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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9 23:59:06瀏覽1084|回應4|推薦56 | |
陳水扁的貪污案,龍潭案、南港案、元大案、陳敏薰案都三審定讞有罪,而國務機要費案發回更二審、國泰併世華案及洗錢案發回更一審。 法院打從陳水扁案開始審理,只要有陳水扁出庭的時候,就有一堆扁迷跟隨,所以都要公開通知開庭時間及旁聽排隊換證辦法,因此從法院的官網就知道要開庭了。而其他的被告,則因為乏人問津,從民國98年幾次開庭後就不再通知排隊換證,要聽的人自己知道開庭日期直接前往法庭就行了,包括陳致中及黃睿靚的審理庭都一樣。顯見那些扁迷只針對陳水扁及吳淑珍兩人的庭期才會出席,到後來吳淑珍的庭期也是寥寥無幾,但是陳水扁的開庭,都還是2、30人到法院去幫忙助威精神施壓司法人員。 去年在地方法院開了第一次侵占公文罪的庭期後,陳水扁就裝瘋賣傻送到北榮躲避,原本以為所有案件的審理全都暫停了,後來發現高院通知國務機要費案開庭,才知道原來國務費案並不因為陳水扁發神經病而停止,2月份已經開過一次準備程序庭,3月1日那次庭期我就沒再錯過,也發現扁迷知道陳水扁不會出庭後,沒有一個人到現場,顯見這些人都是動員而來的人,不是自動自發看到法院公告就自行前往。 而金改洗錢弊案從沒在高院的官網通知,所以毫無所悉,如果沒有天意,很難得知開庭。上星期五的巧合,就更讓我覺得天賦重任,非得堅持下去不可,這一路反貪腐到今天,還真是不斷的「巧合」引導我到現在,很多人要我快找工作,我堅持不肯,真的別以為我已經走火入魔,迷信到極點,頭腦不清了。 來說上星期五15日的「巧合」吧。 我跟許鳳珠的誣告官司,一審法官認定警察就算沒聽到我罵許鳳珠「白鬼」,也無法證實我沒有罵,所以判許鳳珠跟葉素月無罪,我當然不服提起上訴,而法院通知我3月15日10:30分開庭,坐捷運走到高院門口大約是10:20分左右,門口恰巧遇到說「現世報來的快」的那對陳致中夫妻倆。跟著他們後面一路上二樓,黃睿靚往女廁走,我也恰巧要過去,所以繼續跟在後面走到法庭另一頭的女廁。沒想到黃睿靚並不上洗手間,只是躲在吹風機後面往外面看,我從廁所出來,看到她的那種躲藏偷瞧的神情,實在啼笑皆非,外面根本沒有記者跟隨,連我都懶得嗆她,洗完手直接走過她身邊到自己的法庭外面等著。 沒多久,陳致中跟黃睿靚由另一頭走過來,在法庭外等候的許鳳珠跟葉素月一看到陳致中夫妻倆就立刻上前打招呼,指著我說一堆,我才懶得理會直接進自己的法庭內準備開庭。沒20分鐘就結束審理及辯論,看來法官也沒啥要問的,我只在最後跟法官強調,我跟許大姐才兩人,不可能主動去嗆聲20幾個扁迷,然後還敢開筆電看電腦,我根本沒有對許鳳珠罵過任何話。 知道陳致中跟黃睿靚來開庭,我也沒心情管自己的庭,在一樓大門進來時有問了記者開甚麼庭?記者回答是二次金改案,所以自己也嚇一跳,竟然這麼巧,如果陳致中他們的庭期9:30分就開始,我一定不會知道,沒想到他們的開庭時間是10:40分,我的庭結束後還能趕過去旁聽,幸好自己的庭很快就結束了,出了門往右轉直接走到最裡面的專用刑一庭旁聽陳致中夫妻倆的準備程序庭,反倒那兩個扁迷竟然直接回家沒過來旁聽,唉,看來是沒錢好賺,連旁聽都不來了。 法官只有受命法官曾德水一人,檢察官來了五位,被告只有陳致中跟黃睿靚,以及律師一名,曾法官正在問陳水扁的身體狀況,能否出庭,法官說在北榮100多天陳水扁就見客300多人次,家屬也見了120多人次,平均一天都有2個人去拜訪,看來陳水扁的身體狀況應該還不錯,不會無法出庭吧?陳致中還是繼續敷衍,說父親狀況不太好,別人是去關心,所以還不適合開庭。 曾法官又問吳淑珍狀況,最近時間有看了哪個醫生,陳致中說沒有,有24小時看護,曾法官話鋒一轉,說吳淑珍除夕夜去北榮看陳水扁8小時一家圍爐,有醫生在旁照顧嗎?陳致中說圍爐是4小時,沒有醫生在旁,但有看護。曾法官又說2月28日吳淑珍又一個人去看陳水扁4小時沒家屬在旁,看完後也沒回南部,自己在台北住一晚,第二天又去醫院陪陳水扁4小時,昨天(14日)又自己去看陳水扁,顯見吳淑珍的身體狀況非常不錯,不需要家屬跟醫生在旁照顧,應該可以開庭了吧?陳致中又說母親身體狀況不好,都有看護在旁邊照顧,不知道能不能開庭,曾法官說都可以一人去探視陳水扁了,怎麼要開庭就不行了?依照吳淑珍的狀況,法庭內也不需要再浪費公帑找醫生跟護士及救護車在法院待命,這樣萬一有人要急診,也不會因為醫生護士救護車在法院而少了救命的機會。萬一吳淑珍身體不適,要送到哪家醫院比較好?陳致中說由法官決定。曾法官就請陳致中告訴吳淑珍,希望之後的開庭可以過來,不要再請假了。 正常準備程序庭,大概只會問一下要求傳喚哪些證人及調閱哪些證據,不過曾法官卻立刻要求進行隔離偵訊,先請黃睿靚離開法庭,關上大門,偵訊陳致中,告一段落後,再傳喚黃睿靚進來問相同的問題,沒想到很簡單的問題,竟然黃睿靚連回答都不敢,還在法庭上急到掉眼淚,看了真的很令人發笑,不是我沒同情心,而是聽了整場,看到黃睿靚的荒腔走板,就覺得這一家人實在是「現世報」,快被自己的謊言嗆到啦。 因為臨時知道開庭,所以沒帶筆記本跟筆過去紀錄,只好拿手機出來寫簡單的memo,幸好法警沒阻止,還讓我坐到第一排,可以清楚聽到偵訊好記住內容。先說曾法官的問題,首先法官就問當初案件爆發時,陳致中找了林志豪、葉大慧兩位律師,林志豪跟陳水扁關係很好,非常熟悉,為何他們會要陳致中夫妻倆「認罪協商」?而現在卻不認罪還用無罪辯護?認罪就代表承認犯罪,若被告無罪,律師怎會這樣建議?而且陳致中還是學法律的,不可能不知道法律,沒罪幹嘛要認罪協商?陳致中吱吱嗚嗚說不清楚,只說當時社會氛圍對他們不利,小孩又小,萬一被關對小孩無法照顧,所以只好用認罪協商,黃睿靚後來則回答她甚麼都不知道,夫家要她做甚麼她就做甚麼。 法官又問:沒有洗錢,為何要設兩個帳號?明明是一個公司,要用暱稱sorbona、sorbona2兩個帳戶掩飾身份,還要彼此轉帳?陳致中說一個是做債券跟基金、一個是定存跟投資,都是理專建議的,所以照著理專去做,黃睿靚則說她都不知道都是夫家在決定,她不好意思多說話。法官問為何有權簽章人是陳致中,不是黃睿靚?為何要開那麼多家公司、帳戶?陳致中都推給理專、母親決定;黃睿靚都推給夫家及婆婆決定。 法官再問:國泰世華保險室的大小?陳致中說他很難描述,小間的放不下一部車子,法官又問:家裡儲藏室有多大?為什麼錢不放在家裡,在官邸還有警衛負責守著,非常安全,如果不是要洗錢,幹嘛要去存在保險室內?陳致中又講的很含糊,推給母親。黃睿靚跟陳致中去參觀過保險室,竟然回答法官說保險室大小像抽屜一樣拉出來,法官說不可能是用抽屜,她不是跟陳致中去參觀過嗎?黃睿靚吱吱嗚嗚說那她大概記錯了(這也錯得太離譜了吧,根本就是不敢說實話)。問到官邸儲藏室,黃睿靚說去官邸時間少,沒參觀過儲藏室。 法官又問:為何吳淑珍昏倒那一天陳致中急著出國?陳致中說是處理學業的事情,他去看母親身體已無大礙,所以按原訂計畫出國處理。沒想到黃睿靚回答這一題竟然答不出來,說不知道陳致中為何出國,要問陳致中。法官很不可思議的問,妳先生出國不是一天兩天,去這麼久妳都不問?黃睿靚被法官問急了竟然掉眼淚,說夫家是總統家庭,她才剛嫁過去,不敢多問其他問題,都是婆婆決定,法官說陳致中去辦學校的事,又不是見不得人的事情,要離開家裡這麼多天,有甚麼不好告訴老婆的?黃睿靚竟然回答:沒講是為我好。(真是做賊心虛,連這種簡單問題都回答不出來。) 法官繼續問:為何美國的房子要分開用不同的名稱去買?陳致中全推給母親,黃睿靚說不知道,婆婆決定。從頭到尾,兩個人不是不知道就是推給吳淑珍,顯見早已套好讓「不能」坐牢的吳淑珍來承擔,但是畢竟法官問話不是一推二五六就可以,兩個人的回答就出現非常「詭異」的差異點。 法官又提出更讓人措手不及的問題:陳幸妤說哪個人沒拿我爸爸的錢,當初陳水扁是怎麼跟陳幸妤說的?陳水扁有在家裡說給民進黨錢的事嗎?陳致中說之前沒有,是案發後在偵查時陳水扁才有提起,幫助過很多黨內外的人,不過沒聽到陳水扁是怎樣跟陳幸妤說的。黃睿靚說陳幸妤常回來家裡吃飯,就說有一天要把民進黨的人都有拿陳水扁的錢事情爆發出來讓社會知道。曾法官問:陳幸妤說的「拿我爸的錢」是拿「陳水扁」還是拿「民進黨」的錢?黃睿靚說印象中是說拿「陳水扁」的錢。(看來有人會倒大楣了。) 法官最後問為何要調國境出入資料?陳致中說要佐證時間點。不過因為之前判決書早已有出入境資料,所以陳致中取消這個請求,不過還是要求調閱監察院針對宋楚瑜的調查報告,裡面宋楚瑜轉到國外的3.8億元結餘款證明政客「政治獻金」可以拿到那麼多轉到國外,還要再傳喚杜麗萍跟吳淑珍。 這次的開庭蠻精彩的,曾德水法官的問話也很犀利,希望這次更一審法官不會像國務費案更一審的合議庭那麼孬種害怕權貴,讓真相得已顯現,我真的相信「現世報」是存在的,否則不會這麼恰巧讓我在那一天到法院去開庭,剛好可以旁聽金改洗錢弊案的準備程序庭,而這已經是第二次開庭了,第一次早在2月23日開過庭,難怪那時候陳水扁又要鬧一堆手抖腳不穩的新聞出來,原來是國務費案跟金改洗錢案都要開庭了,所以要搞些名堂出來拖延開庭,我看這些貪腐集團,大概想拖過馬總統執政時間,好讓下一任總統有特赦或把黑手干預司法的機會,讓陳水扁的這些案件可以被政治解決吧。 老天爺是存在的,如果司法選擇墮落幫助貪腐黑暗勢力,那整個國家就得跟著一同受罪,上帝從不食言,他可以毀滅索多瑪跟娥摩拉,也可以毀滅任何一個不求律法公義、縱容違背十誡之罪犯無法無天的國家。 長老教會可別忘記民國95年6月4日上萬基督徒在凱道上跪求上天光照台灣、彰顯公義,禱告「讓這地看見上帝的榮耀」,「不要讓台灣再被稱為貪婪之島」的請求,當主賜下公義與慈愛時,你們可曾感受到?光會在教堂唱歌跟祈禱是沒用的,上帝是你的主而不是你的僕人,別比我這外邦人還不懂聖經的公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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