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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9 23:57:58瀏覽2488|回應8|推薦65 | |
上面的圖表,是依據陳水扁於法庭上的供詞,那些金控財團是捐「政治獻金」,而所有支出都用在選舉之上,以及做機密外交之用,剩餘的選舉結餘款才匯出海外,依其證詞,加上特偵組檢察官調查所得而繪出。 依陳水扁所言,每次選舉,所有民進黨立委及縣市議員都有收到100萬元的現金(2004年立委選舉每人150萬元),而縣市長則是300萬元起跳,重點縣市長還補助500~2500萬元,此外,台聯黨黃主文做證2001年及2004年各收到3000萬元,另外部份無黨籍民代候選人也有補助,無黨籍鄭新助作證有收到。依據中選會查得之候選人人數,計算得到下面的表格,因為有人說沒領,有人說退回,有人說領更多,所以截長補短,縣市長則以300萬元計算。計算所得之金額數字絕對低於陳水扁實際支付之金額,在此跟陳水扁總統閣下說聲抱歉。 而陳水扁在4月28日詰問馬永成時,再次強調,除了對每位候選人的補助外,還有幫助選舉文宣、廣告、媒體播放費用之支付,另外大型選舉造勢場子每場至少要花費超過5000萬元以上(X的,難怪當初紅衫軍活動,綠營故意在那搶場地,害總部不斷拆裝舞台,增加開銷),這部份我也保守用每次選舉,只算北中南各一場大型活動,且以最低5000萬元計算,合計六年選舉,乘以三場,計算約為10億元支出,不足實際金額,在此再跟陳水扁總統閣下道歉。 依據特偵組目前查到的資料,國務費扣掉扁家已經拿去付健保費、空軍一號油費、婚禮開銷、膳材雜支費...等家用支出外,陳水扁總共收到的現金合計數目(因選舉補助款陳水扁說全數拿給民進黨,所以沒有計算在內)。而支出方面皆以陳水扁提出的為主,加上特偵組查到之海外金額,另外六戶豪宅所支付費用為本人預估數、裝潢費、名車、嫖妓、選舉費亦是預估數字,相信都過於保守估算(因為陳水扁說選舉很花錢的),在此三度跟陳水扁總統閣下說聲抱歉。 ps.第一圖表蔡宏圖支付四億,為特偵組認定行賄金額,而2000年總統大選蔡家所付之一億元,則視為政治獻金,故國泰集團合計支付五億元。 依據大水庫理論,支出大於收入,就可免罪,但是如果沒有收入,又如何支付支出?因此若要採用大水庫理論,則扁家的臭水溝,必須依據會計原則-收支平衡來對全體國民交代,依此收支平衡表估算,陳水扁有高達44億5265萬元(保守估計)的差額收入,未清楚交代來源,以其總統八年薪資不到4000萬元,即便加上歷年民代、律師收入,要累積到達此數目亦極為困難,按馬永成在法庭上供述,其經手之財團捐款的選舉資金,就只有國泰蔡家跟辜仲諒兩人,林德訓未經手,陳鎮慧更未被陳水扁指示收錢,吳淑珍說她只管陳水扁選舉的經費,民進黨選舉她不管,陳水扁自己說從不管錢,請問:44億5265萬元,錢,從哪裡來? 沒有收入就沒有大水庫! 註:2002及2005台灣省各縣市議員共586名,是否都有接受陳水扁贊助100萬元未說明清楚,此部分金額5億8600萬元若未贊助,陳水扁的不明原因收入,則降至近40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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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