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陽都還沒下床穿上拖鞋的很早時分,
我摸到手機將它拿到耳邊,
哭泣的聲音在我耳邊響起,
音量很小很小很小,
我聽起來卻像一陣打雷──
是R!是那個不可能在人前低頭與哭泣的Rachel!
我的手與耳朵在酸了將近七分鐘後,她說話了。
事情很一般,Rachel的男人在外面有了女人,
“那個女人,並不比我有錢”,[我相信]
“那個女人,沒有我的才華”,[我確信]
[Rachel在國外拿了那麼多大獎,設計的還有不是設計的;]
[唉,設計的,現在聽起來是那麼諷刺!]
“最可惡的是,那個女人還比我醜上100倍!”
[我拍胸為自己感到僥倖──任何女人站在R的旁邊都要感到暗淡失色,
她的每一根頭髮在她說話的時候都比月亮還閃亮;我為自己不是女人
而慶幸。]
我不很清楚我穿了什麼爛衣服出門,
她的Audi來到我家樓下時,
我還在清理床邊的那一堆衛生紙──
這輩子我還沒為誰哭泣這麼多!──
Rachel曾經在我人生最低潮的時候,
從死海裡將我撈起來,而現在她卻正躺在死海上。
我們就是去了那家叫作「海上花」的pub,
以致,她又把她的「爛男人與爛故事」講了18遍,
──第19遍是因為我恰恰隨便穿了一件
[她總是認為]最沒格調的爛唐裝,導致她終於癱倒
在我肩上哭了整整29分鐘
──阻擋她繼續當眾哭泣的第30分鐘,
是因為我竟然把她設計到一半的Cinderella
「男」瓜拖鞋穿了出來!
她突然朝天花板大叫一聲,然後衝到櫃台抓下一整包的面紙
,像變魔術般從她內衣裡取出兩隻口紅,
她把我的腳連鞋抓上桌上,然後開始一連串的
「重新設計」之旅。
沒錯,「妳簡直就是台灣的喬治桑!」[註1]
這是我們初識時我在那麼多人面前對她說的唯一一句話,
就因為這句話她把我勞勞記住,
就因為她把我勞勞記住,導致我在好幾個夜晚
以及不知道是不是白天的天,
沒有她我也聽到她的聲音在我耳邊響起。
她帶著三包半的面紙(畫完了一包又追加兩包半)
衝回她的工作室去了,我沒想到事情
這麼快就這麼「暫時告一段落」。
她把Audi鑰匙丟給我,我把它悄悄滑
進她工作室樓下的信箱;上計程車後,再傳簡訊告訴她。
我害怕再把車子開回來時,「故事」又
Replay。
小津的【早安】忽然在我眼前replay了起來:
(笠智眾家對面的婦人對著他太太說)
有天我找到我老公的女人住的地方去,
我看到我老公穿著一件睡袍在切豆腐,
妳能相信嗎,他在家時連我叫他去拿個碗,
他都唉哎哀叫的像在叫媽,
現在竟然臉上快樂得在切豆腐,
而走出來的那個女人就像
整個臉塗得像豆腐一樣的藝伎!
計程車繞了兩個路口後,我終於知道自己想去哪裡了。
我在北投那家早餐就有紅糟肉的早餐店下車。
[我們有多少個夜晚在北投泡澡(當然沒一起泡啦)後,
在天未亮的清晨就在這裡把大腦最深處的
那些大小天才拉出來翩翩起舞!]
我剛把肉從犬齒遞送到臼齒,手機響了起來!
「我想你──」Rachel說,
我這次終於很冷靜地把臼齒嚼動了起來,
過去,多少個過去,我就是被她這種「句型」
害到讓紅糟肉從犬齒邊掉落桌上。
「我知道你不會告訴我,但我知道你一定是這麼想
的:那個女人雖然沒有妳有錢有才華有容顏,但是
她出現的時機就是可以帶給Wilson從沒有過的活力,
這就是她最大的魅力,也是她贏過我的媚力!」
她說完,我的第三塊紅糟肉還是從犬齒掉到桌上了。
我還沒想到的地方,她已經先比我到達,而且
她到達的方式與地點就是我最想到達的方式與地點。
這就是她折磨我這麼多年的緣故。
現在,她被丟進了海底,她都還能在海裡
繼續用這種折磨我的方式折磨我,
我這輩子還有機會
能讓紅糟肉不從犬齒下留下活口嗎?[註2]
[註1]
這之間確切的對話其實有點長,當時的狀況大致如此:
「這話怎麼說?」我在餐廳外抽煙斗時,R走出來遞給了我一根「羅密歐與茱莉葉」雪茄,「很巧,我也沒抽過這牌子,試試嗯?」
我們剛認識就「間接kiss」(她後來也把我的煙斗拿過去抽了兩口),從此也可略見R個性中的率性程度(這點想必迷倒了很多男人;當然我也是其中之一)。
「記得書上曾說過,喬小姐年輕的時候交了一個也在寫作的男友,他有次對出版商自嘆不如地說,她是個寫作女魔,我工作了一個晚上,寫了十首詩、喝了一瓶酒,她小姐喝了一公升的牛奶,已經寫了半本書了!」
「哈哈,我剛剛在裡面看到你在外面抽煙斗的剪影,給了我現在正在設計椅子的靈感,所以這雪茄真的是感謝你的。」
她的眉毛在餐廳門口黃燈籠光的搖曳下,比Jack Daniel金黃色酒液更甜辣誘人。
「ㄟ,聽Wilson說你寫東西的速度也很快?」
「ㄛ,我是寫了一本書,得喝下一千杯茶的人。」
「意思是你喝茶速度超快?」她走過來跟我一起靠在牆上,她很豪放地把她的臀部貼緊我的右大腿。
「不是,寫一本書我也許需要喝300杯的茶,另外那700杯是尋找跟等待出版社所需要的時間。」
「哈哈,你講話比你這個人看起來更有意思,嗯,700倍。」她說。
大概是從這段「廳外燈籠下小談」,開始了我們長達近六年的往來。
[註2]
這篇是約莫五年前的稿子(那時候我還真閒),Rachel兩年多前常住在柏林,還常跟我傳簡訊、通mail[我跟她說即時通就免了,那玩意兒令我害怕]。
半年前,她因為一個中日(不是台日)的案子,回來台灣小住。
我把稿子拿給她看,她說她喜歡,「你把我寫的有點像我又有點不像我,這種寫法給我一種可以重新看自己的距離。」
我把稿子再修改了一下,將它po上來,「自己反倒有種失落感?」我對Rachel
説;「為什麼呢?」Rachel問,我一時間不想回答。
「我知道了,」Rachel一個禮拜後給我傳簡訊說,「我們之間的『細節』,比
文章裡的更『豐滿』。」
「豐滿」是Rachel很喜歡用的字眼,她是個豐滿的女人,她喜歡的朋友跟她在
一起時「豐滿」的事情,總也不斷地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