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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外:金改洗錢弊案二審宣判陳水扁改有罪
2011/10/13 17:33:32瀏覽1717|回應18|推薦72

雖然沒判到無期徒刑,但是總算改判有罪,罪刑也真的輕了點,但反正陳水扁已經定讞17年6月,在94年前犯罪有期徒刑最高20年,額度快用完了,就算起訴新案件,每人有期徒刑最高也只有30年,只好不多計較,等特偵組再起訴其他陳水扁的貪污案,我不相信94年以後陳水扁都沒犯罪行為。

(註:94年修正,將合併執行刑提高為30年,目前陳水扁犯罪時間,集中在修法之前,合併最重是20年,除非改判無期徒刑。)

下午16:00宣判,15:45法警進來12位,15:55增加到15位,宣判時共19位法警在法庭內,看了就知道一定有罪了,宣判結束,挺扁的大罵,雖然判刑輕了點不太滿意,但是看到挺扁的人鬼吼鬼叫,也滿意了。

判決結果:

陳水扁:國泰併世華判11年、元大併復華判10年、洗錢判2年,合併有期徒刑18年,併科罰金1億8,000萬元,追繳貪污款5億元。

吳淑珍:合併有期徒刑11年,併科罰金1億200萬元

陳致中:有期徒刑1年,併科罰金400萬元。

黃睿靚: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200萬元。

馬永成:有期徒刑8年。

馬維建: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另繳30萬元公益金。

杜麗萍: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另繳20萬元公益金。

吳景茂、陳俊英:免刑。

陳幸妤:無罪。

馬志玲:無罪。

蔡鎮宇:無罪。

李明賢:無罪。

辜仲瑩:無罪。

邱德馨:無罪。

鄭深池:無罪。

吳澧培:無罪。

侯西峰:無罪。

呂泰榮:無罪。

呂和霖:無罪。

高院新聞稿:http://tph.judicial.gov.tw/newsDetail.asp?SEQNO=76114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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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5734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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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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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大概沒啥感覺
2011/10/14 12:53

一審周占春的判法 當人民是腦殘白痴  令人憤恨

陳水扁大概沒啥感覺  他現在正作夢想來碗三審的豬腳麵線吧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10-14 15:22 回覆:
陳水扁一定是會上訴的,大概沒人會認為一次就三審定讞,我倒希望法條若沒引用錯誤,真的是三審直接定讞,最高院法官直接把刑期改到無期徒刑就好了。

HH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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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
2011/10/14 12:47
台灣還是有些法官是有正義感的,只是希望這樣的人越來越多.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10-14 15:26 回覆:

我也是認為還是有法官有正義感,所以我們才會打死不退去旁聽,想要喚醒司法的正義感。如果都是恐龍法官,我們就不會浪費時間去旁聽了,牛牽到北京還是牛。

現在真的是希望一個牽一個,讓司法人員的正義感如蝴蝶效應般激發出來、擴散影響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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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強人意 附加資訊
2011/10/14 11:26

親愛的筱蒨阿姨:
 對不起 這陣子無線網路有問題 而疏於問安

這兩天您又辛苦了 幸好二審結果還差強人意
以下 資料供各位大大參考
1.二次金改案 一、二審判決比較 2011/10/13
[阿姨可以以此表格為基礎 加以補充]

2.政客不知道的司法病灶 (張升星法官)
[小佩以為張法官點出問題之所在 但忽略了司法官及律師養成方面的問題]

3.隱匿金改鉅款 致靚不得緩刑

[算是好消息 但願不要再以照顧 baby 為藉口改判緩刑]


您多保重

小佩娃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10-14 15:37 回覆:

昨天已經把刑期差異表格填充好。之前已經都把舊的先整理出來,只等金改洗錢弊案的二審判決出來補進去就行了。

陳致中已經有案在服刑,判緩刑也沒用,黃睿靚有網開一面,得易科罰金,算是躲掉服刑(連服勞役都免了)。

謝謝小佩娃提供的資訊,張法官說的「正義太少」才是最主要的問題。司法改革絕對不是努力改法條,或是設定一大堆規矩再去限制法官就是司法改革做好,重點在「正義」的判定是否符合「公義」的道德規範。這一塊是無法用法律條文去限制的,這也是「聖經」存在的原因,沒有了「良知、公義、善良」,愈多的法條就會有愈多的文字遊戲可鑽。心存不正,任何法條都能把好的扭曲成壞的,就像最近的蘇農舍一樣。


60年前後,天上人間,中華民國魂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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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之身,笑臉迎人
2011/10/14 09:48
為正直的法官敬一杯!

大同董事長林先生只是起訴尚末任何定罪,都已用手遮臉,

反之"DDT"的白道二号老大則是每次帶服刑之身,笑臉迎人!






I Color 色 計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10-14 15:43 回覆:

白道二號老大是誰?邱義仁?

那些民進黨政客可以睜眼說瞎話,犯罪還理直氣壯說被陷害,這種無恥,也只能怪被支持者寵壞了。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果然不錯。

三位法官:張傳栗、黃斯偉、劉嶽承,其實還是有點放水,但是就當作他們給那些企業老闆一條生路去走吧。我還是有在法庭內喊「辛苦了,謝謝!」只是被挺扁的人聲音蓋掉不少,他們18人的聲音,很難壓過去。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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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景的啦 - 阿扁悲(喜?)歌?
2011/10/14 09:20
http://blog.udn.com/mbr8879576/2376545

http://blog.udn.com/mbr8879576/2135120


懇請不吝賜教?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10-14 15:49 回覆:
大哥,您這都是2008年的文章了,現在一路審判、判刑,怎麼能用「應景」一詞把所有事情「淡化」掉,聽起來「應景」就跟「敷衍」意思相同,但是這三年來,可不是在敷衍百姓,而是司法徹底調整、改變,雖然有恐龍法官還醉生夢死,但總是有在轉變。

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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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2011/10/14 08:21

若能彈劾一審恐龍法匠 就更讚了!



歲月像條悠悠長河 緩緩帶走許多回憶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10-14 08:37 回覆:

以周占春的狀況,我想老天爺遲早會給這些恐龍法官報應的,還有高院的沈宜生合議庭,我不相信這些法官只有單純的政治立場思考而已。

作奸犯科的政客跟法官都已經一個個出包,老天爺的審判一項項在進行,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就像等陳水扁的貪污等了五年,這些恐龍法官,等下去一定看得到老天爺給的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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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Wonderful Gilty! Great news!
2011/10/14 00:06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10-14 08:32 回覆:
所以昨天判刑後,雖然不太滿意不是無期徒刑,但是能判有罪也很高興了。下樓看到媒體記者,還忍不住想笑,判有罪太好啦

年輕的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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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爽了~ 大快人心啊~~~~
2011/10/13 22:10

總算是放下心裡的鬱悶了~ 骯髒的貪污扁自食惡果了~~~ 來去喝酒慶祝去~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10-14 08:20 回覆:

能判有罪,總算再看到司法的一點陽光透進來。但是合議庭認定共貪污5億元(國泰部份只認定3億元,元大部份2億元),刑期18年就真的是太少了,反正判多少都無法再讓陳水扁超過20年徒刑,就直接判最高的20年不是更好。

雖然最好的還是判無期徒刑,不過判了,特偵組再起訴其他案件就沒意義,所以只好先用有期徒刑留點空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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