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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轉UDN的複雜度-談王老頭的寫文時間
2011/01/10 01:31:33瀏覽2333|回應20|推薦58

引用文章A991=U11- 憂鬱症、焦慮症、毒品

這篇文章的重點,是讓司法人員了解,從維基百科複製文章過來UDN的差異性,讓司法人員在調查王老頭文章,有一個概念,了解王老頭在寫那篇引用文章的內容,需要耗費多少時間,證明他在12月2日時,沒有為了照顧老婆,心力交瘁到無暇上網查資料,可以有充分時間蒐集資料、編寫文章。

首先,我把王老頭那篇文章的首段,從維基百科複製過來:

情感障礙(又作情緒障礙情感性疾患心境障礙)是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 (DSM IV TR) 中,對於診斷患疾的歸類。此類患疾的特點在於人心情上的混亂不安。 在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第十版(ICD-10中,以情緒性(情感性)疾患(mood (affective) disorders)分類之。

這是中文部分,王老頭還把英文部分也做複製:

Mood disorder is the term designating a group of diagnoses in 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DSM IV TR) classification system where a disturbance in the person's mood is hypothesized to be the main underlying feature. The classification is known as mood (affective) disorders in ICD 10.

上述兩段文字描述,請注意:英文字形的差異,另外,請過去點選藍色字體劃底線的部分試看看,沒錯,無法直接跳到維基百科裡面,意思就是,所有文字複製,無法連同連結的網址一併複製過來,所以每個藍色底線,都要去維基百科複製網址,一個個重新做連結,再試一次:

情感障礙Mood disorder 情感障礙(又作情緒障礙情感性疾患心境障礙)是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 (DSM IV TR) 中,對於診斷患疾的歸類。此類患疾的特點在於人心情上的混亂不安。 在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第十版(ICD-10中,以情緒性(情感性)疾患(mood (affective) disorders)分類之。...Mood disorder is the term designating a group of diagnoses in 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DSM IV TR) classification system where a disturbance in the person's mood is hypothesized to be the main underlying feature. The classification is known as mood (affective) disorders in ICD 10.

算一下我把這段文字的連結複製網址,貼過來的時間要花六分鐘,還是直接分開兩個IE視窗框,直接過去複製轉貼,再改顏色,共連結八個網址。

王老頭12月2日那篇專門介紹憂鬱症、焦慮症、毒品的文章,一共有173個連結,包括中文及英文,而且不光是只有維基百科,查的範圍非常的廣泛,搜尋資料之仔細,如果不是長時間坐在電腦前,很難專注把這篇文章寫的如此詳盡。

一般看護者隨時要去照顧病人,是很難有長時間可以專心在電腦前的,更別說要花這麼多時間做資料的蒐集跟整理,我在我爸住院期間,他躺在床上壓重物四小時止血不能動,我可以用筆電上網,也沒這種精力去查原本要做的事情,思考任何行動。去問看看每個真正在照顧病人的看護者,誰有這種力氣、頭腦去思考一個完全不相關的事情?王老頭跟孫老師沒人有精神方面疾病看醫生或吸食毒品。就算用上網來分散照顧病患的壓力,也只能到處看看別人的文章,做些不花大腦思考的工作。

這篇文章也打破許多網友的想像,認為王老頭並不知道FM2的作用,裡面很清楚地去查了所有毒品的相關資料,包含FM2,對一個非常仔細搜尋憂鬱症跟毒品資訊的人,文章中還連結到心理學、藥物資訊,很難說連最基本的中樞神經鬆弛劑跟中樞神經阻斷劑都分不清楚。

以王老頭的搜查資料細密來看,應該他也找到他要的資訊,所以在最後的一級毒品介紹,竟然違反了他的習慣,並沒有將一級毒品的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一併做連結來介紹。why?唯一可能解釋,因為這些毒品不容易買到手,況且已經找到適合的迷藥,不用再查下去,所以懶得再做連結。

為什麼不可能是時間不夠所以不查?因為之後他還是繼續搜尋毒品的資料甚至是圖片,還把該網站的所有頁面都一併連結過來,方便查閱,所以不可能是時間不夠,況且我去查過海洛因,維基百科也有,不難查。不會這樣其他資訊中英文都查,卻獨獨這四項懶得連結。有沒有可能只是單純忘記了?當然也有可能,但是字體顏色差那麼多,可能寫完後完全不檢查,沒發現忘記做連結了?

再去看王老頭的文章創作:http://blog.udn.com/jcwang00/article,裡面的文章全都牽涉到他構想殺妻所寫下的安樂死及照護問題文章,還有他打算讓人家去看他的政治主張,特別將兩篇文章放在決定要安樂死的下面,讓人方便看到,而整頁最突兀的文章,就是這篇A991=U11- 憂鬱症、焦慮症、毒品 ,跟他的主張、夫妻的病症、家庭一點關係都沒有,唯一可以解釋,就是要查迷昏老婆的藥物該選擇何種適宜,透過文章把查到的資料保存下來,這樣這一篇就跟其他文章都吻合了。這一篇無疑是洩漏兇手心思,他已經決定要置妻子於死地,而且不是因為臨時「心力交瘁」而痛下殺手,而是早有預謀,查了各種資料,做好各項準備(購買FM2),才進行最後殘忍的行為。

這篇文章證明王老頭有充足的時間不被打斷,可以完整構思一篇文章,到處蒐集相關資料,並且做了連結,顯見並不是單獨照顧傷妻,長期疲累之人,內容將毒品資訊都一一找尋資料,FM2能快速昏迷進入睡眠,無色無味,也讓人失去戒心,這個知識王老頭當然已經清楚,其作用在放鬆中樞神經,而不是阻斷神經運作功能,或許王老頭會比大家還知道些。

仔細看那篇文章,對精神方面的問題沒有一定了解程度,是不懂得抓那些專有名詞出來解釋的,而在台灣,對於精神官能症的治療,很多醫生都習慣開「中樞神經鬆弛劑」等藥物,配合安眠藥,讓病人放鬆、幫助睡眠,在很多介紹精神方面疾病的醫學書籍上,也都會介紹中樞神經的功能及相關藥物知識。

本來不想再寫王老頭的事件,但是如果認為王老頭只會複製維基百科,卻不知道在UDN平台上,複製的差異點,對時間上的花費就會有錯估,當然也可能是我的電腦知識不如84歲老人家,效率沒王老頭好,司法人員也可以去問王老頭或UDN的網管,有沒有更快速的方式,可以一次把所有文章及連結全都複製過來,證明我說「王老頭那篇文章不花個一天,根本寫不出來」的論斷是錯的,否則這個論點成立,就證明王老頭根本不需要花太多時間照顧老婆,要說因為照護病妻過久,心神耗弱行兇的說法就不成立了。

這篇文章我花了1.5小時完成,可以想見王老頭那篇蒐羅廣泛網站的文章,絕對半天內完成不了。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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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4779870
 引用者清單(1)  
2011/01/12 01:09 【brabra的網誌】 9/21孫老師骨折後的"王老頭"發文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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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番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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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證據一分話
2011/01/10 16:47
你們以為偵辦王老頭案的相關人員會怎麼辦案呢?是以主觀認定?還是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這個案子的方向又是什麼? 謀殺?加工殺人?或是只是在文字上鑽牛角尖,鑽不出來了?那些還對筱蒨有質疑的就靜待司法調查又如何?不要被有心人誤導,錯失了焦點,請筱蒨格主明察?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11 01:05 回覆:

我想王老頭那篇文章,只要有去從頭讀到尾的人,都可以了解我這篇文章所說的各項事實,寫文難、查資料更難,要完成一篇文章,需要耗費更多的時間到處去追蹤相關資料,可能找了三四個網站,只有其中一個網站的部分內容可拿來使用,王老頭那篇「長文」,不是單純從一兩個網站中就全部挑選貼成,看過的人應該就會知道我在說甚麼了。

我在寫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審理,大家或許只是看到表面上寫出來的幾段文字,卻是我辛苦蒐集資料、分析研判,再查法律相關的書籍,核對證人證詞,有真的這樣做資料蒐集的人,才能知道王老頭那篇文章所下的工跟耗費的時間。

王老頭有兩個部落格跟兩個城市,貼了許多重覆的文章,當文章新增時,部落格跟城市的目錄也同時修正調整,多虧小浪兄幫忙,又發現了windows Live的資料庫建檔內容,有這麼多的「網站」要維護,還能寫長篇論文出來,不是就證明了王老頭的頭腦清晰、思緒也很有條理,非常充份的時間供他查詢資料彙整,不是精神有問題之人。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11 01:26 回覆:

更正:王老頭的三個部落格:

王老頭的兩個城市:


版主還在噴口水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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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intin_Chang
2011/01/10 15:40

我想這不是每個人觀點不同的問題,而是筱篟格主觀點所引用的依據錯誤的問題。

以此格文為例,標題是:「維基百科轉UDN的複雜度-談王老頭的寫文時間」,而且筱篟格主通篇文章大都是在敘述解釋維基百科轉UDN時連結的問題,並以此做出她的觀點與結論「王老頭必須花很多時間在格文上」。

我不知道,王老頭到底花了多少時間在部落格上,但若筱篟格主以維基百科轉UDN時連結問題的錯誤認知,所做出的結論,就不只是觀點的問題,而是飲用錯誤認知的問題。

更何況,筱篟格主在文末不是再一次表示,她認為沒有更快速的方式,可以一次把所有文章及連結全都複製過來嗎?我只不過告訴筱篟格主是有方法的,而且王老頭似乎真的是先利用WORDS再複製轉成格文。而我後面的留言也是針對筱篟格主對我的指教,應該沒啥問題吧?

=========

本來不想再寫王老頭的事件,但是如果認為王老頭只會複製維基百科,卻不知道在UDN平台上,複製的差異點,對時間上的花費就會有錯估,當然也可能是我的電腦知識不如84歲老人家,效率沒王老頭好,司法人員也可以去問王老頭或UDN的網管,有沒有更快速的方式,可以一次把所有文章及連結全都複製過來,證明我說「王老頭那篇文章不花個一天,根本寫不出來」的論斷是錯的,否則這個論點成立,就證明王老頭根本不需要花太多時間照顧老婆,要說因為照護病妻過久,心神耗弱行兇的說法就不成立了。


Tint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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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會友
2011/01/10 15:15

To 小浪兄...

其實我很佩服您,可以就這麼多方面跟筱篟不停的討論下去,但也想勸您一下,有些事,每個人的觀點本來就會不同,討論但尊重他人的想法,原本就是一門學問呀!~~

這件事在一開始,我就跟筱篟有過討論了(以悄悄話方式),我就我不贊成她的觀點處提出,而她也一一回覆我,更讓我佩服的是,她會立刻對我所提出的一些語氣,用詞不當等,立刻就公開道歉!! 其實,這樣就夠了,又何必一定要討論到有一方低頭呢??

以文會友,是件很開心的事,但若講到面紅耳赤,字字計較...好像...不用了吧... 在udn上能熟忍不容易,不需要為了一件事意見不合就傷害了友情哦!!

對不起,我只是就一個路人身份,跳出來說兩句,若有冒犯,還請見諒!!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11 00:27 回覆:

Tintin:

當已經鑽入牛角尖時,是很難倒退出來的。

有錯就該認錯道歉,我當時的措詞用字讓人感受不好,我當然必須道歉。

不過在追求真相後,更佐證了我的判斷,這點我就不會屈服於鄉愿的感情訴求上,會堅持公義及落實真正對弱勢者的慈悲,所以當時也跟您解釋很多,看得到的兇手可憐,看不到的死者才是最可憐的,而整個社會背後,還有多少真正長期癱瘓者,正面臨生命上的危害,這個案例一旦免刑,長期承擔照護壓力的照顧者,都有可能因此拿「愛」當藉口,為了擺脫照護的壓力而讓親人「與世長辭」,如果大家都認可這樣的行為,我也無可奈何,但我自己是絕對不能接受這種情形成為常態,所以必須堅持我的理念,追出兇手殘酷冷靜的真相讓大家看到。在第一扇窗破掉時,就必須盡全力去防堵學習行為的發生。


pau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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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求是
2011/01/10 14:38

值得讚賞..追求真理人人有責,盡量客觀,共勉之.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11 00:11 回覆:

我不會只看表面就開始判定,很多事情要親自去了解才能得到真正的結果。

就像八八水災,有人說風涼話不需要大批人力下去南部幫忙清淤泥,把交通費的錢以工代賑給災民去做就好,真的下去執行的人,才會知道,災區面積之大、淤泥之高之廣,鏟起來的重量跟清除的困難,缺的是人不是錢。

當名嘴說扁案辦得二二六六,沒有進展,我們親自坐在裡面了解真相,才知道被告如何干擾、推拖、胡扯,浪費多少時間在審理。做事情沒有葵花寶典,可以彈個指頭就從開始跳到結束,不用中間的過程,所有的行為過程,就是追求真相的途徑。

王老頭的事件,我分三篇把客觀事實呈現,有孫老師的事實狀況,有王老頭在網路上的文章時間耗費,這些都可判斷王老頭是否真的「長期照護老婆到心神耗弱」的程度,我想這些彙整的資料,格友們也都可以親自看到,都有判斷能力,可以看出真相,不需要主觀去想像、硬坳。


版主還在噴口水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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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1/10 14:34

抓著維基的網址連接來做文章的人,應該是格主吧!?何況我也只是回應格文末段的問題罷了。

至於格主認為資料的搜尋很花時間,或許吧,但看王老頭轉PO的資料,看似搜尋很多資料,但實際上大都是同一網頁的連結資料。換做是我,要搜尋王老頭格文的資料,所需時間不會太多。

另,在看王老頭的整篇格文看似長篇大論落落長,但大都是轉PO的資料,他自己實際編寫的文字卻是不多。

至於FM2,我不認為光看網路資料就可以真正瞭解FM2實際的藥性,格主一再提及FM2,若我沒誤會格主所要表達的意思,格主似乎是在指控王老頭故意讓孫老師過程中受盡痛苦?

若格主是這意思,請問格主,王老頭需要使用6顆FM2才能迷昏孫老師嗎?又王老頭若真只要達到孫老師無法反抗不能動彈的目的,就只有迷昏孫老師一途嗎?

更何況,格主有沒有考慮過,王老頭會不會錯估他自己的腕力,誤以為自己的腕力足夠一搥讓孫老師斃命?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10 23:57 回覆:
謝謝您的指教,請您仔細再去看王老頭的那篇文章,親自去查,看清楚是不是同一網頁內容。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11 01:40 回覆:

不好意思,實在忍不住要讓其他的人知道真實狀況。

但看王老頭轉PO的資料,看似搜尋很多資料,但實際上大都是同一網頁的連結資料

王老頭那篇文章,若按您假設用word編寫,至少還找尋了51個網頁資料過來張貼或連結,每個中英文專有名詞就是兩個網頁,下方的每項毒品及藥品不是從維基百科轉貼,而是王老頭查寫,再去連結網頁過來文字上,所以網頁連結到英文頁面上。

要討論事情,請真的自己去蒐集資料,而不是用想像的來跟人家「討論」。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11 01:58 回覆:

再補充:

整篇文章,至少複製了15個網頁資料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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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何時審判
2011/01/10 13:48
此案何時審判?

希望結局能給孫老師一個寧靜的答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10 14:16 回覆:

要先看司法人員查到多少資料出來,才能確定起訴,再進行審判。

如果光看王老頭的文章,就已經先有定見,那可能就草草把資料列印下來,找找附近鄰居、朋友談談,很快就能結案起訴。如果能看到王老頭文章中的深層思維,從他的文章創作去印證他不是「精神狀況有問題」、「長期照護妻子」、「心神耗弱」之人,那就要追查更詳細的資料來舉證。

我今天寫這一篇,就是讓司法人員了解,要在UDN上面創作,不是光把維基百科資料複製直接貼上就好。而且王老頭的行為也不是全篇文章照貼這麼簡單,是經過編纂、蒐集、廣泛尋找資料的「精心創作」,連字體顏色都有調整。人家這樣努力去寫一篇文章,我們更要尊敬地拜讀,了解在「照顧妻子」之餘,為何還花費這麼多時間精力、頭腦思緒,在寫完全不相關的「內容」。

而且王老頭的文章分類,還去修改舊目錄的行為,都能證明,王老頭是一個很注意「井然有序」、「頭腦清晰」的人,不是「搞不清楚FM2」、「長期照護情緒崩潰」的年老精神耗弱之人。


黃番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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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我還是想表達一下
2011/01/10 13:20
樓下兩位請不要再爭不要再吵了,尊重對方好嗎?今天有把筱蒨的文章重頭到尾仔細看過嗎?今天有把王老頭的文章仔細看過一遍嗎?如果有這麼多爭議為什麼不自己去求解答,而是在這錙銖必較?捨本逐末?不要斷章取義太鑽牛角尖,可否?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10 13:54 回覆:

我想很多事情不是用爭辯來解決的,部落格的格友大都自己會寫文章,文章的創作跟資料的蒐集是如何繁瑣費時,親身經驗的人看了就會一目了然。

所以也不需要去爭辯甚麼,自己試著選個主題去查網路資料,如果沒有基礎概念,根本不知道從何下手,有了基礎概念,還要到處去花時間蒐尋適合的內容加入文章中,這些費時費力的行為,跟看別人文章從中吹毛求疵是不同的。

我為了要找王老頭的資料,要去看他的文章,思考他的行為模式,追查那些明確的線索,又豈是花寫文的時間而已。如果連他每日一篇文章創作,還能寫出這篇精神症、毒品的文章,都不了解耗費的時間精力,又要如何討論?

只抓著維基的網址連接來做文章,忽略整篇文章所耗費的心力,真的很難討論。黃番茄兄也不需要多說,每個人表達自己的意思就好,也尊重其他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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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的寫作習慣不表示別人就跟妳一樣
2011/01/10 12:16

我的UDN格文,有些就是分段完成的,而我不認為我就會因此而亂了思緒,當然也沒有因此就花更多時間才完成。而我之所以要分段完成,原因很多,可能是我的時間不允許我一次完成,也有可能是因為思緒混亂無法一次完成..,妳不能本位立場太強,總是以妳的習慣想當然爾,認為別人就跟妳一樣。

至於妳說要改底色,這對稍微懂WORDS或熟悉部落個格編輯的人來說,根本花不了幾分鐘的時間就可以修改完成,當然若妳堅持這也會花很多時間,我尊重妳的看法,但妳不可在連結問題上大做文章。

另,記得妳曾對王老頭與格友間沒有互動一事批評過,當我看到妳對此現象的論斷時,我就在想,若王老頭真的與格友有互動,也一樣會被妳批評,王老頭時間很閒,除了PO格文外,還可以有那麼多的時間與格友互動,不是嗎?

至於妳說我不該從對方的發言去找反對的地方,而是要去了解對方要說的「重點」是甚麼,見逆亦擬從新看看自己的格文內容,是不是通篇大都在連結問題上做為文章,又,妳文末還謙虛的說「可能是我的電腦知識不如84歲老人家,效率沒王老頭好,司法人員也可以去問王老頭或UDN的網管,有沒有更快速的方式,可以一次把所有文章及連結全都複製過來,證明我說「王老頭那篇文章不花個一天,根本寫不出來」的論斷是錯的,否則這個論點成立,就證明王老頭根本不需要花太多時間照顧老婆,要說因為照護病妻過久,心神耗弱行兇的說法就不成立了。」

我也只不過回答妳的問題罷了,怎麼妳現在反而怪我「從對方的發言去找反對的地方」?

PS:我剛剛稍微看了妳連結的王老頭格文,其中有一個Office  連結,這應該就是王老頭先用WORDS完成格文的檔案
(5). Windows Live > Office   ---------------------------Translate多語言翻譯器 ----------------------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10 13:02 回覆:
謝謝您的意見跟看法。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10 14:32 回覆:
再謝謝您最後加上的說明。證明王老頭還有資料儲存在windows Live上面,顯見他的電腦能力非常強,而且還有資料在其他地方儲存,不僅在UDN的部落格內而已,我沒有工作這麼空閒,都無法做到,王老頭這樣的心思細密、到處泛佈文章追蹤連結的程度。原來他每篇文章上面的細字,都有其脈絡追尋連結,王老頭的智慧程度,果然超過一般人。說他精神狀況不好,真的是污衊他老人家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11 01:13 回覆:

不好意思,再補充一點:

您所說的文章從word轉換而來,請自己去查,沒有一篇文章是從word寫好轉過來的。在舉證時,請一定要親自去核對內容,看看您所舉證的資料,如果您能找到王老頭這篇文章的word檔案,煩請再貼過來證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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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我發表UDN格文所曾用過的方式給筱蒨格主參考
2011/01/10 10:23

一、與筱蒨格主一樣,直接進入自己UDN部落格並點擊「新增文章」,接著不間斷的打格文直到全部完成,再點擊「確定發表」。

二、如方法一,但不是一次就完成格文,而是分段完成,在格文未全部完成前,都暫時先以「草稿方式」儲存在udn,等到格文全部完成後,才點擊「確定發表」正式發表格文。

三、不直接在UDN部落格裡打格文,而是先在自己電腦裡新增WORDS檔案,並在此WORDS完成格文(可能分段完成或一次完成),等全部完成後再將WORDS內容複製到UDN部落格發表格文。
而當你先將維基百科內容複製到WORDS後,再將完成後的WORS內容複製到UDN格文裡,則維基百科的連結也不會在UDN格文裡失效。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簡稱中國China
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都是中國人
只要出生或居住在中華民國台灣地區的國民都是台灣人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10 10:44 回覆:

呵呵,謝謝您。

不管任何方式,都要花時間跟思緒,我想很多格友都有這種經驗,一篇要用頭腦思考、找尋資料的文章,很怕被打斷思緒及寫作時間,有時我在專心尋找資料,突然要去做其他事情,再回來,已經斷了思緒,要花更多時間重新思考整理,才能繼續進行。若王老頭是把時間分段進行,只能證明要花更多的時間來寫文,去看他的文章發表,從11月26日連發4篇文章後,接下來28日至12月2日每天都發表一篇文章,可不像別人,用一個星期找資料、寫文章,慢慢創作的。

再者,利用word去轉文,我示範一次給您看:

情感障礙(又作情緒障礙情感性疾患心境障礙)是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 (DSM IV TR) 中,對於診斷患疾的歸類。此類患疾的特點在於人心情上的混亂不安。[1] 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第十版(ICD-10中,以情緒性(情感性)疾患(mood (affective) disorders)分類之。 

有沒有發現出現底色,而且連結文字顏色也跑掉了。要特別去修改底色刪除,還要重新去每個連結上改變文字顏色,就算不需要重新連結網址,也需要一項項修改連結文字,都是在花時間,重點就是「花時間」。

小浪兄,在討論事情時,不是從對方的發言去找反對的地方,而是要去了解對方要說的「重點」是甚麼,我這篇文章重點,就是王老頭是花費非常多的時間精力去查資料,您的這些意見都有可能成立,但也更證明王老頭若沒一氣呵成,浪費的時間會更多,若要「長時間」照顧傷妻,那就不可能一天一篇文章在那發表。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10 10:56 回覆:

不好意思,再補充:

王老頭那篇文章不光是全部複製自維基百科,還有其他網站,都要花時間去搜尋、查看內容,再貼過來。而且很多文字是王老頭自己整理編寫的內容,再用連結去一個個把網址貼過來,例如他寫的那些二、三、四級毒品介紹,所以才會有標題點進去,網址沒設定好跑掉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10 11:17 回覆:

我再提出王老頭「時間閒閒」的證據出來:王老頭拙作目錄(引子) 

王老頭不像大多數人,文章寫完送出去就算了,連錯字都不改,他的文章有編目,之後的創作,還會回去修改其他相關的目錄跟文章。舉例來說:上面一篇目錄,點進去,針對死亡的「U」目錄點選,會連結到「城市」文章,王老頭不光在「部落格」,也在「城市」貼文,而這篇11月8日的城市貼文:https://city.udn.com/61613/3682014?tpno=0&cate_no=89259,把後面的文章也增加進去,在12月7日做了第20次的修改。

誰有這麼多時間,創作外還能一併去修改之前相關的資料不只一處,我光是改扁案的資料也只有固定一個文章中去隨時調整,方便日後查閱,王老頭84歲的老人家,思緒比我們還清晰,但是若要說他快手,操作滑鼠、鍵盤靈敏迅速,節省時間,我也實在無法服氣。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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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 Exit ?
2011/01/10 08:42
http://www.amazon.com/Final-Exit-Practicalities-Self-Deliverance-Assisted/dp/0385336535/ref=sr_1_1?s=books&ie=UTF8&qid=1294620050&sr=1-1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10 10:12 回覆:

王老頭的英文很好,但是我是英文白痴,所以實在不知道連結上面網址去看那本書籍的原因。

如果說安樂死是他們的最後決定,我是完全否定的,那只是王老頭拿來催眠自己及社會上,自我合理化殺妻的理由。沒有人能決定別人應該活夠了,該死了,即便是自己的妻子也不行。很明顯孫老師是很積極在過退休生活,參與各項活動,而不是消極等死的可憐老年人,就算以前兩老談過死亡問題,也不能代表王老頭現在就可以殺死妻子,更用欺騙手法讓孫老師服下FM2。所有進行殺妻的行為,沒有對方同意,對方也不知情(王老頭自己承認騙老婆吃下,但這點我持疑。騙老婆是真的,但我很懷疑老婆會主動一次吃顆自以為的「胃藥」),殺妻手段毫無「安樂」可言(別忘了,王老頭查了非常多的資料,知道甚麼樣才叫「安樂」死)。

當行為與說詞矛盾時,說詞就該被質疑,因為話可以做假,行為是無法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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