友寄支付傷害賠償,那就該兩人合計,針對司機的傷勢跟精神補償,付出合理的賠償費用,以一般人這種毆打,很多人連5萬元都拿不到,司機故意一直住院搞詐騙手段,就算ma幫因為藝人跟日本人身分,被當凱子宰殺,也不應該付出超過合理價位,更不該整個社會變成討債集團般去精神施壓,幫司機要求巨額賠償。名嘴跟社會輿論再笨下去,台灣司法將變成愚蠢不公正的民粹做惡工具。看公訴檢察官的言行,根本就已經變成司機的討債工具一樣,用公權力施壓被告付出不合常理的高價賠償,最好以後每個人都能比照,有相同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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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機太太:治病兩百萬誰敢拿?
2012/03/02 10:02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6934940.shtml

林太太妳的意思是說,如果那兩百萬不是治病的錢,即使你先生只是普通傷勢,也沒有醫療報告,那妳就敢將200萬放進口袋了喔?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3-02 10:46 回覆:

這對夫妻一開始被營造成老實古意被欺負的形象,所以講甚麼話,名嘴都接受。但是日久見人心,不在乎錢,怎麼會去開專戶接受社會捐款,看看多少更弱勢的百姓,社會要捐款,還婉拒提供帳戶說不用了。

說不在乎錢,只要誠意的道歉,那為何還要裝死在醫院,不接受人家的探視道歉?明明到達急診室就已經恢復知覺,可以清楚描述疼痛部位,昏迷指數只比正常人少個1,也沒骨折開刀、外傷縫合,腦震盪在6小時內恢復意識都是輕微而已,加上行車紀錄器拍得很清楚,不到1分鐘等紅燈的時間毆打,不是全打在頭部,一周後醫院也評估出血的血塊早都溶解,生命徵狀正常,連加護病房都不能待了。所有種種徵狀,只顯示這對夫妻不斷做假裝死在醫院,還不肯提出和解條件,健保規定沒有重大傷病住院不能超過30天,司機才會在26日連假前出院,還騙說是付不起管制病房費,不想讓醫院其他病人被騷擾,那早該入院一周就出院了,怎麼沒骨折開刀都能待一個月,讓媒體在門口妨礙其他病人那麼久。

這不就是利用社會輿論對ma幫施壓,好拿取更高的理賠金嗎?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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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相信makiyo會笨到告訴對方「我怕過去被妳們打」這種蠢話。
2012/03/02 09:48

如果makiyo真有這樣說,那時周武榮對媒體放話時,為何不爆料說出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3-02 10:31 回覆:

當時只爆料說湘瑩還傳簡訊去告知不過去了,但是makiyo方面都沒表示。如今卻又說makiyo告訴周律師因為怕被打,這分明就是司機這邊繼續造謠抹黑ma幫。否則當時第一時間早就說了,何必現在才再罵,當時司機太太不就猛罵害她白跑一趟嗎?湘瑩又沒打人踹人,也主動付車錢,犯了甚麼罪?也得被司機這邊指揮調度,說探視就得去探視,說不見就拒絕人家探視。

顯見司機這邊拿著一堆蠢蛋的同情心繼續操弄是非,反正這些同情者,說甚麼就聽甚麼,然後幫忙去譴責ma幫,像昨天晚上的2100那些蠢評論員,就有人在罵makiyo欺負老實人,講得這對夫妻多古意真誠,司機太太還能第一時間看節目打電話過來說一堆話,誰給ma幫公平陳述的機會?講了全用負面觀感去否決,卻沒有一個人願意花點時間到法庭聽完整的內容,做理性有常識的判斷,司機這種傷勢還在那裝死,誰才是騙整個社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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