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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6月8日陳水扁機密外交案
宣判:無罪
審判長黃程暉宣判不到10秒鐘,就結束走入暗門內,三點正宣判,三點整結束。
果然黑箱作業的審判,如何進行,如何辯論,內容讓人無法捉摸。
等新聞稿出來,再PO上此文章中。
PS.截至深夜,台北地院新聞稿都未PO上網站。
98年矚重訴字第一號新聞稿內容(99.06.09.)(共11頁)
時間還沒到吧,先看星期五的二審宣判,如果真判無罪還當庭釋放,那我看就算沒人出來,我自己也會去坐在凱道上抗議。(至少一個人不用去申請集會遊行)
至於要號召大家聚眾遊行......早兩年多前我已經放棄希望了,現在根本沒人有心再出來號召,當頭的先被老百姓自己拋棄,還要落井下石謾罵一番。
Lucifer,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651518.shtml將外交部每次提供的10萬美元公款,逐次扣留其中3萬美元,由吳淑珍匯往陳致中在美帳戶,供陳致中留學之用.
---起訴到竟然連起訴最重要的文件,最基本的依據;
3萬美元如何轉成吳淑珍匯給陳致中的匯款記錄.
都沒有! 要我如何"支持鼓勵"呢?
98年矚重訴字第一號新聞稿內容
我正在看法官的判決新聞稿,您有空先看一下。
忘記過來寫下文了。
吳淑珍不是笨蛋,她叫吳景茂存錢時,把整筆現金給吳景茂,吳景茂拿回台南後並不會立刻存入帳戶內,而是拆開、分天、分不同帳戶存錢進去,而部分的錢會再去投資買定存、買基金,然後隔一陣子再把錢轉回來,再匯集不同帳戶金額換成美鈔,存入外幣帳戶,隔一陣子再匯到海外去。
如果要像法官說的,要非常清楚一筆錢從陳水扁手中原封不動存到固定帳戶,然後沒幾天立刻匯款海外,轉到陳致中帳戶,這樣才算是「確切依據」,那麼全台灣都不會有貪污洗錢的犯罪了。
法官說檢察官不採納吳淑珍的說法,匯到陳致中戶頭有海外親友給吳王霞的紅包、吳淑珍父親的白包、陳幸妤、陳致中的結婚紅包、陳致中的學費補助,除此外,吳淑珍講不出那些美金外幣的來源,請問,哪個親友如此大手筆給到近台幣900萬元的紅包?果真如此,錢不給長子,倒給嫁出去的女兒,甚至陳幸妤的紅包都給陳致中?
連陳幸妤自己都承認,印象中只有一筆外幣的結婚禮金,法官可以採納扁家親友給款的說法,卻唾棄檢察官合常理的懷疑,還大辣辣說: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
連法官都不敢否認陳水扁拿到10萬元,有先扣3萬元美金的事實,如果沒有「私用」的企圖,又何必先扣下這筆錢?判決書很明顯,是法官帶著「預設立場」為陳水扁開脫。
我當然百分百支持且持續信任特偵組檢察官的努力!
這一年聽下來,扁家在消滅證據上,做了非常大的努力,除了用現金交易外,吳淑珍會叫吳景茂把錢拆散、多戶頭存入、時間錯開作業;會叫蔡銘哲匯款單立刻撕毀丟棄、不留證據;要那些幫忙搬錢的人,把現金封條全部撕掉,改用橡皮筋綑現金。
而吳淑珍跟鄭深池的洗錢手法更是利害,鄭深池先請不知情的朋友帳戶資金換美金存到國外,然後把自己的錢給朋友,一陣子之後,吳淑珍才將現金交給鄭深池,完全錯開金錢交易時間、帳戶。
許多人說從陳致中帳戶反查回來就好了,以南港案的例子,那些人頭戶根本連自己帳戶被人利用都不知道,更不可能會知道是「第一夫人」的「政治獻金」了。
法官要說時間相距甚遠,不能證明,還感慨外交困境艱難,真不知道他是在審理貪污案,還是在幫陳水扁抱不平。
對了,新聞寫審判長是黃程暉,跟我第一次去法庭,在門口看到的合議庭名字不一樣,這一點也真詭異,難不成也換合議庭了?
前總統陳水扁貪污外交款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無罪。合議庭以嚴厲用字批評特偵組,指檢察官根本無法證明扁A錢匯給兒子留學,起訴書「任意拼湊、毫無可信之處」。
特偵組主任陳宏達指出,檢方待收到判決書,經過研究後,再決定是否提上訴,目前不便多表示意見。
您的這個新聞網址: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651402.shtml
我覺得法官的一段話有問題:法官還批評檢察官取證不當,明知珍媽吳王霞過去出庭時已出現記憶不清、時空混淆,有時還把兒子吳景茂誤認成丈夫,卻還引用吳王霞的證詞來反駁吳淑珍。
在我旁聽時,吳王霞除了重聽外,很明顯在保護自己女兒女婿,還能很清楚稱讚女婿不錯,這跟老年癡呆記憶不清差很多,不能以此說吳王霞的證詞全不可信。
最令人弔詭的是,到現在新聞稿都還沒PO上網站,以往下午時刻新聞稿早就放上台北地院網站,讓社會大眾了解,如今除了記者寫的新聞內容外,外界一無所知。而在現場,三位法官等到通譯、書記官進來後,只短短說:「陳水扁--無罪」,就立刻走入暗門內,連邱毅仁、高英茂的宣判都沒有,整個宣判只讓人覺得詭異跟迅速到令人不及反應。
或者還要看檢察官爽不爽提起上訴??
整個審理全用秘密庭進行,內容如何,外界不得而知,而之前特偵組檢察官曾跟我說過,除了那11次的外交款挪用外,還有起訴其他機密外交的案子,因為牽涉「機密外交」,所以當初起訴書才沒有公開,也為什麼會從98年10月21日審理到現在才宣判,這當中還同時起訴邱毅仁及高英茂,但是今天卻只短短講「陳水扁-無罪」,就躲進暗門內,要說這三位法官公正無私、秉公審理,很難讓人信服。
雖然我聽過的宣判次數不多,但是如此簡短迅速,連其他被告都簡化掉,還真讓人傻眼。
現在只能等看判決書內容,看這三位法官如何解釋,除非又要用「機密外交」不宜公開,把整個案子給掩蓋掉。
別說特偵組檢察官會喪氣,連我們在旁邊加油打氣的啦啦隊,看到我們努力替他們鼓勵,希望回復他們戰鬥力,卻不敵外界亂扣帽子、胡亂指控的殺傷力,我們都感覺到無力跟失望。
上次跟特偵組二班檢察官說辛苦了,謝謝時,檢察官回答我一句「不好意思,沒幫上忙」,沒多久就被整個撤換掉了,如今回想起來,只能感嘆,如果整個社會,都在打擊、栽贓檢察官,誰還有能力拼命對抗敵人呢?
我國中智力測驗IQ133,應該還沒到智力障礙的程度,前一陣子做了阿茲海默症的小測驗,也還沒有到老年癡呆的程度,雖然我不太會一眼分辨人的好壞,但是看了一年多的審理,我相信我還有一點判斷力,可以分出演戲跟認真做事的差異。而且起訴書跟判決書也都有去看,有沒有認真查案還是在敷衍也很清楚,至於那些被告直接認罪跟證詞內容,更可以了解特偵組檢察官完全是認真辦案,毫無虛假。
至於社會大眾被媒體名嘴當傻瓜哄,理盲濫情到只會扣帽子、潑冷水、扯後腿的行徑,讓特偵組檢察官揹著黑鍋,怎麼做都是錯,搞到亂了步伐,急忙起訴機密外交案,我可以體諒他們在偵辦時間不足下,證據無法像扁六大案一樣紮實,只希望他們能在上訴二審時,再補強證據。
雖然我的學歷不高,智慧不夠,但是我還知道禮義廉恥,知道感恩及信任,把自己認真殺敵的同伴往敵人陣營猛推,沒有「義氣」,更是自相殘殺。
而我也知道希望人家把事情做好,「支持鼓勵」比「栽贓辱罵」會讓人更有士氣及勇氣對抗有權有勢的政客。我也相信司法人員都跟你我一樣是台灣的小老百姓的一份子,還有智慧跟判斷力,要站在老百姓這一邊還是站在貪腐政客那一邊。
沒有"南線外交"。這個名詞是記者創造出來的,至於當初侵吞國務機要費,所編出來的"南線外交",陳水扁自己都承認是假的。
機密外交案,主要是每次陳水扁要出國外交時,外交公務經費都先扣三萬美元到陳致中帳戶內,另外還有許多的[機密外交],有貪污之嫌被檢察官起訴的,因為不能公開審理,所以全都採用秘密庭審理,也因此內容如何不得而知,如今法官宣判無罪,全都一筆抹殺掉了。
真的是讓人無法接受這種宣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