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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王老頭文章中的謊言
2011/01/03 11:03:08瀏覽5005|回應41|推薦76

在寫文章之前,先來解釋法律上的證據:

在蒐集資料時,含有「人證」及「物證」兩種,物證是有直接資料或具體可參考的物品證實,例如我被傷害的「驗傷單」或「扯斷的包包」,「人證」則是實際參與其中的「相關人」口頭敘述,但這又區分為:事實證據跟傳聞證據。

今天我聽甲說:乙告訴她撿到了一萬元,這個「乙撿到一萬元」叫「傳聞證據」,若我聽乙說:今天她撿到一萬元,這個「乙撿到一萬元」叫「事實證據」,法律上傳聞證據是不採信的說詞,而事實證據經過傳訊作證或詰問過程證實,做為判斷之依據。所以當我聽到甲說乙撿到一萬元,就要去問乙確認,否則乙撿到一萬元的事實無法確定。

來說王老太太-孫元平老師的真實狀況,這些資料取自於其長子追思文、友人brabra及袁台清牧師之口所說,這些人都是實際與孫老師接觸的人,他們與王老頭也無恩怨,不可能構陷王老頭,所以這些人的言詞都可以「事實證據」來判斷,(如果您要硬坳從我這聽來算傳聞證據,那我也沒轍,但請別再玩這種文字遊戲了,不相信就謝謝別再討論。)

王孫元平女士攝於2010.03.

王孫元平女士出生於民國20年1月20日,民國38年18歲隨父母來台,即加入基督教會,21歲嫁給王老頭,生了兩個兒子,兒子長大以後,到中華語文研習所教外國人學中文,孫老師有語言天賦,上海話、四川話、貴州話、台灣話等方言皆流利,還會英、日、韓等外語,著有多本語言著作,並與其他語文學者合編「台英辭典」。任職到70餘歲,才以「中華語文研習所副所長」之職務退休。退休後積極參與教會的各項活動,雖已70多高齡,仍發揮基督徒愛心,骨折前,週日她有參加主日崇拜,還親自照料鼓勵92歲之老人家,週二參加長青團契週三參加松柏團契,直到99年9月21日左右因摔倒受傷骨折為止。

王家的家庭狀況--孫老師有兩個兒子,大兒子年前動了心臟支架手術,二孫女沐雅罹患罕見疾病「先天性肺積鐵症」、二媳婦需要洗腎,大兒子又正好被派往加州工作,加州氣候適合家人才移民美國,小孫女身體也真的有變好了。兒子出國後並未將兩老遺棄不養,每月生活津貼提供10萬元,家中有請人每月幫忙打掃一次,並在孫老師每次外出時陪同當看護。為了老人家活動方便,轉換至電梯大樓三樓,並有可上網電腦,讓王老頭終日沉醉UDN洗板騷擾他人(此項UDN有多人可證明),不需要到老人安養院看著院子發呆。從這段可見王老頭家--家境優渥、有專人照顧、夫妻行動自如、可自理生活沒有獨居老人、殘廢無助、孤苦無依、長期癱瘓臥病、需要社會福利」的地步,社會福利再好,也很難輪到他們先使用。

再來說孫老師的身體狀況,在五年前身體良好時,即有看護外出隨行,預防年老走路不穩跌倒。四年前行動不便,半年後診斷為帕金森氏症,罹病期大約四年,「除眼皮會跳和行動遲緩外,尚無震顫症狀」(王老頭文章所述)定期回診追蹤、藥物治療,行走、生活自理都可以同一般慢性病人,所以仍可獨自參加教會活動,不需王老頭在旁照料(事實上也從未陪同參與活動照料過),罹病後仍在新店浸信會聚會,在王老頭同意後,罹病一年,重新參與松柏團契活動。至9月底骨折前,孫老師都持續參與教會活動,教會朋友brabra及袁牧師可證,身體狀況都可自行上下車,99年8、9月,袁牧師送孫老師上車時,孫老師曾提起王老頭要「安樂死」殺妻的意圖,否認自己想死,也不贊成安樂死,更提出王老頭是個「不定時炸彈」,從兒子、友人、牧師處皆已獲得證實,孫老師從未有安樂死念頭,身體狀況仍能參與各項活動自如,並且實際熱情參與活動,未有悲觀想死之想法。

中秋節前日(9月21日),因年老骨質脆弱,夜晚起床不慎摔倒後左股骨裂斷,在中秋節開刀裝了四支鋼釘,大兒子立即返國照顧1個半月,之後申請看護,無法通過巴氏量表,所以另行找尋(顯見嚴重程度尚未到達完全癱瘓,日常生活須仰賴他人照料之程度),順利找到24小時看護,至12月7日王老頭文章提到,都有24小時看護工在照料,11月時王老頭還跟社會局申請送餐服務。而孫老師在聖誕節前已可用四腳拐杖在家行走,王老頭也辭掉看護,24日晚上朋友去探視時,孫老師神智清醒,還樂觀要走出去,25日找到看護,26日在看護未上任前,王老頭即先動手殺妻,孫老師死亡時80歲(非王老頭所言74歲頭腦不清)。

以上資訊來源:人證:王家大兒子的追思文 新聞夜總會訪談袁牧師王老太婆要痛快活優質美女-王老太婆王老太太的一,二事A987=U7- 獨居老人的惶恐。物證:孫老師活動照片孫老師著作一孫老師合編辭典

中場休息,還沒寫完...繼續努力

以上是針對王老太太的情形,接下來針對王老頭的印象,要詳細解釋,拿小肉球姐回覆給我的這段話最清楚:小肉球洞察他的人格特質,判斷這位老先生是一位英文所謂的 user or manipulator(喜歡操弄別人、主導話題以達成個人專一目的的人格類型),並且愛耍小聰明。其次,他是 a-moral(即「超我」superego 似乎不存在於其內心)的,自我意識太龐大,與客觀現實脫節,為人有點「不識好歹」,一概要求別人付出,認為「理所當然」。小肉球因老先生年紀大,都順著他,但到達某種程度以後,他反而「將小肉球一軍」,還渾然不自知自己幹了什麼。

再者,小肉球旁觀老先生與咱們聯網某位人氣極高的政治論談格主的對話,他又重蹈他待小肉球的覆轍。那位格主難得去別人格子長篇大論,他去王老頭格子好心規勸他,回應寫得很長,言語懇切恭敬,但王老頭兄完全不接受任何批評意見--這又是不識好歹。http://blog.udn.com/meatball2/4742394?raid=3848841#rep3848841

(補充小肉球姐資訊:佛洛依德人格理論,人格包括本我、自我、超我,本我是人的原始本能,包含個體求生存的本能及死的本能,包括攻擊、報復及自殺等,以自我為中心;自我會做理性思考、遷就現實、依循社會規範;超我是最高層次含良心及自我理想,憑善心為人處事、要求自己達理想目標遵循完美原則。)

UDN習慣看政論文章的格友,應該都有看到王老頭到處貼回應妨礙閱讀的印象,除了廣告自己文章外,完全不尊重版主跟格友討論議題,也不參與討論,觀其部落格內容及行為,對照身邊親友所言,合乎王老頭「自私、不尊重人、熱衷自以為的政治、不與人互動、主觀意識強烈、固執己見、指揮別人、有強烈掌控欲、不關心他人、愛抱怨、脫離社會正常人際關係」。

上面的形容描述,可以說是跟一個字完全背道而馳--愛。

再來看他對待妻子的行為,限制妻子行動,要出門一定要徵求他的同意,罹患帕金森氏症後限制妻子參與教會活動,一年後才開放,團契後必須立即回家吃飯,不參與妻子任何活動也不陪伴出遊,朋友來訪從不打招呼及陪同,拒絕政府單位關懷電話,骨折後更禁止任何人拜訪及關懷,妻子開始可以下床拿拐杖行動,就辭退24小時看護,如果這種行為要說是「愛妻、護妻」,那還真的很難解釋何謂「愛」了。

再來寫王老頭為了灌輸「悲慘」遭遇,用似是而非的說詞,導致大家誤解的地方:(附註:因為王老頭文章閱覽率低,所以等發生事件後,大家是會一起觀看的,把自己要的潛意識訊息分文章散布,但是當我們看到時,是同時看到,腦活動會自動做彙整,綜合呈現我們對事情的理解內容。)

參考文章:A986=U6- 你 我 都 會 老A987=U7- 獨居老人的惶恐A993=U13- 王老頭夫婦決定要安樂死A994=U14- 寫A993提出的兩個問題

1.用妳我都會老,拿個「您懂得愛嗎?」大帽子扣死大家,「您相信孝嗎?」讓人對其子女產生質疑。

2.灌輸「獨居老人、乏人照料、帕金森氏症、摔倒骨斷、死前折磨、植物人、氣管開孔、鼻子插管、灌水灌食、屎尿一床、長褥瘡又痛又癢、被人翻來翻去又拍又打、夜晚要口水喝也不可得......你們何其殘酷!!」等讓人心酸之語,有真有假,閱讀者很容易將情景投射在王老頭夫妻身上。

3.描述老婆帕金森氏症,後面多加「不予治療、任病況發展、嚴重時四肢至全身會震顫,外加搖頭和言語不清。」讓人誤以為孫老師已經如此嚴重。

4.「你以為子孫兒媳家人可靠嗎?…… 啍,久病無孝子」,誤導其子女不孝,拋棄父母不顧。

5.在多篇文章強調「安樂死」之後,再發「王老頭夫婦決定要安樂死」,讓人相信十年前就約定好同死,還討論好要死的方式,沒了槍用電鑽打洞。

6.又重複「做獨居老人、過孤苦無依的最後一段人生...在痛苦和無奈中、沒自主權又沒尊嚴,受盡醫療折磨和別人擺佈、自已身受種種痛苦、又拖累家人、大家飽受身心折磨...」讓人產生同情。

7.談買電梯大樓「年輕人只道是貪圖舒適」,讓人誤解子女心態。又說兒孫都去美國只想當美國人,讓老人家「獨居」,誤導子女不孝,棄老人家不顧。

8.講到「夫婦倆,她病倒了,他很困難。」讓人誤以為毫無看護,全靠王老頭一人照顧妻子。

9.說「王老太婆腦筋不怎麼靈活」,讓人容易結合之前的病症,以為孫老師已經失智。

10.「口袋裡沒孔方兄,房貸又尚未付清」,讓人以為生活拮据,財務困難。

11.怕別人還未被影響,再寫一篇「提出兩個問題」解釋,更強化觀看者潛意識認知,強調「84照料74歲傷了股骨的老妻就滿力不從心」,引人同情,雖然替子女說話,但卻一開頭就寫明「子女不照顧年老的雙親為不孝」,讓人已有先入為主的印象。

12.「老人就活該臨老、臨死還要受罪、受折磨,還要禍延子孫,搞的全家不得太平。」這句話說出他對妻子受傷的感想了,是抱怨還是捨不得?

王老頭的潛意識操作成功沒?看他那些文章下面的回應,一堆人幫他求情,希望無罪,部落格也一堆格友寫文呼應王老頭的處境堪憐,值得給與「慈悲」對待,就知道非常成功了。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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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475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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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b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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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想起來的事
2011/01/04 11:25

今早突然想起安眠藥,已在孫老師一,二事中補充,內文如下

孫老師和我都有睡眠障礙的問題,醫生有開安眠藥給孫老師,她有服用但不是很喜歡,曾和我討論過,和她分享個人近年來不服藥克服睡眠障礙的問題,

1.睡前讀較艱澀的書-她眼力不好沒採用

2.就是為教會,團契,兒孫,所愛的人...一一點名禱告,常常會禱告到不知不覺就睡著了,事後我們還分享這帖藥-禱告的功效..............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4 23:38 回覆:

可見孫老師是很排斥吃安眠藥的。這也印證為何王老頭要特別選擇FM2給孫老師吃,因為FM2無色無味,快速溶於水內,直接喝白開水也感覺不出任何味道,剛好利用喝開水的機會直接加入,立刻睡著。若是孫老師同意死亡,王老頭不需要這樣欺騙孫老師,用FM2迷昏她,孫老師自行吃安眠藥即可。

以王老頭早上行兇來看,應該是利用早上習慣喝開水時進行,不在晚上燒炭,卻在早上用螺絲起子鑽頭,可見完全沒有「自殺、同死」之念頭,就是只想讓孫老師死亡,好通知別人來處理。

不好意思,brabra想請問您知不知道,孫老師的24小時看護離開時,是不是孫老師已經可以自行用四腳拐杖行動了?看護自己辭掉?還是被王老頭給辭掉的?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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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1/04 11:02

要先跟小浪兄說聲對不起,把他辛苦打的字全都刪掉了。因為內容已經是在為反對而反對

我倒認為這只是妳為掩飾蕃茄自打嘴巴留言的藉口罷了。否則若真是妳認為我為反對而反對,我還真是對妳很失望。

去強調24小時看護從哪時到哪時,我不知有何意義?王老頭即便這兩個月照顧老婆辛苦,老婆也非終身癱瘓,以此心力交瘁就可痛下殺手,還給與憐憫,那台灣的是非價值將會錯亂,照顧親人過於痛苦,都可殺害,堪得同情。

當然有意義,因為妳對此案的論斷與批評不認同你的人「爛情理盲」的依據,是妳認為我們所得資訊不足或是錯誤的,既然妳敢如此妄斷,那表示你的資訊充足而且經得起檢驗,只是沒想到,我是真心想搞清楚就教於妳,妳卻用這種打馬虎的態度馬虎衍了事。既然如此,那就請妳公開把「爛情理盲」這四字收回去。

不過大家都是朋友,就事論事,不值得為王老頭事件撕破臉,話不投機,這個話題就不用再談了,不需要搞到像綠營洗板一樣讓人頭昏,反正我也不打算說服堅信王老頭該給與憐憫心的格友,我只要讓司法人員看到真相,王老頭的個性,在UDN的行為舉止與給人印象,我們清楚,司法人員也不可能到處偵訊格友,所以先寫出來,讓他們看到,有個明確認識,做公平的蒐證及解讀資訊。那些王老頭文章下的回應,只看王老頭片面之辭,做不得準,請勿參考。

沒錯大家都是朋友,但是誰先主動說「爛情理盲」挑起爭議的,今天我們之所以在此論戰,又是誰造成的,妳可以堅持妳的認知,但不要本末倒置,說的好像是我挑起的。

妳在另一篇格文留言說「既然要討論,乾脆再寫一篇,針對拆穿王老頭的謊話」,我之所以表示贊成,是因為在那篇格文討論王老頭一案不符該篇格文主題。

妳說司法人員也不可能到處偵訊格友,所以先寫出來,讓他們看到,有個明確認識,我看妳引用的所謂人證也只不過長子追思文、友人brabra及袁台清牧師三人罷了,檢調已確定偵訊其長子,而且也有消息傳出有需要會傳訊袁牧師(請記得檢調之所以有此考慮,是因為檢調跟你一樣看到他在談話節目的說法),至於brabra我不知道檢調會不會傳訊,但我相信檢調的資料一定比妳充足,所以,這妳就甭擔心了。

阿本大哥,所有的真相,應該就差不多這樣了,剩下的就讓司法人員去查,我相信病歷表看得出孫老師的病情嚴重程度,只是三審定讞費時曠日,無法等司法呈現公義,只好先把蒐集來的資料推廣出去,不要讓UDN成為是非不分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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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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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是神,不是上帝,無權決定一個人的生死命運。
2011/01/04 10:30

若這句話是絕對的

那認同這句話的人應該都反對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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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大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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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4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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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覺得大兒子為何要給不出門老先生一個月十萬元,怎麼用得完哩,我在台一個月怎麼用也用不上一萬五千元,我可還是騎著摩托車東跑西跑的(不過房子都借住朋友家,免房租)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4 09:51 回覆:

10萬元這個數字不曉得從哪裡看來的,昨天沒找到確切的文章。不過小孩有每個月給生活津貼是確定的。

可能房租、看護費加上生活開銷,不希望父母生活拮据難過日吧(網路一個月也要1千多元),看夫妻倆的生活狀況,妻子可以愉快地過老年社交生活,王老頭也可以每天窩在網路上,抓一大堆的資料PO在網路上,有些文章PO的內容,一看就知道,沒花個半天以上一天,根本無法完成那篇「嘔心瀝血」的巨著。很多人說王老頭根本不知道FM2的作用,太過單純,錯了,12月2日A991=U11- 憂鬱症、焦慮症、毒品,這篇文章可是把相關資料抓得很清楚,我看那一整天他大概都耗在網路上了, 因為他不光是查維基百科資料,最重要的是,他連維基百科內的連結,都一一抓到UDN來,沒做過的人可能不知道我在說甚麼。

維基百科裡面的文章都還可以相互連結,但是如果將一段文章複製到UDN來,裡面的連結是無法同時轉貼過來的,雖然我們還是看到藍字有底線,但點進去會出現「系統忙碌」等字樣,所以必須再去維基百科,一個個的藍字重新點進去複製網址,貼到UDN上做連結,知道這個耗費的功夫有多大了吧。

從那篇文章,很明顯地,王老頭可是做足了功課,不是單純複製貼上文章而已,相關資訊做了很有系統完整性的介紹,這樣的人,不會連中樞神經阻斷劑的麻醉劑類藥物跟中樞神經鬆弛劑的鎮靜劑類藥物分不清楚,也只有去了解清楚這些相關資訊的人,才能彙整成那篇文章,他會去買FM2不是沒有原因的,而且也很清楚是三級管制的毒品,無色無味,喝到的人不知道,可以立刻睡著,之後他才不在乎對方是不是會痛。

兇手可以利用文章散播潛意識訊息,同樣地,兇手的潛意識作為也會不經意經由語言及文字傳遞出去,王老頭為了殺妻去找尋資料,也乾脆將找到的內容放在網路上方便回頭查閱,雖然故意包裝成完全不相關的東西,但在「老婆行動不便、照顧到心力交瘁」之餘,還有心情查毒品憂鬱症資料(家中可沒人有憂鬱症),投注很多心力在這篇文章上。

這篇文章就已經戳破網友認為王老頭太單純不懂得FM2的作用這個誤判。也證實我說他「預謀犯罪」的佐證。


黃番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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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需理會
2011/01/03 21:06
照這樣械械下去, 筱篟大可將精力用在追蹤真相與證據上, 無需理會此眼花撩亂公的挑釁, 將最新的事證寫下分享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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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附議筆記阿本兄的話, 這是我們一致的想法!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3 21:38 回覆:

寫完了

本來還想再評論王老頭的預謀犯罪手法,可是想想這種「推論」,小浪兄他們還是不會認同,也甭寫了,又要牽涉一堆心理學名詞,還得查證資料,文章都可切成三篇了,想想要準備官司資料,七日也要開始旁聽扁案,先到此為止了。


筆記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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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白的黑不了, 是黑的白不了
2011/01/03 20:56

七代閩公這位兄台既已形容他自己年紀大,易眼花撩亂或老眼昏花,搞成這般漳X拿來拜 、泉X拿來拜的.. 好似漳泉械鬥啊 ! 嘆為觀止啊 ! 如再掺和個客家人,不就成了漳泉客械 ?  然後呢... 是原住民登場麼 ? 乖乖 ! 沒完沒了了, 漳泉客原民械重新搬演 ? 如此械來械去 ,拼鬥不斷, 王老頭就大慈大悲了? 王老太就起死回生了? 台灣得重新開墾了?

照這樣械械下去, 筱篟大可將精力用在追蹤真相與證據上, 無需理會此眼花撩亂公的挑釁, 將最新的事證寫下分享即可 。該白的黑不了, 是黑的白不了,筱篟熱心公義 、百無禁忌, 儘可寫妳該寫,時間將會給大家答案與真相的。

牛二尋釁,自有楊志的刀。王老頭殺妻,是惡鬼道或地藏王,我們等著看。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3 21:25 回覆:

要先跟小浪兄說聲對不起,把他辛苦打的字全都刪掉了。

因為內容已經是在為反對而反對,去強調24小時看護從哪時到哪時,我不知有何意義?王老頭即便這兩個月照顧老婆辛苦,老婆也非終身癱瘓,以此心力交瘁就可痛下殺手,還給與憐憫,那台灣的是非價值將會錯亂,照顧親人過於痛苦,都可殺害,堪得同情。

不過大家都是朋友,就事論事,不值得為王老頭事件撕破臉,話不投機,這個話題就不用再談了,不需要搞到像綠營洗板一樣讓人頭昏,反正我也不打算說服堅信王老頭該給與憐憫心的格友,我只要讓司法人員看到真相,王老頭的個性,在UDN的行為舉止與給人印象,我們清楚,司法人員也不可能到處偵訊格友,所以先寫出來,讓他們看到,有個明確認識,做公平的蒐證及解讀資訊。那些王老頭文章下的回應,只看王老頭片面之辭,做不得準,請勿參考。

阿本大哥,所有的真相,應該就差不多這樣了,剩下的就讓司法人員去查,我相信病歷表看得出孫老師的病情嚴重程度,只是三審定讞費時曠日,無法等司法呈現公義,只好先把蒐集來的資料推廣出去,不要讓UDN成為是非不分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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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老師死得不值。
2011/01/03 19:14

比起照料家有唐氏兒或重殘者的父母,很抱歉!在我看來,王老頭是個下手殘忍的懦夫!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3 20:48 回覆:

沒錯,全世界有多少家庭是真的要照顧長期臥病的親人,這些人比王老頭更可憐數百倍,沒有資金、沒有看護、病人真的癱瘓在床、家人照顧超過10餘年的,更可憐的還連遮風避雨的地方都沒有,相比起來,孫老師意識清楚,行動只有短暫時期不便,王家生活費用無虞,家庭生活愜意、還有電梯大廈可安身、看護可照顧,請人幫忙打掃、王老頭可以整天黏在電腦前騷擾網友,根本沒有任何可憐、值得同情憐憫的地方。

若孫老師的慢性病就必須「處死」,那我爸「高血壓、糖尿病、B肝、C肝、肝癌」豈不該殺了,才能表示我們對他的「愛」,不忍他繼續受此折磨?我這一篇可不是「殺人預告」,別去報警,我還沒這麼「不孝」。

剛去查王老頭資料,已經很多人同情王老頭遭遇,還自訴生活的悲苦,這個案例一旦同情王老頭,免除刑責,後續的蝴蝶效應恐將無法收拾,我擔心的就是這點。


ttt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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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難斷家務事
2011/01/03 16:45

關係一條人命.若法官只看網上你說的我說的

那大家都可當法官羅.

我總感覺老人像小孩~~哀~我也慢慢在"去老還童"了.要時時警惕自己

或許有時好心未必能做到好事.時機有時會觸發本來就溫釀著的動機

但願這樣的事別再發生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3 17:27 回覆:

許姐,您以為法官在法學院學甚麼?學法條背法律?學邏輯學、心理學?還是學神仙掐指看誰是誰非?還是學魔法,揉揉眼睛就看得出犯人頭上寫的「罪」字?

大部分的法律系,學的都是法條,背的也是法條,所以才會出現性侵六歲女童,因女童沒抵抗所以犯人無罪的智障判決出來。也才會出現陳水扁干預國家經濟政策非總統職權,所以拿錢無罪的白癡判決。

法官也是人,也是找尋各種證據來研判,他沒有比任何人頂尖聰明、智慧高人一等(聰明會考試是真的),如果網路上有人會認定王老頭「其情可憫」,同樣地,司法人員也可以做出同樣的「看法」,而輕忽更重要的線索,判決對王老頭有利的刑責,甚至「免刑」。

我想大家不需要去學法律,也分辨得出「偷錢的人就是小偷」,這是道德常識,不需要等判決確定,才能知道這個人偷錢所以是小偷,為何大家要尊重司法判決?是因為大家手上資訊不足,無法多方管道了解,只能等到法院裁定才能知道,所以只好相信法院。但若大家已經拿到完整資訊,可以做判斷當然也可自行研判。這也是「陪審團」制度的設置概念,因為法官也是人,也有盲點,他們比別人多知道的,只是「法條」上刑期的範圍,所以接受「社會公評」,不光是看犯罪事件,也是檢驗「法律的嚴謹性」。

陪審團最重要的前提是,每個人都清楚案件的發生來龍去脈,接受證人說詞跟物證的呈現,而不光聽兇手一面之詞,大家才能客觀討論分析,否則一味用主觀先入為主去強辯、鑽牛角尖,討論得半死也沒有結果的。

想讓事實別再發生,就是要釐清兇手的行為該不該用「慈悲」去看待,否則台灣目前長期癱瘓在床者非常多,每個家屬壓力過大殺人,都該用「其情可憫」來看待,未來絕對不會只有此單一事件,甚至最後連「真愛」都會接受「殺死愛人(配偶、子女、父母)」的觀念。我要追求的是,在事情剛開始走偏時就立即扭轉回正道,不能讓律法淪為「濫情」工具,將殺死弱勢視為可寬容的案例。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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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惑2
2011/01/03 16:28

這點不是要質疑妳的論點

但妳的文章落落長,害我這老人家看得眼花撩亂,只好直接請教比較快。

從孫老師四年前得到帕金森氏症至殺妻案發生期間,實際請看護的時間是何時?

妳若不清楚或可請妳認為很瞭解王家的brabra或牧師回答我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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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3 16:56 回覆:

家裡請看護從五年多前就開始,每個月一次打掃,每次出外活動相伴。到12月24日當天brabra她們去拜訪時,該位看護還當天去打掃過。

因為王老太太行動自如,沒有癱瘓,所以不需要24小時看護,直到9月21日骨折受傷,兒子照顧1個半月後,才找看護過來照顧。

小浪,如果您連最基本的情況都不願意好好看完了解,沒有整體的概念,就開始在這不斷鑽牛角尖找碴問問題,我還要不斷反覆說相同的話,真的是浪費所有人的時間,您既然打從一開始就不相信我們的話,連我已經整理完整的資訊都不願意去看,真的是不必要討論下去,因為我已經很累玩這種文字遊戲了,真要討論,把我的這些資訊好好看清楚再來發言,謝謝。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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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惑1
2011/01/03 16:21

好吧!

既然妳認為長子追思文、友人brabra及袁台清牧師這些人都是實際與孫老師接觸的人,所以這些人的言詞都可以「事實證據」來判斷,不算是傳聞證據。

那一樣有實際與孫老師接觸的人說他兩夫妻感情很好,他兒子也說他們一家人感情很好,妳又為何視而不見或選擇不相信?

或妳可以再請妳認為的可信證人,很客觀的老實說一說,在未發生此案前,他們認為王老頭夫妻兩人的感情如何?有沒有王老頭「很恨」孫老師的感受?

另,我認為這些人的陳述,有些是根本就是個人的主觀認知,其認知不表示就一定是正確的。

更何況,妳不也一樣搞錯了他們的一些陳述,樓下的brabra不就糾正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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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3 16:49 回覆:

小浪:

請問一下,您要鑽牛角尖到甚麼地步?

我搞錯的陳述,有影響整個情況的方向嗎?brabra的修正,證明了1.兒子努力找到看護,看護是確定的;2.孫老師還有繼續參與教會行動,表示帕金森氏症沒影響她的社交活動;3.被迫暫停一年的松柏活動也是真的。

夫妻感情好有共同參與活動嗎?王老頭後期「特別的表現」試圖讓人留下的「最後印象」,不就是我說有預謀的嫌疑嗎?夫妻不吵架就是感情好,不代表「恩愛」,去看看真正恩愛的夫妻,很多活動是共同參與的。所有徵狀只代表王老太太不跟王老頭一般見識,所以家中不會爭吵不斷,王老頭自私獨裁的所有情況沒有改變。「覺得夫妻感情好」不就是您認為的「主觀認知」,您又如何就以此認定夫妻相愛?

我從頭到尾是說王老頭不愛他老婆,您硬要扭曲成我說王老頭很恨他老婆,請問這樣去扣帽子扭曲,我要解釋到甚麼時候?講了老半天又轉回同樣的問題,有意義嗎?難道不愛就是很恨?我已經說很清楚了,王老頭對社會「憤世嫉俗」,仇恨社會,拿老婆來開刀,代表自己對老婆有「掌控權」。他不愛他老婆,才會這麼狠心殺妻,真正愛老婆的人,不會這樣殺死妻子的(妻子沒有長期癱瘓痛苦、沒有失能失智)

我想我們也不用討論了,您就到此為止吧,這樣鑽牛角尖無法理性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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