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遇見錯過的愛
2013/05/01 00:01:35瀏覽9797|回應55|推薦275

出牆
 ↑↑ 出牆的杜鵑

遇見錯過的愛

當愛情錯過了二、三十年,再相遇,是否可以重續前緣?

身邊有個女友問我這個問題,我想起了妮妮的婚姻故事。

大約十五年前,我因為有了兩個寶寶,想換一間大點的房子,朋友帶我去『參觀』妮妮的房子。妮妮的房子很漂亮,印象最深刻的是地板上全鋪著高級的羊毛地毯,從一樓走到地下室是特製的旋轉樓梯,地下室則被佈置成健身房,可以看出房子女主人的生活品味。那房子的定價遠遠超過我們的預算,妮妮急著脫手,她告訴我們,少八萬美元賣我們也可以。

那還是超出我們的預算。房子沒買成,卻從朋友那裡聽到她的婚姻故事。

妮妮結婚前是南韓的名歌手。她嫁給一個到亞洲留學的美國大學生,隨夫來到美國。妮妮洗盡鉛華,專心在家相夫教子,如此過了二十年,擁有甜蜜的六口之家。我見到她的五年前,她的洋夫婿因為一項專利發明,每天日進斗金,他們成了大富翁!

王子與公主的故事到這裡真是最美好的結局——如果洋夫婿不參加大學同學會的話。

大學畢業後,大家各奔東西,同學們本無緣再聚。但,洋夫婿的專利發明曾經上了報,校友刊物也報導過他的成功事蹟。『有心者』於是熱心發起大學同學會,並邀請洋夫婿一定要出席傳授經驗。在同學會上,他遇見了昔日舊愛……

婚姻久了,難免會有爭執、吵架,只要夫妻兩人有『白首偕老』的共識,再大的難處也能排解、修補。但舊愛在婚姻低潮時出現了,舊愛結過兩次婚,很懂男人,她霸氣的鑽進他有缺口的心,一點一點的蠶食他的心房,教他漸漸不再為家庭幸福努力。

一邊是常常吵架的黃臉婆,一邊是相談甚歡的舊愛。洋夫婿一顆迷惘的心,就這樣從有破口的『家』,流向舊愛的『香閨』。

我們去看妮妮的房子時,正是洋夫婿向她坦承外遇,兩人協議離婚中。後來聽說妮妮離婚後得到一大筆贍養費,買了一棟數百萬美元的豪宅。

認識妮妮的女友後來搬去外州,我也就沒有妮妮的消息了。日前和另一個女友聊天,不知怎地聊到專利發明,這才發覺這女友也是妮妮的朋友,才得知故事後來的『發展』。

妮妮離婚後,遇到了一個好男人,那男人說:『這麼好的女人怎麼可以錯過?』就把妮妮娶回家,過著安定的日子至今。

那位前洋夫婿後來果然和舊愛結合。結婚10年,兩人還是離婚了。經過『革命』才得來的幸福,怎麼會是這樣的『下場』?

我那女友如此分析:『妳想一想,一個男人為了婚外情可以拋家棄子,那是一個多自私的男人?一個女人為了自己的私慾,去搶人家的老公,那又是個多狠心的女人。這樣兩個狼狽為奸的人結合,妳想會幸福美滿,會被祝福嗎

當愛情錯過了二、三十年,再相遇,是否可以重續前緣?

您說呢?

 (黃彥琳寫於2013年5月1日)

 


電小二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5/03 17:29 刪除回覆
Dear 黃彥琳~~遇見錯過的愛(yenlinhuang40)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遇見錯過的愛」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生活消費|家庭與婦女,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非常謝謝您的好文分享,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連結到您的文章。如此文有原因不希望被推薦,請到電小二訪客簿留言,會盡快協助取下。

電小二

(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enlinhuang40&aid=7564661

 回應文章 頁/共 6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大海(穿新衣)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男女關係
2013/05/04 09:54
我認為,「堅持要走」和「堅持不讓對方走」都是自私的行為,都有道德上的瑕疵。
黃彥琳~~半夜訪客(yenlinhuang40) 於 2013-05-04 22:04 回覆:
耐人尋味的觀點~~

山楓 @ 薪火相傳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舊愛
2013/05/04 09:20
我碰到舊愛時,他說"你這些年好嗎?再相見內心激動萬分",我答"很好,請代為問候夫人好",這是我們唯一也最後的一次談話。最討厭拖泥帶水、曖昧不清的己婚男人。不要
黃彥琳~~半夜訪客(yenlinhuang40) 於 2013-05-04 22:03 回覆:

我也聽說過重續前緣的例子,
但後來好像不太妙!
(請點入『遠觀的智慧』)

謝謝山楓留言愛你喲!


和煦秋陽(不見也罷)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錯過的愛
2013/05/04 04:10

既然是錯過的 就錯過了

再相遇 如都還單身 有緣可續 也是美事

但已有家室 就不應該

男人出軌 好像都是有錢之後 較常發生喔

秋陽


天天微笑容顏俏 七八分飽人不老
相逢莫問留春術 淡泊寧靜比藥好
黃彥琳~~半夜訪客(yenlinhuang40) 於 2013-05-04 21:53 回覆:

是否重續前緣,
關鍵在『雙方是否有家室』。

謝謝留言


寧靜姐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遇過
2013/05/04 00:30

他找我的過程,歷經二十年,從國內找到國外,國外再找到國內,甚至不斷到我媽媽家附近找,他都說得出我媽媽家附近店面的名字。

他有朋友是調查局,當初正在建立全國戶政系統,所以他用我名字跑全省戶政去查,再比對身份證及出生地,終於找到我。於是他先找我老公,再聯繫暑期在彰化進修的我。那種感動無法言喻,一個用盡方法找了我二十多年的人。他找到我時,他已經有學位和地位了。

可是感動不等於愛,我當初不愛他,後來重逢仍不愛他,再加上這些年環境的變遷,我已不是原來的我,他也不是過去的他。他是使君有婦,我是羅敷有夫,所以見個幾次面就永遠不在聯繫了。

很巧的是,他和我老公同年也是同鄉,老家在我老公老家隔壁街,所以我覺得可能是老天爺亂點鴛鴦譜。

黃彥琳~~半夜訪客(yenlinhuang40) 於 2013-05-04 10:48 回覆:

好感動,上天下地 國內國外找了二十年……

這麼偉大的愛情,偶怎麼都沒遇到~~

(今天剛好看到一條新聞,
男的找女的,找了40年:尋找摯友40年


靈婆心語 人生待續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責任
2013/05/03 16:36

遇見錯過的愛

如果兩人都還是單身 是一件美事

要是已經有了婚姻

就必須想到各自的家庭責任

不能糊里糊塗啊

黃彥琳~~半夜訪客(yenlinhuang40) 於 2013-05-04 10:28 回覆:
所言甚是!點頭

.原采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000
2013/05/03 13:20

好馬不吃回頭草.真的麼?我沒養過馬.我不知道...


黃彥琳~~半夜訪客(yenlinhuang40) 於 2013-05-04 10:07 回覆:

呵呵~~楊老師好幽默。

我沒養過馬,但我騎過。
我曾騎過一匹馬,牠吃了回頭草
——可以肯定牠不是一匹好馬!
      因為牠根本不聽話,亂亂跑~~尖叫尖叫尖叫


新天新地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舊愛
2013/05/03 12:39
要不要續二三十年前的舊緣?算了吧!別鬧了、別自嚇又嚇人嘍!(*_*)
黃彥琳~~半夜訪客(yenlinhuang40) 於 2013-05-04 21:46 回覆:
對呀,
從青春年少變成歐巴桑、歐里桑,
還是不要見面嚇人比較好,是吧?ㄟˊ咦

悅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愚以為..
2013/05/03 12:30

既然彥林要我們說,那麼我說:

二三十年後,續舊緣,是可能的,但也有許多挑戰,畢竟雙方經過這麼多人生經歷,很多想法已經和當年有些距離。若真的結婚,遇到的難題,機率和第一次結婚差不多,會再離婚,就像一般人會離婚一樣,沒什麼特別呀!


黃彥琳~~半夜訪客(yenlinhuang40) 於 2013-05-04 09:59 回覆:

是的。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人結婚、離婚、結婚、離婚……
一直重覆這過程。

若仔細檢討,
可能問題出在自己身上(例如自私、不體貼、懶、不負責任、經不起誘惑……等等),
若無法糾正、改善自己的不足,
換再多對象也沒用,是吧?

謝謝悅己的留言。


大海(穿新衣)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5/03 07:30
「男女在一起,要負多大的責任?」這個問題,尤其在華人圈中,仍然紛擾不休。當然要負責任,但也不應該是無限責任。
不管男女,有一方要離開,那是他(她)們的權利和自由(至少根據加州法律是這樣)。他(她)的下場如何?他(她)是不是離開后找到真幸福?他(她)們自己負責。
我認為每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信仰,去判斷他(她)們會不會幸福。但是在態度上,應該尊重他(她)們的決定。到底,那是那是他(她)們的權利和自由(至少根據加州法律是這樣)。

要離開的那人(設想那是你自己的兒女),是不是沒道德呢?
其實反過來說,不讓人離開,死纏爛打,強把人留下的那人,是不是沒道德呢?
黃彥琳~~半夜訪客(yenlinhuang40) 於 2013-05-04 09:44 回覆:

若男女還沒有結婚,有一方想『出走』,
最好別攔阻,
否則被棄的那人連最後的尊嚴都沒了!

但是,若是結了婚,問題比較複雜。
基督教認為基督徒應該想辦法『挽回』,
不要輕易丟棄結婚時的承諾。(請點入『搶救「失火」的婚姻』)

至於『不讓人離開,死纏爛打,強把人留下的那人,是不是沒道德呢?』
蛤?不讓人走是不道德?那……那個堅持要走的人,又有道德?誰理你


阿鍾哥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
2013/05/03 05:54

男人暈船,免錢的最貴 !

聽過這樣的故事 : 國內某大企業老闆,臨終前床頭交接「經記人」

他的第二代「需要時」,立馬(花錢)安排 。

免除喝牛奶還養一頭年,日後產生二房、三房 ... 奪產的危機 ! ~~大笑


黃彥琳~~半夜訪客(yenlinhuang40) 於 2013-05-03 09:53 回覆:
可素,
安捏就『沒事』嗎?
萬一外面的『牛奶』懷孕了呢?ROES想
頁/共 6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