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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魔鬼收買良知的一億元--990519庭訊
2010/05/19 23:50:26瀏覽920|回應4|推薦49

99(2010)年5月19日,金改洗錢弊案審理,今天傳喚的是國泰併世華銀行弊案的引信-蔡鎮宇於2000年總統大選,透過葉菊蘭捐贈一億元給陳水扁的證人:葉菊蘭。

這一篇真的不知該從何寫起,也感觸良多,當葉菊蘭坐在法庭內再三強調對蔡鎮宇極為感激的話語時,我只想到魔鬼的契約就這麼簽訂了。為了完成夢想,也選擇了墮落,如果民主就是換人取得權勢地位來貪污,擁有向企業伸手要錢的權利,坑殺百姓都是為了扛著「民主」這塊招牌,那民主進步黨真的是成功了。

把話題拉回今天的庭訊吧,因為葉菊蘭不斷重覆相同的內容,所以就不按照筆錄順序紀實了,直接將葉菊蘭及陳水扁證詞中所勾勒出來的2000年總統大選描述出來。

民國81(1992)年,民進黨雖然爭取到總統民選,但仍是國民黨繼續掌有政權,89(2000)年再度舉行總統大選,從88(1999)年下半年,候選人即已確定,剛開始時,民調宋楚瑜的呼聲遙遙領先,其他候選人支持度加起來,都沒有宋楚瑜一個人多,而陳水扁更是眾人看衰,毫無希望的,雖然當時民調還排在第二,但是當九二一地震發生時,連戰負責災後重建,新聞版面篇幅頗大,民調也躍居第二,陳水扁被邊緣化,選情低迷,募款極為困難,而就在這最困窘貧乏的時候,蔡鎮宇慷慨捐出了那一億元。

從葉菊蘭的證詞來勾勒當時的狀況,葉菊蘭當時為民進黨立委,負責全國客家及婦女票源,跟蔡鎮宇是朋友關係,而跟陳水扁則早在其先生鄭南榕在世時就認識,是在威權時期,為了解除威權體制、萬年國會要解除、衝破,讓總統能直接選舉,共同站在同一陣線上的革命同志。

因為宋楚瑜聲勢如日中天,沒人比他紅,所以對陳水扁來說選情極為低迷,募款非常困難,當時沒人認為陳水扁會當選,去募款都被笑,而葉菊蘭就是在那最低迷時,找蔡鎮宇幫忙,任立委有各種機緣可以跟朋友見面,因此那時蔡鎮宇到她家去會談,當時跟蔡鎮宇說選舉經費要很大的數字,由於是全國性的,最少也要10億元,葉菊蘭不清楚是否自己有跟他說至少要十分之一,總之,在當時全天下都在笑謝菊蘭,誰都知道選情不樂觀,蔡鎮宇也覺得陳水扁當選極為困難的情況下,慷慨捐了一億元,分次交給葉菊蘭,陳水扁再派人過去拿。

在當時經費短缺之下,這一億元對陳水扁陣營激勵作用很大,陳水扁也透過葉菊蘭,親自跟蔡鎮宇見面感謝。由於當時並沒有政治獻金法,所以這筆捐款並沒有告知黨主席林義雄,而是直接交給了候選人,因為選舉運作是很複雜的,運作是黨部,選舉時有競選總部,但是最終候選人要負擔所有的責任,對葉菊蘭來說,這筆錢就是為了選舉所用,印象中沒有說要把這筆錢交給誰、誰、誰,就是直接交給候選人,因為選舉到最後,候選人要負責任,所有人都要去找他,所以這筆錢是在陳水扁對蔡鎮宇當面道謝之後,開始分批拿錢,沒有開立收據,也沒有帳目記載,當時選情低迷,沒人看好,陳水扁就是沒錢,當然一億元都是用在選舉上。

這次募款之後,葉菊蘭就從此沒再幫忙募款,也沒有再跟其他財團負責人募款過。

律師的問話中,幾個關鍵點:

1.捐款是公司名義還是個人名義:葉菊蘭說只認識蔡鎮宇個人,不認識他公司,應該是他個人捐款。

2.有沒有對價關係:葉菊蘭說,有當面跟蔡鎮宇請託,不可能提到萬一當選有何好處,笑死人了,當時根本不以為陳水扁會當選。她只是有政黨輪替的夢想,所以全力以赴去做,盡全力募款。

而檢察官的反詰問中,還問到幾個問題:

1.蔡鎮宇說葉菊蘭告訴他,錢要給民進黨:葉菊蘭說當時沒說錢要給誰、誰、誰,候選人要負最終責任,錢就是要選舉用,就是直接交給候選人。

2.陳水扁說,一億元沒全給他,有留一、兩千萬在葉菊蘭手裡:葉菊蘭說當時她負責全國的客家部分,有留部分做為輔選經費,金額多少忘了,但不是小數目。

受命法官林柏鴻法官也問到,是否提到蔡鎮宇父親?葉菊蘭說聊天時有提到蔡鎮宇父親,怎麼提到忘記了。當時曾說過他父親與黃信介。

而陳水扁在詰問結束後,發言也強調,1.921地震後連戰支持度攀升,他被邊緣化,民調變第三,直到12月興票案爆發後,他的選情才有起色,所以這一億元捐款是在921之後、興票案之前的期間。2.蔡鎮宇要捐款,當時選情低迷,他非常感動,有這麼大筆捐款,對他是很大的鼓舞,之後的各項公職選舉,他就向大學同學四年的蔡宏圖(蔡鎮宇的長兄)開口,比照這筆數額,蔡宏圖都一口答應,總共又「募款」了4億元。3.向中選會申報選舉金額達9億多元,是當時候選人申報最多的,(然後開始高談連、宋申報不實,黃刪刪律師前一陣子講到興票案的2.4億元,也是宋楚瑜的選舉結餘款)。

*   *   *   *

從這次的詰問,獲得了許多的訊息:

1.葉菊蘭募到一億元,立刻安排陳水扁與捐款人蔡鎮宇碰面,而以前沈富雄也曾說過,帶「某人」去捐款時,才回到車上離開,陳水扁的致謝電話就打來,陳水扁有跟捐款人道謝的習慣,所以陳水扁說錢都是吳淑珍在管,他甚麼都不知道的話非事實。

2.以陳水扁針對海外七億拿選舉結餘款來硬坳,當時說兩次總統大選都結餘數億元,從今天葉菊蘭的證詞來看,第一次總統選舉,陳水扁募款極為困難,而陳水扁除這筆大額捐款外,也未舉證還有誰也在他選情不看好,願意捐出鉅額資金,以陳水扁好牽拖的個性,真有人捐出大數額,他一定拿出來舉例,證明收到很多錢,才會有花了近10億元後,還能結餘1、2億元當私房錢。

3.有了這種「大額捐款」的經驗後,陳水扁的貪婪欲望變大,食髓知味,之後每次選舉就向蔡宏圖開口要一億元,陸續又要到四億元,而也因此將本來世華銀行持股比例較高的富邦集團施壓逼退,強力介入,將世華銀行拱手讓給國泰集團。拿人手短,將國家資產,藉由「金融改革」名義,讓企業財團以小吃大,占為已有。

*   *   *   *

魔鬼的契約藉由這一億元簽訂了,之後爆發興票案,宋楚瑜一蹶不振,陳水扁也在各方不看好下,從第三名異軍突起,成為最終掌控最高權勢的領導人。

聽到總統大選的那段歷史,也看到魔鬼藉由企業,以錢財收買了民進黨政客的良知,步上國民黨當時官商勾結的後塵,更變本加厲,相互合作坑殺國家資產,落入彼此口袋內,政黨輪替了,但魔鬼也借屍還魂來到民進黨的身上,貪腐並沒被輪替掉,而更打著「愛台灣」、「民主進步」的名號,高舉外債、變賣國產,讓國家成為貪腐政客予取予求的提款機。

當辯護人高喊沒有對價關係,但是這種「心知肚明」、「各取所需」的默契與事實,又豈容貪腐政客如此玩弄法律文字遊戲。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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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pau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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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錢若用在社會公益或國家建設的發展會是多麼感人..
2010/05/24 21:45
但是用在政治互利,回收的背後犧牲的是人民的福祉,是台灣民主的威信..這就是我們要追究的原因!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5-24 22:09 回覆:

聽到陳水扁在那比爛,講國民黨選舉花費上百億,他們花個十來億,回收幾億匯到海外當私房錢算甚麼的口氣,真的就想吐,他們口中的一億元,可以讓多少偏遠地區學童有午餐吃,有電腦使用,這些財團把錢拿來做慈善,都比送給政客搞選舉有意義多了。

在那高喊「政治獻金」,動輒千萬、上億,肥了政客抓權抓勢外,老百姓成為政商的刀上魚肉,予取予求,賣國產、舉外債,讓老百姓承擔最後的苦果,再不追究,只會讓這些政客更認為百姓只是一盤散沙,自私自利,自求多福,沒人管得了他們。


pau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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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些財團如果不是完全的深綠
2010/05/24 21:32

多半會兩方(甚至三方)討好都[押]..他們也有苦衷..但是絕對的,當他們在決定付錢的時候,不管將來誰當選,他們都是等[回收]的!

心術不正國家怎麼會正??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5-24 22:01 回覆:

幾個給阿扁一億的財團少東(辜仲諒、蔡鎮宇),自己都承認,都有給國民黨政治獻金,以當時國民黨、親民黨民調支持度領先來看,給得很多有到1千萬元的(蔡鎮宇),都比民調落後,沒有啥機會的陳水扁還低得多(十分之一),完全違反「押寶」的邏輯。

如果敢向財團收這麼多的「政治獻金」,甚至還主動開口要錢,又怎麼會去跟「金主」作對呢?所以民進黨高喊「爭民主」,說穿了,只不過肖想搶政治資源,掌握權勢去要脅商界要錢,講難聽點,跟古代占地為王的土匪又有何不同?只不過用個冠冕堂皇的話去麻醉支持者而已。

而從我們在現場排隊旁聽,更可以感受到這些民進黨政客,用頭銜壓人,要享受特權的醜陋面目。老實說,這兩個政黨的政客都很醜陋,而老百姓還在那愚蠢的用藍綠畫地自限,甚至幫助這些貪污政客去施壓馬政府,逼馬政府走回頭路,多做表面宣傳功夫。看您的那篇文章,吳院長參加傅焜萁的餐聚,就真的讓人瞧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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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義彰顯
2010/05/21 21:25

其實資本家對於政策的敏感度,比這些在政治裏打滾的政客看的更遠!
資本家花個在他們財富裏少少的幾億(ps:這些錢還是股東投資出來的),放長線吊大魚,終於我們珍貴的土城主人葬送進去!

在路邊整理舊紙箱準備回收販賣的身軀,另一邊吃著百來元的麥當勞,在信義商圈,正開一張一億元支票進入某位捏麵人把玩的玩偶手裏!這就是諷刺的寫照!期盼司法工作者能撥開法律文字迷霧,了表公義彰顯!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5-24 20:57 回覆:

那些資本家根本跟禿鷹沒兩樣,只是他們大概也沒想到,陳水扁會這樣貪得無饜,胃口愈養愈大吧,甚至開始反過來藉勢藉端開口要錢。

而且陳水扁身為律師,知法玩法,鑽法律的漏洞,用老婆出面收錢,再用身分去要求部屬「依法行政」,把要部屬做的事情當做「前提」,例如國泰金併世華,不講同意「國泰金」併購世華,而是講國泰金併世華要「依法行政」,也就是「國泰金併世華」這件事是既成事實,但要做到「依法行政」,免得無法脫罪,真是玩弄文字到最高點。

今天越方如檢察官也提醒周占春審判長,被告應該先把問題給辯護人直接詰問證人,而不是讓被告又重新問證人問題(事先擬好的稿子,還跟辯護人重覆問一樣),否則容易讓外界誤解合議庭偏向被告。

看得出來特偵組檢察官對被告已有抗壓力,但是合議庭還是太禮遇被告些,算了,這個合議庭經驗還不夠,給他們一點時間適應一下。


魔鬼ㄅㄚˇ拔~食玩趣記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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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
2010/05/20 16:55
有位三寶之ㄧ的立法委員說過  台灣法律千萬條  要用自己喬  不然就是  要用沒半條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5-20 22:46 回覆:

所以有一句名言: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但是被那些舌燦蓮花的律師操作,就會變成:法律是保護會玩法律文字的人

現在金改洗錢弊案的被告,個個來頭都是社會上流階層的大老闆級,手上有的是錢跟權,有錢好請名律師,來玩法律文字遊戲,有權好去拉攏政客、民代,對司法人員精神施壓。老實說,周占春這個合議庭,面對的壓力不會比第一案的蔡守訓低,但是要審理定罪的難度會更大,要看這三位法官的抗壓性及法律文字玩家的等級程度,如果有私心或是玩不過那些大律師,那就會變成沒有對價關係,放牛吃草了(就像郭瑤琪的茶葉罐現金一樣。)

現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法庭內的攻防網路公開化,別因為沒人監督而成為「黑箱作業」,等到宣判再來罵都已經無藥可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